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第一次考试作弊者,给予记过或以上处分,该科成绩以0分计,直接重修。
第1题:
旷考的学生,该次课程考试成绩以“0”分记,不准参加正常的补考,须履行相应手续后,方可参加该课程重修。
第2题:
第一次作弊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3题: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或其他器材作弊、向他人出售考试试题或答案牟取利益,以及其他严重作弊或扰乱考试秩序行为的,视情节给予()。
第4题:
严重违反考核(考试和考查)纪律或考核作弊者,下列处理方法中,错误的是:()
第5题:
()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第6题:
因考试违纪而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及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经教育表现良好,在毕业前()可申请重修一次。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或者第二次作弊者,给予()。
第7题:
根据《云南农业大学校纪校规》相关规定,学生因喝酒违反学校管理规定,将给予下列纪律处分()
第8题:
考试作弊者第一次作弊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9题:
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
第10题:
在一般事故的处理中,以下选项正确的是()。
第11题:
在信访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引发信访突出问题或群体性事件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处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处分;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
第12题:
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警告、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
记过、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以上都不对
第13题:
舞弊行为一经发现,凡受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者,经教育表现好,()年后方可参加该门课程补考或重修考试。
第14题:
通过补考或者重修取得学分的课程,学生成绩单上以()记载。此课程学分绩点为()
第15题:
聚众滋事,为首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学籍处分;其他参与者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聚众斗殴、持械行凶者,均给予()。
第16题:
凡考试严重作弊者,视其情节及认错态度给予留校察看或()处分,取消各类评先评优资格.
第17题:
请他人代考或替他人考试的给予()处分。
第18题:
学生严重违反考核纪律或者作弊的,该课程考核成绩记为无效,并由学校视其违纪或者作弊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和相应的纪律处分。()及以下处分的,经教育表现较好,在毕业前对该课程可以给予补考或者重修机会
第19题:
学生违反考试纪律,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上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第20题:
学生对首次修读已合格课程的考核成绩不满意,经慎重考虑愿意重修该课程,可申请按学分缴费重修。申请批准后,原课程成绩注销,不能恢复。课程成绩以重修考试成绩实分记载,申请重修已合格课程的累计学分,不得超过()学分。
第21题: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资料或抄袭他人试题答案者应给予()处分。
第22题:
在重大事故的处理中,以下选项正确的是()。
第23题:
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未按照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申报的,按照《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正确的处罚办法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