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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黑格尔关于“思想的客观性”的理论。

题目

简述黑格尔关于“思想的客观性”的理论。


相似考题
更多“简述黑格尔关于“思想的客观性”的理论。”相关问题
  • 第1题:

    简述黑格尔关于“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的理论。


    正确答案: 黑格尔从“实体即主体”的基本原则出发,认为思想不仅是思想的实体,也是存在的实体,这种思想就是“客观思想”。在此基础上,黑格尔论证了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
    首先,黑格尔所说的“思维”主要指的是存在于我们的思想之外的“客观思想”。所谓“存在”指事物的本质。因此思想与存在的同一性有两重含义:一方面在本体论的意义上,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指的是事物与其自身的概念相一致,事物只有符合蕴含于自身之中的概念才具有实在性,因而事物生成的过程也就是实现自身本质的过程。另一方面在认识论的意义上,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指的是我们的思想能够把握存在于事物之中的本质,而把握了事物的本质的思想就不仅仅是我们的主观思想,而且就是事物的本质,我们可以称之为“客观思想”。于是,思想就统摄一切而成为思想和存在的共同基础了。由此可见,本体论与认识论这两个方面在黑格尔哲学中是统一的,本体论、认识论、辩证法、逻辑学的一致性是黑格尔哲学的一条基本原则。
    黑格尔试图在本体论、认识论、辩证法同一的基础上解决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问题,由于在他看来只有思想能够认识思想,只有精神能够把握精神,因而如果思想把握了事物的本质,那么事物的本质就是思想,所以他在最根本的问题上坚持客观唯心主义的立场。

  • 第2题:

    简述黑格尔关于“实体即主体”的思想述评。


    正确答案: 黑格尔认为,我们不仅应该将宇宙之最真实的存在理解和表述为实体,而且同样理解和表述为主体。宇宙万物之统一的根据既是客观的亦具有能动性,而且是一个自我运动、自我发展、自己完成自己的过程。我们之所以必须将实体理解为主体,是因为只有将实体看作是主体,看作是在其自身内就具有能动性,因而是一个自我运动自我发展的“活得实体”,它才是一个真正现实的存在。实体的主体性表现在它是纯粹的否定性,它是单一的东西分裂为二亦即自己把自己树立为对立面,然后扬弃自身中的差别,从而回到自身而成为真正的现实的过程。换言之,实体由于自身中的否定性因素而展开自身,从潜在成为了现实。因此,宇宙万物的统一根据亦即“绝对”是一个自我运动、自己完成自己、自己成为自己,从潜在到现实的“圆圈”,它以终点为起点,以终点为目的,只有到了终点才成为现实的。
    黑格尔关于实体即主体的思想体现了古代哲学的客观性原则与近代哲学之主观性原则的统一。在黑格尔看来,认识克服自身的局限而达到与对象的同一性的过程,也就是实体与其自身达到统一性的过程,因而认识活动参与了实体的本体论运动,或者说,认识活动就是实体的本体论运动。于是,黑格尔把本体论、认识论和辩证法统一了起来。黑格尔“实体即主体”的学说虽然是客观唯心主义的,但是亦包含有丰富的辩证法思想,它主张真理是过程、真理是全体、真理是圆圈,从而从哲学史的高度将本体论、认识论和辩证法统一在一起,建立了一个包罗万象的形而上学体系。

  • 第3题:

