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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为某中方单位派往外资企业的雇员,2011年外资企业每月应向李某支付工资6000元,按照李某与中方派遣单位签订的合同,外资企业将应付李某工资的10%上交给派遣单位,并提供有效凭证;此外6月份李某还在另一小型企业兼职,该企业每月向李某支付报酬5000元。李某6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A.1530B.1185C.1745D.1225

题目

李某为某中方单位派往外资企业的雇员,2011年外资企业每月应向李某支付工资6000元,按照李某与中方派遣单位签订的合同,外资企业将应付李某工资的10%上交给派遣单位,并提供有效凭证;此外6月份李某还在另一小型企业兼职,该企业每月向李某支付报酬5000元。李某6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A.1530

B.1185

C.1745

D.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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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李某为某中方单位派往外资企业的雇员,2011年外资企业每月应向李某支付工资6000元,按照李某与中方 ”相关问题
  • 第1题:

    张某(中国公民)由一中方企业派往国内一外商投资企业工作,2006年派遣单位和雇佣单位每月分别支付张某工资1400元和3000元。张某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为( )元。

    A.200

    B.205

    C.295

    D.240


    正确答案:C
    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额=(3000+1400-1600)×15%-125=295(元)

  • 第2题:

    李某是一家外商投资企业雇佣的中方人员。2008年7月,该企业支付给李某薪金为8 700元,同时李某还收到其所在的派遣单位发给的工资800元。计算该外商投资企业、派遣单位扣缴李某的个人所得税以及李某实际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
    (1)外商投资企业应扣缴李某个人所得税额
    =(8 700-2 000)×20%-375
    =965(元)
    (2)派遣单位应扣缴李某个人所得税额
    =800×10%-25
    =55(元)
    (3)李某实际应缴的个人所得税
    =(8 700+800-2 000)×20%-375
    =1 125(元)

  • 第3题:

    李某用欺诈手段与某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该劳动合同被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认定为无效,但李某已在该企业工作了一个月。根据《劳动合同法》,该企业应向李某支付劳动报酬。下列关于李某劳动报酬支付标准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B:按照本单位职工的平均工资支付
    C:参照本单位相同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支付
    D:参照本单位集体合同规定的劳动报酬支付

    答案:C
    解析:
    《劳动合同法》第28条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 第4题: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的日工资是50元,4月份的某周四单位安排王某下班后加班2个小时,单位最低应支付王某周四的日工资是100元
    B、李某的日工资是60元,周六单位安排李某加班,单位最低应支付李某周六的加班费是120元
    C、陈某的日工资是70元,10月1日和10月2日单位安排陈某值班,单位最低应向陈某支付这两天的工资总数是420元
    D、冯某的日工资是80元,3月份的某周五单位安排冯某下班后加班3个小时,单位除应向冯某支付80元的基本工资外,最低还应向冯某支付120元的加班工资

    答案:C
    解析:
    《劳动法》第44条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不论时间长短,单位支付不低于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则不低于工资的200%,法定节假日是300%。A选项中单位应支付王某周四的日工资是75元,D选项中单位应向冯某支付40元的加班工资;B选项中单位支付李某周六的加班费是60元;C选项正确。

  • 第5题:

    职工李莱2012年3月1日被招入某公司时,公司忘了与其订立劳动合同。李某知道公司如果不与其钉立书面动合同,依法需要向其支付双倍工资,因此一直不动声色。直至公司对劳动会同进行普查时,才发现与李某漏签了劳动合同。于是,公司提出要与李某签书面劳动合同。但拳某要求公问先支付其另一倍工资,否则不同意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公司表示,如果李某不同意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公司将随时与李某终止劳动关系随后,因李某不同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公司向李某送达了终止劳动关系的书而通知李某收到书面通知后,要求公司给予其经济补偿。但公司予以拒绝。双方因此发生了争议。
    关于李某要求公司支付两倍工资的说法,正确的是()


    A.公司应自2012年3月1日起向李某支付两倍工资

    B.公司是否与李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都无须向李某支付两倍工资

    C.只要李某提出要求,公司就应向李某支付两倍工资

    D.公司应当自2012年4月1日起向李某支付两倍工资

    答案:D
    解析: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因此公司应当自2012年4月1日起向李某支付两倍工资。

  • 第6题:

