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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十四级、十八级以上的干部离休后享受司局级和处级待遇,荣誉证上的“原职务”一项怎样填写?

题目

行政十四级、十八级以上的干部离休后享受司局级和处级待遇,荣誉证上的“原职务”一项怎样填写?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行政十四级、十八级以上的干部离休后享受司局级和处级待遇,“原职务”一项有职务的填写原职务,没有职务的填“干部”,后面注明享受什么级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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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中组发【1982】13号文件规定,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未担任县(处)级职务的行政十八级以上老干部离休后,一般可享受什么级别政治、生活待遇?


    正确答案: 县(处)级。

  • 第2题: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未担任司局(地专)级职务的行政十四级以上老干部离休后,一般可享受()级的政治、生活待遇。

    • A、司局(地专);
    • B、县处级;
    • C、乡科级;
    • D、副省级。

    正确答案:A

  • 第3题:

    全省离休干部凭离休《离休干部荣誉证》在省内各地享受《辽宁省老年人享受优惠优待规定》的基础上,还享受哪些优惠待遇?


    正确答案: (1)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电)车(小公共汽车除外);
    (2)免费进入公园、动物园、植物园(只限第一门票);
    (3)免费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办纪念馆和博物馆。

  • 第4题:

    国营企业非国家机关行政级干部离休后分别享受司局级、县处级待遇应具备哪些条件?


    正确答案: (1)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企业干部,其标准工资额应高于当地国家机关行政十四级干部的工资额,离休后方可享受司局(地专)级政治、生活待遇。
    (2)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企业干部,其标准工资额应高于当地国家机关行政十八级干部的工资额,离休后方可享受处(县)级政治、生活待遇。该通知中的标准工资额和工资额,在新疆地区包括等级标准工资加当地适用生活费补贴。

  • 第5题:

    哪些干部离休后可以享受司局级和县处级政治、生活待遇?


    正确答案: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行政十四级、十八级以上干部离休后分别按司局级和处级待遇的通知》规定: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未担任司局(地专)级职务的行政十四级以上老干部离休后,一般可享受司局(地专)级的政治、生活待遇。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未担任处(县)级职务的行政十八级以上老干部离休后,一般可享受处(县)级的政治、生活待遇。

  • 第6题:

    自治区离休干部享受地局或县处级待遇的审批手续怎样办理?


    正确答案:根据中组发〔1982〕13号文件精神,结合新疆实际,对享受地局级或县处级待遇的离休人员的审批手续做如下规定: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未担任地局级职务的行政十四级以上老干部离休后,提为地局级待遇的,由各地、州、市、厅、局党委、党组填写离休干部提为地局级待遇审批表一式三份,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管理干部的分工,分别送有关部报自治区党委审批;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未担任县处级职务的行政十八级以上老干部离休后,提为县处级待遇的,由各地、州、市、厅、局党委、党组审批,抄送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分管部备案。

  • 第7题:

    问答题
    1992年经调整相关待遇,离休费分别达到原行政十四级、十八级工资数额的,能否享受局、处级待遇?

    正确答案: 按照组通字〔1985〕44号文件精神,1992年离休干部调整待遇后,其离休费分别达到原行政十四级、十八级工资数额的,不能按行政十四、十八级享受局、处级待遇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问答题
    中组发【1982】13号文件规定,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未担任县(处)级职务的行政十八级以上老干部离休后,一般可享受什么级别政治、生活待遇?

    正确答案: 县(处)级。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行政十四级、十八级以上的干部离休后享受司局级和处级待遇,荣誉证上的“原职务”一项怎样填写?

    正确答案: 行政十四级、十八级以上的干部离休后享受司局级和处级待遇,“原职务”一项有职务的填写原职务,没有职务的填“干部”,后面注明享受什么级待遇。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自治区离休干部享受地局或县处级待遇的审批手续怎样办理?

    正确答案: 根据中组发〔1982〕13号文件精神,结合新疆实际,对享受地局级或县处级待遇的离休人员的审批手续做如下规定: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未担任地局级职务的行政十四级以上老干部离休后,提为地局级待遇的,由各地、州、市、厅、局党委、党组填写离休干部提为地局级待遇审批表一式三份,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管理干部的分工,分别送有关部报自治区党委审批;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未担任县处级职务的行政十八级以上老干部离休后,提为县处级待遇的,由各地、州、市、厅、局党委、党组审批,抄送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分管部备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判断题
    中央规定,原行政十四级、十八级离休干部提高待遇后,分别享受副厅局级、副县处级待遇。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离休前担任顾问的,荣誉证上的“原职务”怎样填写?

    正确答案: 离休前担任顾问的,“原职务”应填写是哪一级顾问。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高等学校非国家机关行政级别的干部离休后,分别享受司局级、县处级待遇应具备哪些条件?


    正确答案: (1)建国前参加革命的干部,其工资级别为高等学校教学人员六级及六以上的,离休后一般可享受司局(地专)级政治、生活待遇;其工资级别为高等学校教学人员九级及九级以上的,离休后一般可享受处(县)级政治、生活待遇。
    (2)高等学校行政级同国家机关行政级,高教行政一级相当于国家机关行政六级。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干部,其工资级别为高教行政九级及九级以上的,离休后一般可享受司局(地专)级政治、生活待遇;其工资级别为高教行政十三级及十三级以上的,离休后一般可享受处(县)级政治、生活待遇。
    (3)工资级别为其他非国家机关行政级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干部,其标准工资额高于当地国家机关行政十四级,离休后方可享受司局(地专)级政治、生活待遇;其标准工资额高于当地国家机关行政十八级,离休后方可享受处(县)级政治、生活待遇。

  • 第14题:

    工资改革后离休的部分老干部在享受司局级或处级待遇政策时有哪些具体规定?