    怎样理解马克思的世界历史理论与黑格尔世界历史思想的联系与区别。


    正确答案:马克思的世界历史理论就是在全面批判地继承了黑格尔的相关总想找基础上,经过了。创造性的转换。而创立的。
    首先,黑格尔认为世界历史理是绝对精神在时间上的展开和在空间上的扩展,是绝对精神不断获得解放和自由的过程,马克思将这种头脚倒置、唯心主义的思想进行了颠倒",将之建立在唯物史观的基础上。
    其次,将核心概念进行了改造。在黑格尔邢里,世界历史既是从哲学观或哲学方法所研究的历史,实指的是整个人类历史,是全世界各个民族发展的。通史。马克思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讲,历史向世界历史的转变。这里的世界历史。就不再是自古到今的由各个民族发展构成的整个人类历史,而是人类历史发展的一个特定阶段,即资本主义所开启的新的历史阶段。这个变化是非常重要的,它表明马克思已经借助形态的概念,把人类历史分成不同的形态和阶段,各个阶段各个形态有其独特的发展规律,比之黑格尔将人类历史看做是同质的过程的理解,无疑是大大具体化和科学了。
    再次,黑格尔在理解世界历史时虽然也注意到了劳动的辩证法及其重要作用,但他把劳动更多地理解为是一种精神劳动,马克思则从现实的人出发,不仅看到了物质生产劳动在人的生活和历史发展中的基础性地位,更研究了劳动形式的历史变化,是工业这种“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构成了“历史向世界历史转变”的最深刻的动力。

  • 第4题:

    简述黑格尔关于犯罪、报复、复仇之间关系的理论。


    正确答案:犯罪的扬弃是报复,因为报复是对侵害的侵害。报复和犯罪应该具有价值上的等同,因为犯罪具有在质和量上的一定范围,从而犯罪的否定也同样应该具有质和量的一定范围。所谓报复就是具有不同现象和互不相同的外在实存的两个规定之间的内在联系和同一性。从表面上看,报复是一种复仇,是一种不道德的东西,但从实质上看,报复只是指犯罪所采取的形态回头来反对它自己。犯罪的扬弃首先是复仇,由于复仇就是报复,所以从内容上说,它是正义的,但是从形式上看,因为复仇是一种新的侵害,它是否合乎正义,有其偶然性。在无法律和无法官的社会状态中,刑罚经常具有复仇的性质,但由于它是具有主观意志的行为,从而与内容不相符合,所以始终是有缺点的。在未开化民族,复仇难免过分而导致新的不法,复仇永无止息,就是在现在许多立法中,也还有复仇的残迹的存在。要解决这个矛盾,这就要求人们从主观利益和主观形态下以及从威力的偶然性下解放出来,亦即不是要求复仇,而是刑罚的正义。

  • 第5题:

    简述黑格尔关于哲学与经验科学的论述。


    正确答案: 黑格尔在论述如何考察自然的问题时,提到了哲学与经验科学的关系。他指出,自然哲学必须与自然科学相结合,必须以自然科学为基础。黑格尔说:“哲学与自然经验不仅必须一致,而且哲学科学的产生和发展是以经验物理学为前提和条件。”(《自然哲学》)

  • 第6题:

    简述黑格尔关于思维与存在同一性的理论。


    正确答案:黑格尔的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是基于“绝对理念”基础上的辩证同一。他指出,思维是存在的本质,一个事物的存在,只有符合思维才具有实在性,思维不断的在存在中实现自己,使存在同自己相符合。
    由于人头脑中的思想是绝对理念发展的最高阶段,因此,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可以从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讲。从主观意义上讲,即从人的认识发展过程方面说,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是指,头脑中的思维能够把握事物的本质,并且凡是我们头脑中认为是合理的思想,都必定能够实现,使存在和我们的思想一致。从客观意义上讲,即从事物本身的发展过程上说,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是指,“客观思想”决定着事物的本质,一个事物只有符合其中蕴含着的“客观思想”才能具有实在性,而“客观思想”则在事物中不断实现自己,使事物与自己相一致。

  • 第7题:

