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因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或者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受让人知道该情形,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税务机关可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七十四条的规定行使代位权和( )。
A.处置权
B.留置权
C.处分权
D.撤销权
第1题:
税务机关行使代位权适用于欠缴税款的纳税人( )的情形。
A.放弃到期债权
B.无偿转让财产
C.怠于行使到期债权
D.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
第2题:
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因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或者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受让人知道该情形,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税务机关可依照规定行使代位权、( )。
A.处理权
B.撤销权
C.处分权
D.留置
第3题:
第4题:
税务机关行使代位权适用于欠缴税款的纳税人( )的情形。
A.放弃到期债权
B.无偿转让财产
C.怠于行使到期债权
D.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