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公司因共同投资设立企业而签订了一份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因履行合同而产生的一切争议均交丁市仲裁委员会予以仲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公司注册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双方因此而发生纠纷,乙公司遂向丁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过程中,双方自行达成和解协议,乙公司撤回了仲裁申请。事后,甲公司反悔,拒绝履行和解协议的内容。
假设依据原仲裁协议,仲裁庭裁决甲公司须于5天内注入资金100万元。仲裁裁决作出后,甲公司拒不履行,乙公司遂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此情况下,甲公司的下列做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
A.提出证据证明仲裁庭的组成是违法的,并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丁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B.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并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丁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C.向接受执行申请的人民法院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并请求裁定不予执行
D.向接受执行申请的人民法院提出证据证明仲裁庭认定事实不清,并请求撤销仲裁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