    问答题
    怎样理解马克思的世界历史理论与黑格尔世界历史思想的联系与区别。

    正确答案: 马克思的世界历史理论就是在全面批判地继承了黑格尔的相关总想找基础上,经过了。创造性的转换。而创立的。
    首先,黑格尔认为世界历史理是绝对精神在时间上的展开和在空间上的扩展,是绝对精神不断获得解放和自由的过程,马克思将这种头脚倒置、唯心主义的思想进行了颠倒",将之建立在唯物史观的基础上。
    其次,将核心概念进行了改造。在黑格尔邢里,世界历史既是从哲学观或哲学方法所研究的历史,实指的是整个人类历史,是全世界各个民族发展的。通史。马克思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讲,历史向世界历史的转变。这里的世界历史。就不再是自古到今的由各个民族发展构成的整个人类历史,而是人类历史发展的一个特定阶段,即资本主义所开启的新的历史阶段。这个变化是非常重要的,它表明马克思已经借助形态的概念,把人类历史分成不同的形态和阶段,各个阶段各个形态有其独特的发展规律,比之黑格尔将人类历史看做是同质的过程的理解,无疑是大大具体化和科学了。
    再次,黑格尔在理解世界历史时虽然也注意到了劳动的辩证法及其重要作用,但他把劳动更多地理解为是一种精神劳动,马克思则从现实的人出发,不仅看到了物质生产劳动在人的生活和历史发展中的基础性地位,更研究了劳动形式的历史变化,是工业这种“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构成了“历史向世界历史转变”的最深刻的动力。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问答题
    试述黑格尔关于犯罪与刑罚问题的理论。

    正确答案: 在黑格尔看来,真正的不法是犯罪,这里法的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都遭到了破坏。黑格尔说:“自由人所实施的作为暴力行为的第一种强制,侵犯了具体意义上的自由的定在,侵犯了作为法的法,这就是犯罪。”这属于刑法的领域。他强调,犯罪涉及的是人的外在行为,即他所谓的定在,因为唯有达到了定在的意志才会被侵犯。他批判斯多葛和古代立法的一个共同错误是,他们都停留在自由意志和人格的抽象思维上,而不在其具体而明确的定在中,来理解自由意志和人格。黑格尔说,作为理念,它必须有这种定在。对各种犯罪应该怎样处理,不能用思想来解决,而必须由法律来规定。黑格尔对刑罚的问题有着广泛的论述,他认为刑罚的意义就是对犯罪的一种否定之否定。他说,犯罪行为不是最初的东西、肯定的东西,而是否定的东西。所以刑罚不过是否定之否定。现实的法就是对那种侵害的扬弃,正是通过这种扬弃,法显示出其有效性。如果说对所有权和财产所加的不利或损害,扬弃造成损害的侵害是给被害人以民事上的满足,即损害赔偿。那么,对犯罪的扬弃便是刑罚。这里黑格尔批判了实在法学的各种刑罚理论,如预防说、儆戒说、威吓说和矫正说。他认为所有这些观念都把犯罪及其刑罚视为一种祸害,犯罪是一种祸害,所以就需要刑罚这样一种祸害,其错误在于混淆了法律与道德、心理的关系,而没有考虑到不法和正义,即自由意志的定在和扬弃。黑格尔说,在讨论这个问题时,重要的是知道,犯罪应该予以扬弃,不是因为犯罪制造了一种祸害,而是它侵害了作为法的法。进一步地,犯人有其自由意志,其犯罪行为是对其自由意志的侵害,这样,对犯人所加的侵害就是一种正义。刑罚既然包含了犯人自己的法,“所以处罚他,正是尊敬他是理性的存在”。如果不从犯人行为中去寻求刑罚的概念和尺度,他就得不到这种尊重。如果单单把犯人看作应使变成无害的有害动物,或者以儆戒和矫正为刑罚的目的,他就更得不到这种尊重。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简述黑格尔关于“历史与逻辑一致”的思想。

    正确答案: 在黑格尔看来,人类精神对绝对的认识是一个艰苦漫长的过程,这个过程亦是一个由浅入深、从简单到复杂、从抽象到具体的过程,而哲学史恰恰就是这一过程的最高体现。在哲学史中,每个哲学体系都有它自己独特的哲学原则,它们都代表着人类精神认识绝对的一个阶段。因而看似相互对立、杂乱无章的哲学史实际上乃是“一个”哲学的发展过程。换言之,不同的哲学体系不过是一种哲学在不同阶段上的表现,它们独特的哲学原则就凝结为范畴,构成了范畴体系上的诸多环节。所以黑格尔主张历史与逻辑是一致的,他所作的工作无非是将人类精神认识绝对的哲学史纯化为一个有着内在联系的、有机的范畴体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简述黑格尔关于“思想的客观性”的理论。