    王某与李某系单位同事,王某为一般职工,李某为部门经理。某日,王某与李某所在单位被盗,李某个人被盗债券价值1万元。李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后,又在单位内召集职工说明政策,要求作案者投案自首。王某怀疑是其同学张某所为,因为张某曾到单位来找过王某。王某感到李某对其产生怀疑,害怕李某将其开除,产生了一种花钱买平安的心理,便私下约见李某,声明债券并非其所偷,但可以由其支付李某1万元了结此事,并签订了还款协议,并要求李某不要让他人知道,也不要再追究。李某同意后,王某支付李某1万元,李某也并未将此事报告公安机关。后盗窃犯张某因另案被捕,供认李某的债券也是其盗取。公安机关知道王某与李某之间私下了结此事后,即对王某进行审问,排除了王某参与犯罪的嫌疑。王某遂要求李某返还所得款项。李某认为所得款项合法,不同意返还,王某诉至法院。问:
    (1)王某与李某之间签订的还款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
    (2)王某要求李某返还所得款项的请求能否成立?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王某与李某之间签订的还款协议无效,因为该协议内容违反法律,依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之间根本不存在借款合同关系,故谈不上有债权债务关系,此外,该协议内容明显规避刑法有关惩治犯罪的规定,故为无效协议。
    (2)王某要求李某返还所得款项的主张能够成立,因为李某获取的款项属于不当得利。因为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王某与李某签订的还款协议无效,李某取得的利益失去法律依据,构成不当得利,王某和李某之间因而产生不当得利之债,对此,利益所有人王某对利益取得人李某享有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因此,李某从王某处取得的1万元款项应当返还给王某。
    【精解】本案适用的法条主要有《合同法》第52条第5项(违反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本案有两个问题需要澄清:第一,如何界定《合同法》第52条有关违反法律的规定?《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法律”,不仅仅包括民法、商法,还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等其他法律。第二,本案是否属于不当得利案件?有的考生认为,对于不法行为的给付,不适用不当得利,例如,通奸之人向发现者支付金钱,以获取通奸事实不被他人知晓的保密,或者行贿受贿,或者赌博之债,或者用金钱收买杀手,因未获成功而要求杀手返还金钱等,这些都不适用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不过,本案与上述不适用不当得利的例子还是有差别的,因为王某支付的款项不能认定为不法给付,也不是想隐瞒其“盗窃”事实,只不过是花钱免灾,害怕引火烧身,这与保密通奸事实等绝非等同,故应当认定为不当得利。

  • 第7题:

    某外资企业员工李某在中国完成了一项职务发明创造。该外资企业就该发明在我国获得了专利权,随后将该专利权转让给其外国母公司。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该外资企业应当给予李某奖励
    • B、李某有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的权利
    • C、该专利权的转让除应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外,无需办理其他任何手续
    • D、如果李某因奖励事宜与该外资企业发生纠纷,李某只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正确答案:A,B

  • 第8题:

    单选题
    职工李某2012年3月1日被招入某公司时,公司忘了与其订立劳动合同,李某知道公司如果不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依法需要向其支付双倍工资,因此一直不动声色,直至公司对劳动合同进行普查时,才发现与李漏签了劳动合同,于是,公司提出要与李某补签书面劳动合同,但李某要求公司先支付其另一倍工资,否则不同意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公司表示,如果李某不同意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公司将随时与李某终止劳动关系,随后,因李某不同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公司向李某送达了终止劳动关系的书面通知,李某收到书面通知后,要求公司给予其经济补偿,但公司予以拒绝,双方因此发生了争议。 关于李某要求公司支付两倍工资的说法,正确的是()
    A

    公司应自2012年3月1日起向李某支付两倍工资

    B

    公司是否与李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都无须向李某支付两倍工资

    C

    只要李某提出要求,公司就应向李某支付两倍工资

    D

    公司应当自2012年4月1日起向李某支付两倍工资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单选题
    2012年11月,中国公民李某被中方企业委派到中外合资企业工作,派遣单位每月支付其基本工资2400元;雇佣单位每月支付其工资8000元。李某当月应汇总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
    A

    825元

    B

    235元

    C

    345元

    D

    605元


    正确答案: D
    解析:
    应纳个人所得税=(2400+8000-3500)×20%-555=825(元)。

  • 第10题:

    多选题
    关于李某要求公司支付两倍工资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公司应自2012年3月1日起向李某支付两倍工资

    B

    公司是否与李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都无须向李某支付两倍工资

    C

    只要李某提出要求,公司就应向李某支付两倍工资

    D

    公司应当自2012年4月1日起向李某支付两倍工资


    正确答案: B,A
    解析: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其中,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 第11题:

