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抗力解除后复工的,若不能按期交工,发包人可以要求赶工,承包人应采取必要的赶工措施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由于发包人责任引起的工期延误事件发生后,若发包人要求承包人修订的进度计划仍应保证工程按期完工,则由于采取赶工措施所增加的费用应由()承担。
第9题:
某泵站工程由于征地工作未完成导致工期延误且时间较长,尽管承包人采取了赶工措施仍无法实现按期完工。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上述的赶工费用应由()承担。
第10题:
发包人
承包人
设计单位
监理人
第11题:
赶工费用
提前的时间
承包人负责
发包人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承包人采取的赶工措施
第12题:
发包人
承包人
设计单位
监理人
第13题: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第17题:
第18题:
第19题:
不可抗力造成损害的责任,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等后果,由合同双方按以下原则承担。()
第20题:
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等后果,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第21题:
在可以顺延工期的情况下,只有()才有权要求承包人采取赶工措施按期或提前完成。
第22题:
永久工程,包括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因工程损害造成的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承担
承包人设备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
停工期间应监理人要求照管工程和清理、修复工程的金额由承包人承担
不能按期竣工的,应合理延长工期,承包人不需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发包人要求赶工的,承包人应采取赶工措施,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23题:
永久工程,包括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害,以及因工程损害造成的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承包人设备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和承包人各自承担其人员伤亡和其他财产损失及其相关费用;
承包人的停工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不能按期竣工的,应合理延长工期,承包人不需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发包人要求赶工的,承包人应采取赶工措施,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