    正确答案: 按照黑格尔的观点,真正的客观性是为思想所把握的事物的本质。黑格尔通过思想的四个特点阐述了他的有关思想。
    首先,思想是能动的普遍性。思想是贯穿于整个认识之中的本质性因素。其次,思想是对事物的“反思”。事物的本质并不是直接呈现在我们面前的,要想认识它就必须深入到事物的背后,对它进行反思。再次,只有借助于“反思”去改造直接的东西,才能真正认识事物的本质。最后,思想“反思”的产物不仅是客观的,而且作为思想的能动性的体现,也是自由的产物:从形式上说,思想是我们的思想,而我是独立自由的;从内容上看,思想把握了事物的本质,从而摆脱了一切个别偶然的东西的限制,是无条件的普遍的东西。
    在黑格尔看来,具有上述这四个特点的思想,即把握了事物的本质的思想,就不仅仅是我们的主观思想,而且就是事物的本质,因而可以称之为“客观思想”。于是思想就统摄一切而成为思想和存在的共同基础了。由此黑格尔提出了“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原则。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简述黑格尔的悲剧冲突理论。

    正确答案: 关于悲剧冲突,黑格尔以古往今来的悲剧创作为依据,首先对其发生原因做出了归类总结,指出它有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是“物理的或自然的情况所产生的冲突”。他认为,这种冲突由于“所涉及的只是外在的自然,以及自然所带来的疾病、罪孽和灾害,这些东西破坏了原来的生活的和谐,结果造成差异和对立”,所以单就它们本身来看,是消极的,“没有什么意义的”。不过艺术创作以之为题材,“只是因为自然灾害可以发展出心灵性的分裂,作为它的结果。”这是说,真正的悲剧不是将自然原因造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对立斗争,作为悲剧冲突的根本原因来描写。
    第二是“由自然条件产生的心灵冲突”。提出这一冲突显然是续上而论的,即在悲剧中直接表现或说明了,悲剧冲突的发生是以自然原因为条件或基础的。因而黑格尔认为,这种冲突是“积极的”,有一定意义的。
    第三是“由心灵性的差异而产生的分裂”。对于这种分裂导致的悲剧冲突,在他看来“才是真正重要的矛盾”。其重要是在于,“它起于人所特有的行动”。这就是说,真正的悲剧冲突,应是由“心灵性的差异而产生的分裂”之付诸“行动”引起的,而不是什么外在自然的因素或力量。再简言之,导致悲剧冲突发生的原因应当在于人而不在于自然。对此黑格尔亦做出一个总结:“总之,一方面须有一种由人的某种现实行动所引起的困难、障碍和破坏;另一方面须有本身旨趣和力量所受到的伤害。只有把这两方面定性结合在一起,才是这最后一种冲突的深刻的根源。”这其实就是对真正的、符合悲剧艺术理想的冲突的认识和界定。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简述黑格尔的悲剧理论。

    正确答案: 黑格尔从矛盾冲突出发来研究悲剧,认为悲剧不是个人的偶然的原因造成的,悲剧的根源和基础是两种实体性伦理力量的冲突。冲突双方所代表的伦理力量都是合理的,但同时都有道德上的片面性。每一方又都坚持自己的片面性而损害对方的合理性。这样两种善的斗争就必然引起悲剧的冲突。
    承认悲剧矛盾冲突的必然性。在黑格尔看来,悲剧是两种合理观念斗争的必然结果,肯定了悲剧矛盾的必然性。但悲剧的根源不是现实生活中各种物质力量或阶级力量的矛盾冲突,而是两种伦理观念的冲突。
    在黑格尔的悲剧矛盾冲突中,抹杀了正义和非正义的区别,在理论上混淆了现实中的美丑、善恶的斗争,因而看不到悲剧冲突本身是反映着新旧两种势力的斗争。
    黑格尔的悲剧观还具有一定的乐观注意因素,他强调悲剧通过双方的冲突,扬弃了各自的片面性,悲剧所毁灭的是双方的片面性,肯定了双方的合理性。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简述黑格尔关于“历史与逻辑一致”的思想。


