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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的征税方法中,符合个人所得税相关规定的是( )。A.个体工商户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销售收入的5%B.对账册不健全的个体工商户,其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应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C.个体工商户对非关联的科研机构开发新产品而发生的研究开发经费资助,不超过其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据实扣除D.个体工商户为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工艺而购置测试仪器和实验性装置发生的购置费,允许全额在发生当期扣除

题目

下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的征税方法中,符合个人所得税相关规定的是( )。

A.个体工商户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销售收入的5%

B.对账册不健全的个体工商户,其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应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C.个体工商户对非关联的科研机构开发新产品而发生的研究开发经费资助,不超过其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据实扣除

D.个体工商户为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工艺而购置测试仪器和实验性装置发生的购置费,允许全额在发生当期扣除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A
更多“下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的征税方法中,符合个人所得税相关规定的是()。A.个体工商户发生的与生 ”相关问题
  • 第1题:

    根据个人所得税的有关规定,在计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时,下列费用准予在所得税前扣除的有( )。

    A.个体工商户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修理费用
    B.个体工商户向其从业人员实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
    C.个体工商户缴纳的税收滞纳金
    D.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支出
    E.个体工商户分配给投资者的股利

    答案:A,B
    解析:
    选项CDE:属于不得在个人所得税前列支的项目。

  • 第2题: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个人取得所得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个人通过注册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取得的所得,按经营所得征税
    B.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按月计征
    C.个人依法取得执照从事办学活动取得的所得,按经营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D.境内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征收企业所得税

    答案:A,C
    解析:
    经营所得按年计征,选项B错误;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按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选项D错误。

  • 第3题:

    下列关于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的征税方法中,不符合个人所得税相关规定的是()。

    A.个体工商户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销售收入的5‰

    B.个体工商户与企业联营而分得的利润,按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C.个体工商业主的费用扣除标准为60 000元/年

    D.个体工商户直接对受益人的捐赠支出不得扣除


    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以及其他行业取得的所得;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税所得;实行查账征税办法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执行

  • 第4题:

    下列关于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的规定,表述错误的是( )。

    A.个体工商户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
    B.个体工商户发生的资本性支出应当分期扣除或者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C.个体工商户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生产经营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D.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活动中,生产经营与个人.家庭生活混用难以分清的费用,其60%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费用,准予扣除

    答案:D
    解析: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分别核算生产经营费用和个人、家庭费用。对于生产经营与个人、家庭生活混用难以分清的费用,其40%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费用,准予扣除。

  • 第5题:

    3、下列关于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的征税方法中,不符合个人所得税相关规定的是()。

    A.个体工商户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销售收入的5‰

    B.个体工商户与企业联营而分得的利润,按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C.个体工商业主的费用扣除标准为60 000元/年

    D.个体工商户直接对受益人的捐赠支出不得扣除


    个体工商户向其从业人员实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允许在税前据实扣除;个体工商户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个体工商户拨缴的工会经费、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在工资薪金总额2%、14%、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期间的借款利息支出,未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部分,准予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