    单选题
    新加坡人李某拟在青岛设立一家外资企业,某律师提供的下列法律意见不正确的是:()
    A

    外资企业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审批机关不予批准

    B

    李某应首先向企业所在地点区(县)人民政府或青岛市人民政府提交报告

    C

    李某应向审批机关提出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

    D

    李某收到批准证书之日起满30日未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的,批准证书自动失效


    正确答案: B
    解析: 考查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根据《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5条的规定,A选项的意见正确。《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9条规定,外国投资者在提出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前,应当就下列事项向拟设立外资企业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交报告。所以B选项的意见正确。第10条规定,外国投资者设立外资企业,应当通过拟设立外资企业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并报送有关文件,所以C选项的意见不正确。根据《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12条第2款的规定,D选项的意见正确。

  • 第12题:

    单选题
    张某由一中方企业派往国内一外商投资企业工作,派遣单位和雇佣单位每月分别支付张某工资1800元和4500元,张某2012年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为(  )元。
    A

    175

    B

    260

    C

    280

    D

    520


    正确答案: B
    解析:
    题目中张某为中国居民纳税人,因此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需将派遣单位和雇用单位支付薪金加总计算。张某每月应纳税额=(1800+4500-3500)×10%-105=175(元)。

  • 第13题:

    某外资企业员工李某在中国完成了一项职务发明创造。该外资企业就该发明在我国获得了专利权,随后将该专利权转让给其外国母公司。根据我国现行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该外资企业应当给予李某奖励

    B、李某不可以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

    C、该专利权的转让除应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外,无需办理其他任何手续

    D、如果李某因奖励事宜与该外资企业发生纠纷,李某只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参考答案:A

  • 第14题:

    李某用欺诈手段与某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该劳动合同被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认定为无效,但李某已在该企业工作了一个月。根据《劳动合同法》,该企业应向李某支付劳动报酬。下列关于李某劳动报酬支付标准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B.按照本单位职工的平均工资支付

    C.参照本单位相同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支付

    D.参照本单位集体合同规定的劳动报酬支付


    正确答案:C
    《劳动合同法》第28条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辛艮酬确定。
    【命题点拨】本题是对劳动合同无效的考查。

  • 第15题:

    2019年1月某律师事务所当月全部收人30万。其雇员律师李某每月按律所收人的10%比例提成,同时李某每月还取得工资收入0.3万元。李某和律所约定,李某本人所有的办案费用和个人开销,均可以到律所报销。则2019年1月,李某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 元。

    A.5632
    B.840
    C.5980
    D.6870

    答案:B
    解析:
    李某2019年1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 300000 x 10%) +3000-5000]x 3%=840 (元)。

  • 第16题:

    共用题干
    职工李某2012年3月1日被招入某公司时,公司忘了与其订立劳动合同。李某知道公司如果不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依法需要向其支付双倍工资,因此一直不动声色。直至公司对劳动合同进行普查时,才发现与李某漏签了劳动合同。于是,公司提出要与李某补签书面劳动合同。但李某要求公司先支付其另一倍工资,否则不同意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公司表示,如果李某不同意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公司将随时与李某终止劳动关系。随后,因李某不同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公司向李某送达了终止劳动关系的书面通知。李某收到书面通知后,要求公司给予其经济补偿、但公司予以拒绝一双方因此发生了争议。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关于李某要求公司支付两倍工资的说法,正确的是()。
    A:公司应自2012年3月1日起向李某支付两倍工资
    B:公司是否与李某订立书而劳动合同,都无须向李某支付两倍工资
    C:只要李某提出要求,公司就应向李某支付两倍工资
    D:公司应当自2012年4月1日起向李某支付两倍工资

    答案:D
    解析: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即属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不仅应承担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还应承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李某于2012年3月1日被招入某公司,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该公司应在一个月内,即在2012年3月31日前与李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否则要承担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还应承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因此,公司应当自2012年4月1日起向李某支付两倍工资。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台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同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李某于2012年3月1日被招入某公司,至2012年3月20日,属于在一个月内,如果公司此时书面通知李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李某不同意,公司书面通知李某终止劳动关系符合《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对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分三种情形予以明确规定:①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③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按照上述规定,公司与李某终止劳动关系时是否要给予李某经济补偿,取决于终止劳动关系是由谁提出的、何时提出的、怎样提出的,以及公司是否提出过要与李某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和提出时的日期。A项和D项均未表明前提条件,所以不正确。如果公司在一个月内,即2012年3月31日前提出要与李某补签书面劳动合同,而李某不愿意补签,则公司可书面通知李某终止劳动关系,公司无须给予李某经济补偿(B项正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而《劳动合同法》第38条尽管没有列举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但第38条第1款第6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作为兜底款项,也未将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排除在外。同时《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8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公司未与李某订立书面合同属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因此,因公司未与李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李某要求终止劳动关系,公司应当给予李某经济补偿。故C项正确。

