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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可以,参保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有两个:一是未就业;二是未享受社会保险(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提供的生育保障。
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标准为:生育医疗费用发生当年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的生育待遇标准。参保职工未就业配偶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更多“参保职工未就业配偶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享受待遇的条件是什么?”相关问题
  • 第1题:

    未就业配偶能否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可以的话要怎么申请生育保险待遇呢?


    正确答案: 未就业配偶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申请人需到娄底市医疗生育保险管理处地区社保局领取有关表格并由男职工单位盖章证明,带好相关资料,包括:结婚证、夫妻双方身份证、生育证、婴儿出生证明、诊断证明、当地居委会或村委会无工作单位证明、住院分娩原始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娄底市医疗生育保险管理处申请领取生育补助金。

  • 第2题:

    职工未就业配偶如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正确答案: 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职工生育医疗费用结算标准的50%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应当按照居民医保、新农合和农村孕产妇分娩补助政策享受相关医疗待遇,生育保险不再重复支付其待遇。)

  • 第3题:

    参保职工可以享受哪些生育保险待遇?


    正确答案: 参保职工分为女职工、男职工配偶、失业女职工、退休女职工、男职工,他们的待遇分别是:
    (1)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产前检查、分娩、生育并发症、计划生育手术等发生的医疗费用和一次性营养补助费、生育津贴;
    (2)男职工配偶待遇,按照生育医疗费标准的50%给予一次性补偿。目前生育医疗标准为2200元;
    (3)失业女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一次性营养补助费;
    (4)参保女职工退休后的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取出宫内节育器、流(引)产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
    (5)参保男职工生育保险待遇主要指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

  • 第4题: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正确答案:正确

  • 第5题:

    参保职工享受待遇时连续参保时间不足12个月的,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如果可以,如何享受?


    正确答案: 可以,参保职工分娩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连续参保缴费(中断缴费时间不超过3个月视为连续参保)不足12个月的,其生育医疗费用由个人垫付,相应假期工资由用人单位垫付。自参保职工分娩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月起,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后,其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分别由参保职工和用人单位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本办法规定支付。

  • 第6题:

    参保职工什么时候开始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什么时候停止享受待遇?


    正确答案: 参保职工自用人单位缴费次月1日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自停止缴费的次月1日起停止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 第7题:

    参保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有哪些条件?


    正确答案: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2)参加生育保险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城镇企业职工(指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且生育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6个月以上);
    (3)失业女职工,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且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4)男职工配偶未列入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范围,不享受生育有关待遇且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

  • 第8题:

    问答题
    职工未就业配偶如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正确答案: 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职工生育医疗费用结算标准的50%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应当按照居民医保、新农合和农村孕产妇分娩补助政策享受相关医疗待遇,生育保险不再重复支付其待遇。)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参保职工在东莞进行了人流手述,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

    正确答案: 参保人参保满2个月以上,政策范围内的流产手术费可以享受报销待遇,即参保人已经在计生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发放准生证,准予生育,但因各种原因流产的情况符合报销范围。需办理报销的,请携带以下资料到东莞社保局或所属镇社保分局办理报销手续:
    1、疾病诊断证明;
    2、住院收费收据或发票;
    3、医疗收费明细清单;
    4、住院病历;
    5、出院小结;
    6、入院前门诊病历;
    7、本人社保卡及身份证,如是他人代办需提供他人身份证;
    8、本人银行存折或银行卡;
    9、社保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料。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未就业配偶能否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可以的话要怎么申请生育保险待遇呢?

    正确答案: 未就业配偶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申请人需到娄底市医疗生育保险管理处地区社保局领取有关表格并由男职工单位盖章证明,带好相关资料,包括:结婚证、夫妻双方身份证、生育证、婴儿出生证明、诊断证明、当地居委会或村委会无工作单位证明、住院分娩原始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娄底市医疗生育保险管理处申请领取生育补助金。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多选题
    下列有关我国现行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制度的说法,正确的是()。
    A

    我国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要求企业和职工个人都要缴费

    B

    在我国,参保职工的未就业配偶能够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C

    女职工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D

    我国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津贴,以及与生育有关的医护费用报销


    正确答案: B,C,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参保职工享受待遇时连续参保时间不足12个月的,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如果可以,如何享受?

    正确答案: 可以,参保职工分娩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连续参保缴费(中断缴费时间不超过3个月视为连续参保)不足12个月的,其生育医疗费用由个人垫付,相应假期工资由用人单位垫付。自参保职工分娩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月起,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后,其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分别由参保职工和用人单位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本办法规定支付。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失业人员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享受待遇的条件是什么?享受的标准是多少?


    正确答案: 可以,失业人员在失业前已参加生育保险,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可以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 第14题:

    我想知道享受娄底生育保险待遇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如果参保人在停保后90天内办理续保并补交了停保期间所欠保费什么时候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


    正确答案: 按照规定娄底职员如需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而是按时足额缴费一定时间。一般情况参保人员停保后在90天内办理续保并补交了停保期间所欠保费的,从续保的下月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 第15题:

    参保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正确答案:参保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及时参保、连续缴费,其参保职工自履行足额缴费义务的次月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二)参保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三)参保职工在生育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 第16题:

    参保职工在东莞进行了人流手述,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


    正确答案: 参保人参保满2个月以上,政策范围内的流产手术费可以享受报销待遇,即参保人已经在计生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发放准生证,准予生育,但因各种原因流产的情况符合报销范围。需办理报销的,请携带以下资料到东莞社保局或所属镇社保分局办理报销手续:
    1、疾病诊断证明;
    2、住院收费收据或发票;
    3、医疗收费明细清单;
    4、住院病历;
    5、出院小结;
    6、入院前门诊病历;
    7、本人社保卡及身份证,如是他人代办需提供他人身份证;
    8、本人银行存折或银行卡;
    9、社保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料。

  • 第17题:

    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已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能否享受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


    正确答案: 职工未就业配偶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应当按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享受相关医疗待遇,生育保险基金不再支付其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

  • 第18题:

    参保职工符合什么条件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正确答案: 具备下列条件的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2)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是指职工分娩前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一年以上。

  • 第19题:

    参保男职工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


    正确答案: 能。有两种情况。
    一是生育补助金。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其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按照青岛市生育保险办法确定的生育保险医疗费标准的50%享受生育补助金。
    二是计划生育诊疗费。参保单位的男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绝育及绝育术后的复通手术等)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发生的诊疗费,符合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予以支付。

  • 第20题:

    问答题
    失业人员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享受待遇的条件是什么?享受的标准是多少?

    正确答案: 可以,失业人员在失业前已参加生育保险,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可以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判断题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参保职工什么时候开始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什么时候停止享受待遇?

    正确答案: 参保职工自用人单位缴费次月1日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自停止缴费的次月1日起停止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参保职工未就业配偶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享受待遇的条件是什么?享受的标准是多少?

    正确答案: 可以,参保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有两个:一是未就业;二是未享受社会保险(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提供的生育保障。
    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标准为:生育医疗费用发生当年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的生育待遇标准。参保职工未就业配偶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