    正确答案: 在黑格尔看来,人类精神对绝对的认识是一个艰苦漫长的过程,这个过程亦是一个由浅入深、从简单到复杂、从抽象到具体的过程,而哲学史恰恰就是这一过程的最高体现。在哲学史中,每个哲学体系都有它自己独特的哲学原则,它们都代表着人类精神认识绝对的一个阶段。因而看似相互对立、杂乱无章的哲学史实际上乃是“一个”哲学的发展过程。换言之,不同的哲学体系不过是一种哲学在不同阶段上的表现,它们独特的哲学原则就凝结为范畴,构成了范畴体系上的诸多环节。所以黑格尔主张历史与逻辑是一致的,他所作的工作无非是将人类精神认识绝对的哲学史纯化为一个有着内在联系的、有机的范畴体系。

  • 第14题:

    简述黑格尔关于“辩证的否定”的思想。


    正确答案: 辩证的否定是黑格尔辩证法的核心。在黑格尔看来,事物之中的差别是“对立面的统一”。因此,否定性构成了推动事物运动发展的内在动力。
    事物之中存在着差别,所以事物之中包含着否定性的因素。黑格尔认为“否定的东西也同样是肯定的”,或者说,自相矛盾的东西并不消解为抽象的虚无,而是消解为它的特殊内容的否定,因而是“规定了的否定”。这就是说,否定总是具体的特殊的否定,所以否定的结果也有规定性。因此,否定的结果其实是从否定之中而产生的有内容的东西,这就使事物发展为更高更新更丰富的阶段。黑格尔将这种辩证的否定称为“扬弃”。
    扬弃或辩证的否定包含着三个环节:一是否定,二是在否定中对有价值的东西的保留,三是向更高的阶段的过渡。列宁十分恰当地把它概括为“联系的环节”和“发展的环节”。
    因此,“辩证的否定”乃是黑格尔辩证法的核心。在他的哲学体系中,前一阶段中的差别和矛盾的运动产生了后一阶段,在后的阶段是在先阶段矛盾运动的必然结果,亦是对在先阶段的继承和发展,因而前一阶段中的合理因素就保留在后一阶段之中,成为它的构成因素或环节。于是,整个事物过程就成了一个相互联系的、发展着的、具有内在必然性的有机整体。

  • 第15题:

    西方文学理论思想的集大成者是()

    • A、亚里士多德
    • B、贺拉斯
    • C、黑格尔
    • D、别林斯基

    正确答案:C

  • 第16题:

    试述黑格尔关于犯罪与刑罚问题的理论。


    正确答案:在黑格尔看来,真正的不法是犯罪,这里法的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都遭到了破坏。黑格尔说:“自由人所实施的作为暴力行为的第一种强制,侵犯了具体意义上的自由的定在,侵犯了作为法的法,这就是犯罪。”这属于刑法的领域。他强调,犯罪涉及的是人的外在行为,即他所谓的定在,因为唯有达到了定在的意志才会被侵犯。他批判斯多葛和古代立法的一个共同错误是,他们都停留在自由意志和人格的抽象思维上,而不在其具体而明确的定在中,来理解自由意志和人格。黑格尔说,作为理念,它必须有这种定在。对各种犯罪应该怎样处理,不能用思想来解决,而必须由法律来规定。黑格尔对刑罚的问题有着广泛的论述,他认为刑罚的意义就是对犯罪的一种否定之否定。他说,犯罪行为不是最初的东西、肯定的东西,而是否定的东西。所以刑罚不过是否定之否定。现实的法就是对那种侵害的扬弃,正是通过这种扬弃,法显示出其有效性。如果说对所有权和财产所加的不利或损害,扬弃造成损害的侵害是给被害人以民事上的满足,即损害赔偿。那么,对犯罪的扬弃便是刑罚。这里黑格尔批判了实在法学的各种刑罚理论,如预防说、儆戒说、威吓说和矫正说。他认为所有这些观念都把犯罪及其刑罚视为一种祸害,犯罪是一种祸害,所以就需要刑罚这样一种祸害,其错误在于混淆了法律与道德、心理的关系,而没有考虑到不法和正义,即自由意志的定在和扬弃。黑格尔说,在讨论这个问题时,重要的是知道,犯罪应该予以扬弃,不是因为犯罪制造了一种祸害,而是它侵害了作为法的法。进一步地,犯人有其自由意志,其犯罪行为是对其自由意志的侵害,这样,对犯人所加的侵害就是一种正义。刑罚既然包含了犯人自己的法,“所以处罚他,正是尊敬他是理性的存在”。如果不从犯人行为中去寻求刑罚的概念和尺度,他就得不到这种尊重。如果单单把犯人看作应使变成无害的有害动物,或者以儆戒和矫正为刑罚的目的,他就更得不到这种尊重。