  • 第17题:

    共用题干
    职工李某2012年3月1日被招入某公司时,公司忘了与其订立劳动合同。李某知道公司如果不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依法需要向其支付双倍工资,因此一直不动声色。直至公司对其劳动合同进行普查时,才发现与李某漏签了劳动合同。于是,公司提出要与李某补签书面劳动合同。但李某要求公司先支付其另一半工资,否则不同意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公司表示,如果李某不同意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公司将随时与李某终止劳动关系,随后,因李某不同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公司向李某送达了终止劳动关系的书面通知。李某收到书面通知后,要求公司给予其经济补偿。但公司予以拒绝,双方因此发生了争议。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关于李某要求公司支付两倍工资的说法,正确的是()。
    A:公司应自2012年3月1日起向李某支付两倍工资
    B:公司是否与李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都无须向李某支付两倍工资
    C:只要李某提出要求,公司就应向李某支付两倍工资
    D:公司应当自2012年4月1日起向李某支付两倍工资

    答案:D
    解析: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李某3月1日被招入公司,所以3月31日前订立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其中,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 第18题:

    张某承包了一家餐厅,餐厅每年支付张某报酬10万元,张某不参与分享餐厅经营成果;李某承包了一家国有招待所,承包合同规定每月支付李某工资4000元,同时李某每年要上缴承包费50万元,其余招待所经营成果归李某所有。则下列关于个人所得税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张某取得的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
    B.张某取得的所得按照经营所得项目征税
    C.李某取得的工资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
    D.李某取得的工资和承包经营成果都按照经营所得项目征税

    答案:A,D
    解析:
    张某不参与分享餐厅经营成果,其取得的报酬实质上属于岗位责任工资,所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李某参与分享承包招待所的经营成果,其从招待所取得的工资、薪金和承包经营成果都属于“经营所得”。

  • 第19题:

    新加坡人李某拟在青岛设立一家外资企业,某律师提供的下列法律意见不正确的是:()

    • A、外资企业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审批机关不予批准
    • B、李某应首先向企业所在地点区(县)人民政府或青岛市人民政府提交报告
    • C、李某应向审批机关提出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
    • D、李某收到批准证书之日起满30日未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的,批准证书自动失效

    正确答案:C

  • 第20题:

    单选题
    张某是2017年被某中方甲公司派往乙外资企业的雇员,乙企业每月应向张某支付工资6000元,按照张某与甲公司签订的派遣合同约定,乙企业将应付张某工资的10%上交给派遣单位甲公司,并提供有效凭证;此外张某还在另一私营企业兼职,该私营企业每月向张某支付报酬2000元。则张某2017年度每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元。
    A

    235

    B

    245

    C

    325

    D

    330


    正确答案: D
    解析: 雇佣单位可以减除费用,并可以扣除上交派遣单位的部分:兼职取得的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张某每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6000-6000×10%-3500)×10%-105+(2000-800)×20%=325(元)。

  • 第21题:

    单选题
    张某(中国公民)2012年由中方企业派往国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工作,派遣单位和雇佣单位每月分别支付张某工资3000元和4000元,张某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为()元。
    A

    15.0

    B

    45.0

    C

    145.0

    D

    245.0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2019年1月某律师事务所当月全部收入30万元。其雇员律师李某每月按律所收入的10%比例提成,同时李某每月还取得工资收入0.3万元。李某和律所约定,李某本人所有的办案费用和个人开销,均可以到律所报销。2019年1月李某被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为()元。(2014年考题改编)
    A

    750

    B

    840

    C

    3590

    D

    4340


    正确答案: B
    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张某承包了一家餐厅,餐厅每年支付张某承包收入10万元,张某不参与分享餐厅经营成果;李某承包了一家国有招待所,承包合同规定每月支付李某工资4000元,同时李某每年要上交承包费50万元,其余招待所经营成果归李某所有。则下列关于个人所得税的说法正确的有(  )。
    A

    张某取得的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

    B

    张某取得的所得按照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项目征税

    C

    李某取得的工资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

    D

    李某取得的工资和承包经营成果都按照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项目征税


    正确答案: A,D
    解析:
    张某不参与分享餐厅经营成果,其取得的承包收入实质上属于岗位责任工资,所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李某参与分享承包企业的经营成果,其从招待所取得的工资、薪金和承包经营成果都属于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