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题:
问答题
试论我国继承法的基本原则。[2000年真题]
正确答案:
继承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处理继承问题必须遵循的普遍适用的准则,其既是继承立法的指导思想,也是解释、适用《继承法》的依据和出发点。我国继承制度的基本原则有:
(1)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原则
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原则,既是继承法的目的和任务,也是继承法的首要原则。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
①法律确认公民的私有财产继承权,保护其不受非法侵害。
②在公民的继承权受到侵害时,法律予以救济,国家以其强制力予以保护。
(2)继承权平等原则
继承权平等原则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平等权在继承法中的落实,也是民法上平等原则的具体化。继承权平等原则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
①继承权男女平等。
②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的继承权平等。
③养子女和亲生子女继承权平等。
④同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权利平等。
(3)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
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主要表现在:
①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的划分,除依据血缘关系和亲属关系以外,还依据权利义务关系。
②有扶养能力而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应当不分或少分遗产。
③继承人对被继承人有遗弃、虐待、甚至故意杀害的行为的,其继承权依法丧失。
(4)限定继承原则
我国《继承法》实行限定继承原则,即继承人得仅于被继承人财产的范围内承担其义务。该原则的确立是为了打破传统上的“父债子还”原则。
(5)养老育幼、保护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的利益原则
养老育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继承法也把它作为一项重要原则。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适当予以照顾。对于未出生的胎儿,要保留其继承份额。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被继承人必须为其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6)互谅互让、团结和睦原则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遗产继承问题。分割遗产时适当考虑各继承人的经济状况、与被继承人的关系、对家庭的贡献等各种因素,互相协商确定各自的继承份额。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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