  • 第17题:

    简述笛卡尔关于观念的三种来源的思想,并说明其唯理论特点。


    正确答案: 笛卡尔关于观念的三种思想来源:第一类即所谓“天赋观念”,它包括几何学的公理、逻辑学的基本规律。第二类是指由感觉提供的观念。第三类是一些关于现实世界并不存在的东西的虚假观念。
    唯理论的特点:在于认识事物的普遍性。而唯理论者把明天的天赋观念或原则当作一切普遍必然性的知识的前提,为了解决天赋观念的来源问题,总是以上帝作为整个知识系统和形而上学的最终保证。

  • 第18题:

    问答题
    简述黑格尔关于“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的理论。

    正确答案: 黑格尔从“实体即主体”的基本原则出发,认为思想不仅是思想的实体,也是存在的实体,这种思想就是“客观思想”。在此基础上,黑格尔论证了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
    首先,黑格尔所说的“思维”主要指的是存在于我们的思想之外的“客观思想”。所谓“存在”指事物的本质。因此思想与存在的同一性有两重含义:一方面在本体论的意义上,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指的是事物与其自身的概念相一致,事物只有符合蕴含于自身之中的概念才具有实在性,因而事物生成的过程也就是实现自身本质的过程。另一方面在认识论的意义上,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指的是我们的思想能够把握存在于事物之中的本质,而把握了事物的本质的思想就不仅仅是我们的主观思想,而且就是事物的本质,我们可以称之为“客观思想”。于是,思想就统摄一切而成为思想和存在的共同基础了。由此可见,本体论与认识论这两个方面在黑格尔哲学中是统一的,本体论、认识论、辩证法、逻辑学的一致性是黑格尔哲学的一条基本原则。
    黑格尔试图在本体论、认识论、辩证法同一的基础上解决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问题,由于在他看来只有思想能够认识思想,只有精神能够把握精神,因而如果思想把握了事物的本质,那么事物的本质就是思想,所以他在最根本的问题上坚持客观唯心主义的立场。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9题:

    问答题
    简述黑格尔关于思维与存在同一性的理论。

    正确答案: 黑格尔的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是基于“绝对理念”基础上的辩证同一。他指出,思维是存在的本质,一个事物的存在,只有符合思维才具有实在性,思维不断的在存在中实现自己,使存在同自己相符合。
    由于人头脑中的思想是绝对理念发展的最高阶段,因此,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可以从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讲。从主观意义上讲,即从人的认识发展过程方面说,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是指,头脑中的思维能够把握事物的本质,并且凡是我们头脑中认为是合理的思想,都必定能够实现,使存在和我们的思想一致。从客观意义上讲,即从事物本身的发展过程上说,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是指,“客观思想”决定着事物的本质,一个事物只有符合其中蕴含着的“客观思想”才能具有实在性,而“客观思想”则在事物中不断实现自己,使事物与自己相一致。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简述黑格尔关于“辩证的否定”的思想。

