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2009年度投资收益发生100万元,其中境内被投资企业分回收益60万元;国库券转让收益15万元;境外投资企业分回收益25万元(被投资企业境外所得税率20%)。境内生产经营所得30万元,该企业2009年应纳所得税额为( )万元。
A.32.5
B.25.31
C.12.81
D.23.75
第1题:
北京市某企业2009年主营监务收入1980万,主营业务成本880万元,转让专利技
术取得收人700万元,成本148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50万元,从境内居民企业分回投资收益150万元;国库券转让收益25万元;境外投资A企业分回税后投资收益40万元,已知境外已纳所得税8万元。
要求:(1)计算该企业2009年境内所得应纳所得税额。
(2)计算该企业2009年境外所得应该补缴我国企业所得税税额。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某居民企业2009年度产品销售收入4800万元,销售成本3600万元,材料销售收入400万元,分回的投资收益761万元(被投资方税率为15%),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15万元,该企业2009年度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用为()万元。
A.26
B.9
C.15
D.18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