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誉为中世纪欧洲法学史的标准著作的是()。
第1题:
A.商法和海商法
B.日耳曼法
C.罗马法
D.教会法
第2题:
第3题:
中世纪欧洲主要法律支柱包括()
第4题:
中世纪欧洲与日耳曼法、罗马法并称为三大法律的是()
第5题:
中世纪后期出现的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主要以复兴罗马法为中心任务。出现了以解释罗马法文献的文字、语言、逻辑为主的()法学派。
第6题:
典型意义上的中世纪法律思想包括()。
第7题:
一般来讲,并列成为欧洲中世纪三大法律体系的法是()。
第8题:
戴塞的《法律冲突法》
萨维尼的《现代罗马法体系》
斯托雷的《法律冲突法评论》
胡伯的《论罗马法与现行法》
第9题:
《古代法》
《占有法》
《中世纪罗马法史》
《论立法和法理学的当代使命》
《论德意志统一民法典的必要性》
第10题:
希腊法律思想
神学法律思想
世俗君主论思想
罗马法律思想
罗马法复兴时期的注释法学
第11题:
《现代罗马法体系》
《占有法》
《中世纪罗马法史》
《古代法》
第12题:
《现代罗马法体系》
《论立法和法理学的当代使命》
《占有法》
《中世纪罗马法史》
第13题:
罗马法和罗马法学家对后世的西方政治思想史有哪些影响和贡献?
首先,在对法律的基本内涵的理解上,罗马法继承了古希腊的法律理性说,称法律为“非人格的理性”。此外,罗马法学家们又提出带有罗马文化特点的法律意志说,在西方历史上经过历代发展,成为一种含义纷繁的主流学说。其次,法学家有关法律分类的学说影响深远。中世纪神学家托马斯•阿奎那的法律学说中可以看到罗马法的遗产,近代政治学的奠基人霍布斯也是在对查士丁尼法典中法律分类进行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法律学说。再次,对近代民族国家立法的影响。罗马法对于权利主体的严格区分,对于各种权利形式的定义方式等在近代都得到创造性的改造,转换成具有启蒙意义的天赋人权观念和法治原则。
第14题:
第15题:
被英国国际私法学界奉为经典的著作是()
第16题:
罗马法的复兴过程中,注释法学派起到的作用包括()。
第17题:
作为禁止离婚的救济手段的别居制度主要渊源于()
第18题:
中世纪欧洲并列的三大法律体系是()
第19题:
被视为创作了一种新的法律历史研究方法和一种法学的新的表达方式的著作有()。
第20题:
日耳曼法
教会法
王室法
罗马法
封建法
第21题:
习惯法
罗马法
寺院法
衡平法
第22题:
第23题:
萨维尼的《占有法》
梅因的《古代法》
萨维尼的《中世纪罗马法史》
爱德华·甄克斯的《中世纪法律与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