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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红歌星阮某与某剧院签订演出合同,双方约定,阮某于元旦晚上在该剧院举办个人演唱会,出场费4万元。消息公布后,门票抢购一空。元旦晚上,大雪飘飘,寒风怒号,但观众还是早早来到剧院,期待一睹心目中明星的风采。但阮某却擅自取消了该演出,观众气愤之极,纷纷要求退票。对此,( )。A.剧院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阮某履行合同B.阮某因为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不构成违约,剧院应自负损失C.阮某应承担违约责任D.剧院可以要求阮某赔偿E.剧院可以要求阮某履行合同或者要求阮某赔偿损失

题目

当红歌星阮某与某剧院签订演出合同,双方约定,阮某于元旦晚上在该剧院举办个人演唱会,出场费4万元。消息公布后,门票抢购一空。元旦晚上,大雪飘飘,寒风怒号,但观众还是早早来到剧院,期待一睹心目中明星的风采。但阮某却擅自取消了该演出,观众气愤之极,纷纷要求退票。对此,( )。

A.剧院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阮某履行合同

B.阮某因为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不构成违约,剧院应自负损失

C.阮某应承担违约责任

D.剧院可以要求阮某赔偿

E.剧院可以要求阮某履行合同或者要求阮某赔偿损失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CD
考点:具有人身性质合同的履行及不可抗力的认定。
解析:大雪飘飘,寒风怒号,尚不能构成不可抗力,阮某取消演出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阮某不能以不可抗力为由免除责任。阮某与剧院之间的合同为具有人身性质的劳务合同,因此不能请求强制执行。阮某因违约行为应对剧院承担违约责任,该违约责任为赔偿损失。
更多“当红歌星阮某与某剧院签订演出合同,双方约定,阮某于元旦晚上在该剧院举办个人演唱会,出场费4 ”相关问题
  • 第1题:

    某剧院为增加票房收入,与当红歌星李某签订演出合同。双方约定,剧院应于12月30日向李某支付出场费1万元,李某则须于元旦晚上为该剧院举行的联欢会演唱歌曲。12月29日,李某喉咙发炎,医生诊断须立即手术,预计住院10天。剧院欲解除合同,李某认为,剧院仅能中止履行,不能解除合同。为此,双方发生纠纷。有关某剧院的救济措施,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只可行使不安抗辩权,不可行使合同解除权

    B.或者行使不安抗辩权,或者行使合同解除权

    C.既可行使不安抗辩权,又可行使合同解除权

    D.不可行使不安抗辩权,但可行使合同解除权


    正确答案:B
    本案中,后履行一方当事人李某在履行演唱歌曲义务的前两天喉咙发炎,须立即手术,存在难以履行义务的情形,先履行一方剧院有权主张不安抗辩权,而中止履行支付出场费的义务。此外,本案中,合同的主要义务需要李某亲自登台演唱,而李某在合同履行期仅差两天之际喉咙发炎,需要立即手术,且住院10天,已经确知不能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因此,剧院有权主张解除合同。剧院同时享有这两种权利,但只能择一行使。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B。

  • 第2题:

    台湾明星甲与大华剧院签订一演出合同,约定甲于元旦晚上在该剧院举办个人演唱会,出场费18万元。但到时甲却无故擅自取消了该场演出,观众强烈要求退票。此时,剧院应(  )。

    A.请求法院强制甲履行合同
    B.甲因不可抗力不履行合同,不构成违约,剧院应自负损失
    C.请求甲赔偿损失
    D.甲不构成违约,但根据公平原则,剧院可请求甲承担部分责任

    答案:C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本题中甲的行为已构成违约,虽然甲的违约不适用继续履行,但可要求其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

  • 第3题:

    甲京剧团与乙剧院签订合同演出某传统剧目一场,合同约定京剧团主要演员曾某、廖某、潘某出演剧中主要角色,剧院支付人民币1万元。演出当日,曾某在异地演出未能及时赶回,潘某生病在家,没有参加当天的演出,致使大部分观众退票,剧院实际损失1.5万元。后剧院向法院起诉京剧团,要求赔偿损失。针对此案,下列意见中何者正确?(  )
    A.在这一事例中,法律关系主体仅为甲京剧团与乙剧院
    B.京剧团与剧院的法律关系为绝对法律关系
    C.京剧团与剧院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都不是绝对的
    D.在这一事例中,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针对的主体是不特定的


    答案:C
    解析:
    解析:本题事例中,法律关系不限于京剧团与剧院之关系,可能还有京剧团与演员个人的合同关系。因此主体不限于京剧团与剧院,A项错误。这种合同关系是相对法律关系,权利义务主体都是特定的。故B、D错误。合同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都具有相对性,故C项正确。

  • 第4题:

    某剧院为增加其票房收入,与当红歌星李某 签订演出合同。双方约定,剧院应于12月30日向李 某支付出场费1万元,李某则须于元旦晚上为该剧院 举办的联欢会演唱歌曲。12月29日,李某喉咙发炎, 医生诊断须立即手术,预计住院10天。则剧 院:()

    A.不得解除合同,也不得中止履行
    B.不得解除合同,但可中止履行
    C.既可解除合同,又可中止履行
    D.可解除合同,但不得中止履行

    答案:C
    解析:
    。本题涉及不安抗辩权和其他请求权的关系 问题。剧院负有先支付出场费的义务,但李某存在丧 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对此,剧院可享有不安抗辩 权。由于李某履行合同巳不可能,因此,剧院可行使合 同解除权。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C。

  • 第5题:

    当红歌星谢某与某剧院签订演出合同,双方约定,谢某于元旦晚上在该剧院举办个人演唱会,出场费4万元。消息公布后,门票抢购一空。元旦晚上,大雪飘飘,寒风怒号,但观众还是早早来到剧院,期待一睹心目中明星的风采。但谢某却擅自取消了该演出,观众气愤之极,纷纷要求退票。对此,(  )。

    A.剧院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谢某履行合同
    B.谢某因为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不构成违约,剧院应自负损失
    C.谢某应承担违约责任
    D.剧院可以要求谢某赔偿
    E.剧院可以要求谢某履行合同或者要求谢某赔偿损失

    答案:C,D
    解析:
    本题涉及具有人身性质合同的履行及不可抗力的认定问题。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本题中,大雪飘飘,寒风怒号,尚不能构成不可抗力,谢某取消演出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谢某不能以不可抗力为由免除责任。谢某与剧院之间的合同为具有人身性质的劳务合同,因此不能请求强制执行。谢某因违约行为应对剧院承担违约责任,该违约责任为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