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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某油田2005年10月开采原油40万吨,其中对外销售30万吨,移送5万吨至所属化工厂进行加工提炼,移送3万吨在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和修井,剩余2万吨待售:同时开采天然气3000立方米,天然气当月全部对外销售。已知该油田原油的单位税额为8元/吨,天然气的单位税额为4元/千立方米。则该油田本月应纳的资源税税额为( )。A.3200012元B.2400012元C.2800012元D.2960012元

题目

东北某油田2005年10月开采原油40万吨,其中对外销售30万吨,移送5万吨至所属化工厂进行加工提炼,移送3万吨在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和修井,剩余2万吨待售:同时开采天然气3000立方米,天然气当月全部对外销售。已知该油田原油的单位税额为8元/吨,天然气的单位税额为4元/千立方米。则该油田本月应纳的资源税税额为( )。

A.3200012元

B.2400012元

C.2800012元

D.2960012元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C
解析: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和修井的免税; 自用的于移送时计算缴纳;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属于资源税的应税范围:原油应纳资源税=(30+5)×8=280(万元)=280000(元);天然气应纳资源税=3000÷1000×4=12(元)。合计应纳资源税额=280000+12=280012(元)
更多“东北某油田2005年10月开采原油40万吨,其中对外销售30万吨,移送5万吨至所属化工厂进行加工提炼,移 ”相关问题
  • 第1题:

    某油田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原油资源税税率8%)2019年1月发生如下业务:
      (1)开采原油8万吨,对外销售原油1.5万吨,其中包括三次采油的原油0.5万吨,原油不含税销售单价3000元/吨。
    (2)将本月自采原油3万吨无偿赠送给关联企业,开采原油过程中加热修井使用自采原油0.1万吨,将上月自采原油30万吨用于对外投资。
    要求:回答业务(2)应纳资源税( )万元。

    A.720
    B.7920
    C.7944
    D.744

    答案:B
    解析:
    应纳资源税=3000×(3+30)×8%=7920(万元)

  • 第2题:

    某油田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6月发生如下业务:
      (1)开采原油8万吨,对外销售原油1.5万吨,其中包括三次采油的原油0.5万吨,原油不含税销售单价3000元/吨。
      (2)将本月自采原油3万吨无偿赠送给关联企业,开采原油过程中加热修井使用自采原油0.1万吨,将上月自采原油30万吨用于对外投资。
      (2)业务(2)增值税销项税额( )万元。

    A.11739
    B.12870
    C.12909
    D.11700

    答案:B
    解析:
    开采原油过程中加热修井使用自采原油,不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不缴纳增值税。业务(2)销项税额=3000×(3+30)×13%=12870(万元)

  • 第3题:

    东北某油田98年3月份生产原油50万吨,其中12万吨移送所属化工厂进行加工提炼,2万吨用于加热和修井,20万吨用于外销,5万吨库存。此外在采油作业中回收天然气5千万立方米,已销售。试计算该油田3月份应缴纳资源税税额(原油单位税额为9元/吨,天然气单位税额为13元/千立方米)。
    (1)原油课税数量=20+12=32(万吨)
    (2)原油应纳税额=32×9=288(万元)
    (3)天然气应纳税额=13×5=65(万元)
    (4)该油田共缴纳资源税税额=288+65=353(万元)

  • 第4题:

    某油田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原油资源税税率8%)2019年1月发生如下业务:
      (1)开采原油8万吨,对外销售原油1.5万吨,其中包括三次采油的原油0.5万吨,原油不含税销售单价3000元/吨。
    (2)将本月自采原油3万吨无偿赠送给关联企业,开采原油过程中加热修井使用自采原油0.1万吨,将上月自采原油30万吨用于对外投资。
    要求:回答业务(1)应纳资源税( )万元。

    A.240
    B.336
    C.360
    D.324

    答案:D
    解析:
    对三次采油资源税减征30%。应纳资源税=3000×(1.5-0.5)×8%+3000×0.5×8%×(1-30%)=324(万元)。

  • 第5题:

    (2018年)某油田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6月发生如下业务:
      (1)开采原油8万吨,对外销售原油1.5万吨,其中包括三次采油的原油0.5万吨,原油不含税销售单价3000元/吨。
      (2)将本月自采原油3万吨无偿赠送给关联企业,开采原油过程中加热使用自采原油0.1万吨,将上月自采原油30万吨用于对外投资。
      问:(2)业务(2)增值税销项税额( )万元。

    A.11739
    B.12870
    C.12909
    D.11700

    答案:B
    解析:
    开采原油过程中加热使用自采原油,不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不缴纳增值税。业务(2)销项税额=3000×(3+30)×13%=1287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