    正确答案: (1)1982年底以前,国家机关、科学文教卫生等部门按国务院调整工资的规定,工资级别调为行政十四级、十八级以上的干部,仍按中组发〔1982〕13号文件的规定,分别享受司局(地专)级和处(县)级政治、生活待遇。
    (2)国营企业非国家行政级干部,1983年底以前按国务院调整工资的规定,其标准工资额调为高于当地国家机关行政十四级、十八级干部工资额的(不包括浮动工资、津贴、补贴和各地区、各部门自行调整的工资),仍按中组发〔1984〕11号、劳人老〔1984〕13号文件的规定,分别享受司局(地专)级和处(县)级政治、生活待遇。

  • 第15题:

    中央规定,1949年9月30日前参加革命工作未担任司局级职务的()的老干部离休后,可享受司局级的政治、生活待遇。

    • A、行政十四级以上
    • B、企业干部其标准工资额高于当地国家机关行政十四级干部的工资额
    • C、“文革”前即担任县处级领导职务(含副县处级)且1985年工资改革前工资级别为行政十五级
    • D、事业单位的非国家行政干部其标准工资额高于当地国家机关行政十四级干部的工资额

    正确答案:A,B,C,D

  • 第16题:

    中央规定,原行政十四级、十八级离休干部提高待遇后,分别享受副厅局级、副县处级待遇。


    正确答案:正确

  • 第17题:

    多年未安排工作和长期病休的干部,以及因单位合并后未任职的干部,荣誉证上的“原职务”一项怎样填写?


    正确答案:“原职务”一项可填写离休前最后一次任命的职务,“文革”后没有明确职务的,可填“文革”前的最后职务。

  • 第18题:

    问答题
    国营企业非国家机关行政级干部离休后分别享受司局级、县处级待遇应具备哪些条件?

    正确答案: (1)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企业干部,其标准工资额应高于当地国家机关行政十四级干部的工资额,离休后方可享受司局(地专)级政治、生活待遇。
    (2)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企业干部,其标准工资额应高于当地国家机关行政十八级干部的工资额,离休后方可享受处(县)级政治、生活待遇。该通知中的标准工资额和工资额,在新疆地区包括等级标准工资加当地适用生活费补贴。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9题:

    问答题
    多年未安排工作和长期病休的干部,以及因单位合并后未任职的干部,荣誉证上的“原职务”一项怎样填写?

    正确答案: “原职务”一项可填写离休前最后一次任命的职务,“文革”后没有明确职务的,可填“文革”前的最后职务。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多选题
    中央规定,1949年9月30日前参加革命工作未担任司局级职务的()的老干部离休后,可享受司局级的政治、生活待遇。
    A

    行政十四级以上

    B

    企业干部其标准工资额高于当地国家机关行政十四级干部的工资额

    C

    “文革”前即担任县处级领导职务(含副县处级)且1985年工资改革前工资级别为行政十五级

    D

    事业单位的非国家行政干部其标准工资额高于当地国家机关行政十四级干部的工资额


    正确答案: C,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高等学校非国家机关行政级别的干部离休后,分别享受司局级、县处级待遇应具备哪些条件?

    正确答案: (1)建国前参加革命的干部,其工资级别为高等学校教学人员六级及六以上的,离休后一般可享受司局(地专)级政治、生活待遇;其工资级别为高等学校教学人员九级及九级以上的,离休后一般可享受处(县)级政治、生活待遇。
    (2)高等学校行政级同国家机关行政级,高教行政一级相当于国家机关行政六级。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干部,其工资级别为高教行政九级及九级以上的,离休后一般可享受司局(地专)级政治、生活待遇;其工资级别为高教行政十三级及十三级以上的,离休后一般可享受处(县)级政治、生活待遇。
    (3)工资级别为其他非国家机关行政级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干部,其标准工资额高于当地国家机关行政十四级,离休后方可享受司局(地专)级政治、生活待遇;其标准工资额高于当地国家机关行政十八级,离休后方可享受处(县)级政治、生活待遇。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工资改革后离休的部分老干部在享受司局级或处级待遇政策时有哪些具体规定?

    正确答案: (1)1982年底以前,国家机关、科学文教卫生等部门按国务院调整工资的规定,工资级别调为行政十四级、十八级以上的干部,仍按中组发〔1982〕13号文件的规定,分别享受司局(地专)级和处(县)级政治、生活待遇。
    (2)国营企业非国家行政级干部,1983年底以前按国务院调整工资的规定,其标准工资额调为高于当地国家机关行政十四级、十八级干部工资额的(不包括浮动工资、津贴、补贴和各地区、各部门自行调整的工资),仍按中组发〔1984〕11号、劳人老〔1984〕13号文件的规定,分别享受司局(地专)级和处(县)级政治、生活待遇。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哪些干部离休后可以享受司局级和县处级政治、生活待遇?

    正确答案: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行政十四级、十八级以上干部离休后分别按司局级和处级待遇的通知》规定: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未担任司局(地专)级职务的行政十四级以上老干部离休后,一般可享受司局(地专)级的政治、生活待遇。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未担任处(县)级职务的行政十八级以上老干部离休后,一般可享受处(县)级的政治、生活待遇。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