    正确答案: 辩证的否定是黑格尔辩证法的核心。在黑格尔看来,事物之中的差别是“对立面的统一”。因此,否定性构成了推动事物运动发展的内在动力。
    事物之中存在着差别,所以事物之中包含着否定性的因素。黑格尔认为“否定的东西也同样是肯定的”,或者说,自相矛盾的东西并不消解为抽象的虚无,而是消解为它的特殊内容的否定,因而是“规定了的否定”。这就是说,否定总是具体的特殊的否定,所以否定的结果也有规定性。因此,否定的结果其实是从否定之中而产生的有内容的东西,这就使事物发展为更高更新更丰富的阶段。黑格尔将这种辩证的否定称为“扬弃”。
    扬弃或辩证的否定包含着三个环节:一是否定,二是在否定中对有价值的东西的保留,三是向更高的阶段的过渡。列宁十分恰当地把它概括为“联系的环节”和“发展的环节”。
    因此,“辩证的否定”乃是黑格尔辩证法的核心。在他的哲学体系中,前一阶段中的差别和矛盾的运动产生了后一阶段,在后的阶段是在先阶段矛盾运动的必然结果,亦是对在先阶段的继承和发展,因而前一阶段中的合理因素就保留在后一阶段之中,成为它的构成因素或环节。于是,整个事物过程就成了一个相互联系的、发展着的、具有内在必然性的有机整体。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简述黑格尔关于哲学与经验科学的论述。

    正确答案: 黑格尔在论述如何考察自然的问题时,提到了哲学与经验科学的关系。他指出,自然哲学必须与自然科学相结合,必须以自然科学为基础。黑格尔说:“哲学与自然经验不仅必须一致,而且哲学科学的产生和发展是以经验物理学为前提和条件。”(《自然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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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2题:

    问答题
    简述黑格尔的主要政治思想。

    正确答案: 绝对观念是黑格尔哲学的出发点和基础。黑格尔的法哲学体系包括法(权利)、道德、伦理三个阶段。黑格尔认为契约论者没有把握国家的本质,混同了社会和国家。黑格尔认为国家高于社会和个人。黑格尔主张建立一个统一的君主立宪国家。黑格尔反对康德的永久和平论,认为为了防止内部骚乱,巩固国家内部的权力,战争不应被看作是绝对的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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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3题:

    问答题
    简述黑格尔关于“实体即主体”的思想述评。

    正确答案: 黑格尔认为,我们不仅应该将宇宙之最真实的存在理解和表述为实体,而且同样理解和表述为主体。宇宙万物之统一的根据既是客观的亦具有能动性,而且是一个自我运动、自我发展、自己完成自己的过程。我们之所以必须将实体理解为主体,是因为只有将实体看作是主体,看作是在其自身内就具有能动性,因而是一个自我运动自我发展的“活得实体”,它才是一个真正现实的存在。实体的主体性表现在它是纯粹的否定性,它是单一的东西分裂为二亦即自己把自己树立为对立面,然后扬弃自身中的差别,从而回到自身而成为真正的现实的过程。换言之,实体由于自身中的否定性因素而展开自身,从潜在成为了现实。因此,宇宙万物的统一根据亦即“绝对”是一个自我运动、自己完成自己、自己成为自己,从潜在到现实的“圆圈”,它以终点为起点,以终点为目的,只有到了终点才成为现实的。
    黑格尔关于实体即主体的思想体现了古代哲学的客观性原则与近代哲学之主观性原则的统一。在黑格尔看来,认识克服自身的局限而达到与对象的同一性的过程,也就是实体与其自身达到统一性的过程,因而认识活动参与了实体的本体论运动,或者说,认识活动就是实体的本体论运动。于是,黑格尔把本体论、认识论和辩证法统一了起来。黑格尔“实体即主体”的学说虽然是客观唯心主义的,但是亦包含有丰富的辩证法思想,它主张真理是过程、真理是全体、真理是圆圈,从而从哲学史的高度将本体论、认识论和辩证法统一在一起,建立了一个包罗万象的形而上学体系。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