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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南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是原南友谊酒店扩建项目的总承包商,原南县大政建筑工程公司和原南县大发建筑工程公司是部分工程的分包商。原南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的董事长是张三,负责该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叫李四,王五是原南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的安全科科长。原南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大政建筑工程公司和大发建筑工程公司分别为自己单位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题目

原南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是原南友谊酒店扩建项目的总承包商,原南县大政建筑工程公司和原南县大发建筑工程公司是部分工程的分包商。原南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的董事长是张三,负责该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叫李四,王五是原南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的安全科科长。原南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大政建筑工程公司和大发建筑工程公司分别为自己单位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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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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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建设单位与某建筑工程公司签订了一份施工承包合同。合同约定,建筑工程公司先进行施工,建设单位再按照工程量支付工程款。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1)该建筑工程公司由于施工需要,已将材料供应商提供的木材用于工程中。但是,他们之间还没有按照约定签订书面合同。
    (2)该建筑工程公司与材料供应商签订了一份石材供应合同,合同中约定了供货期及违约条款。后来由于材料供应商所雇用的工人工作效率低,没能完成用工合同中约定的工作量,导致材料供应商不能按期向建筑工程公司交付石材。
    (3)该建筑工程公司按施工承包合同完成施工任务。但是,建设单位因资金周转困难没能及时支付给建筑工程公司工程款。该建筑工程公司要求建设单位支付违约金。
    [问题1][不定项选择题]
    关于事件(1),材料供应商与建筑工程公司之间合同关系的说法,正确的为( )。

    A.建筑工程公司不必为用于工程的木材付款,因为他们之间没有合同关系
    B.建筑工程公司暂不必为用于工程的木材付款,因为他们之间的合同关系只有正式签订书面合同后才有效
    C.建筑工程公司应该为用于工程的木材付款,因为他们之间的合同关系有效
    D.建筑工程公司是否需要付款必须要由仲裁机构裁决

    答案:C
    解析:
    材料供应商已将合同标的物交付建筑工程公司,而且建筑工程公司也投入使用,即使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是合同关系存在,建筑工程公司就应该为用于工程的木材付款,他们之间的合同关系也是有效的。

  • 第2题:

    乙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一座高层公寓的建设工程,由甲建筑工程公司总承包。甲建筑工程公司将玻璃幕墙工程分包给丙建设施工公司。根据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应当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丙建设施工公司作业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应当由()承担。

    A.甲建筑工程公司
    B.乙房地产开发公司
    C.丙建设施工公司
    D.作业人员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规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

  • 第3题:

    大发公司在原南县进行一项建筑工程建设,由原南县建筑设计院设计,原南第二建筑公司承建,委托正平监理公司监理。有一高层建筑毗邻施工地点,可能会因大发公司的的工程施工而产生地基下沉。()应当向原南第二建筑公司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原南第二建筑公司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

    • A、大发公司
    • B、原南县建筑设计院
    • C、正平监理公司
    • D、原南县人民政府

    正确答案:A

  • 第4题:

    大发公司在原南县进行一项建筑工程建设,由原南县建筑设计局设计,原南第二建筑公司承建,委托正平监理公司监理。有一高层建筑毗邻施工地点,可能会因大发公司的工程而产生地基下降。原南第二建筑公司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正确答案:正确

  • 第5题:

    原南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是原南友谊酒店扩建项目的总承包商,原南县大政建筑工程公司和原南县大发建筑工程公司是部分工程的分包商。原南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的董事长是张三,负责该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叫李四,王五是原南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的安全科科长。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由()负责。

    • A、大政建筑工程公司
    • B、大发建筑工程公司
    • C、原南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 D、原南友谊酒店

    正确答案:C

  • 第6题:

    原南第二建筑公司是原南友谊酒店扩建项目的总承包商,大政公司、大发公司是部分工程的分包商。原南第二建筑公司的董事长是张三,负责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叫李四,王五是原南第二建筑公司的安全生产部门经理。施工现场安全由()负责。

    • A、大政公司
    • B、大发公司
    • C、原南友谊酒店
    • D、原南第二建筑公司

    正确答案:D

  • 第7题:

    原南第二建筑公司是原南友谊酒店扩建项目的总承包商,大政公司、大发公司是部分工程的分包商。原南第二建筑公司的董事长是张三,负责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叫李四,王五是原南第二建筑公司的安全生产部门经理。()对原南第二建筑公司的安全生产负责。

    • A、张三
    • B、李四
    • C、王五
    • D、张三和王五

    正确答案:A

  • 第8题:

    原南第二建筑公司是原南友谊酒店扩建项目的总承包商,大政公司、大发公司是部分工程的分包商。原南第二建筑公司的董事长是张三,负责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叫李四,王五是原南第二建筑公司的安全生产部门经理。原南第二建筑公司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正确答案:正确

  • 第9题:

    大发公司在原南县进行一项建筑工程建设,由原南县建筑设计院,原南第二建筑公司承建,委托正平监理公司监理。有一高层建筑毗邻施工地点,可能会因大发公司的工程施工而产生地基下沉。()应当向原南第二建筑公司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原南第二建筑公司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

    • A、大发公司
    • B、原南县建筑设计院
    • C、正平监理公司
    • D、原南县人民政府

    正确答案:A

  • 第10题:

    判断题
    大发公司在原南县进行一项建筑工程建设,由原南县建筑设计局设计,原南第二建筑公司承建,委托正平监理公司监理。有一高层建筑毗邻施工地点,可能会因大发公司的工程而产生地基下降。原南第二建筑公司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判断题
    原南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是原南友谊酒店扩建项目的总承包商,原南县大政建筑工程公司和原南县大发建筑工程公司是部分工程的分包商。原南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的董事长是张三,负责该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叫李四,王五是原南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的安全科科长。原南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大政建筑工程公司和大发建筑工程公司分别为自己单位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判断题
    大发公司在原南县进行一项建筑工程建设,由原南县建筑设计局设计,原南第二建筑公司承建,委托正平监理公司监理。有一高层建筑毗邻施工地点,可能会因大发公司的工程而产生地基下降。因为可能会造成毗邻高层建筑物的地基下降,所以原南第二建筑公司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建设单位与某建筑工程公司签订了一份施工承包合同。合同约定,建筑工程公司先进行施工,建设单位再按照工程量支付工程款。施工过程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1:该建筑工程公司由于施工需要,已将材料供应商提供的木材用于工程中,但是两者之间还没有按照约定签订书面合同。
    事件2:该建筑工程公司与材料供应商签订了一份石材供应合同,合同中约定了供货期及违约条款。后来由于材料供应商所雇用的工人工作效率低,没能完成用工合同中约定的工作量,导致材料供应商不能按期向该建筑工程公司交付石材。
    事件3:该建筑工程公司按施工承包合同完成施工任务。但是,建设单位因资金周转困难没能及时支付给该建筑工程公司工程款。该建筑工程公司要求建设单位支付违约金。

    关于事件1,材料供应商与建筑工程公司之间合同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  )。查看材料

    A.建筑工程公司不必为用于工程的木材付款,因为他们之间没有合同关系
    B.建筑工程公司暂不必为用于工程的木材付款,因为他们之间的合同关系只有正式签订书面合同才有效
    C.建筑工程公司应该为用于工程的木材付款,因为他们之间的合同关系有效
    D.建筑工程公司是否需要付款必须要由仲裁机构裁决

    答案:C
    解析:
    此题考查合同。根据题意,虽然材料供应商与建筑工程公司之间还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是建筑工程公司由于施工需要,已将材料供应商提供的木材用于工程中,因此他们之间的合同关系有效,建筑工程公司应该为用于工程的木材付款。

  • 第14题:

    建设单位与某建筑工程公司签订了一份施工承包合同。合同约定,建筑工程公司先进行施工,建设单位再按照工程量支付工程款。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1)该建筑工程公司由于施工需要,已将材料供应商提供的木材用于工程中,但是,他们之间还没有按照约定签订书面合同。 (2)该建筑工程公司与材料供应商签订了一份石材供应合同,合同中约定了供货期及违约条款。后来由于材料供应商所雇用的工人工作效率低,没能完成用工合同中约定的工作量,导致材料供应商不能按期向建筑工程公司交付石材。 (3)该建筑工程公司按施工承包合同完成施工任务。但是,建设单位因资金周转困难没能及时支付给建筑工程公司工程款。该建筑工程公司要求建设单位支付违约金。 关于事件(1),材料供应商与建筑工程公司之间合同关系的说法,正确的为()。

    • A、建筑工程公司不必为用于工程的木材付款,因为他们之间没有合同关系。 
    • B、建筑工程公司暂不必为用于工程的木材付款,因为他们之间的合同关系只有正式签订书面合同后才有效 
    • C、建筑工程公司应该为用于工程的木材付款,因为他们之间的合同关系有效 
    • D、建筑工程公司是否需要付款必须要由仲裁机构裁决

    正确答案:C

  • 第15题:

    大发公司在原南县进行一项建筑工程建设,由原南县建筑设计局设计,原南第二建筑公司承建,委托正平监理公司监理。有一高层建筑毗邻施工地点,可能会因大发公司的工程而产生地基下降。()应当向原南第二建筑公司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原南第二建筑公司应当采取措施加保护。护。

    • A、大发公司
    • B、原南县建筑设计局
    • C、正平监理公司
    • D、原南县人民政府

    正确答案:A

  • 第16题:

    原南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是原南友谊酒店扩建项目的总承包商,原南县大政建筑工程公司和原南县大发建筑工程公司是部分工程的分包商。原南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的董事长是张三,负责该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叫李四,王五是原南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的安全科科长。大政建筑工程公司和大发建筑工程公司应当服从原南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正确答案:正确

  • 第17题:

    原南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是原南友谊酒店扩建项目的总承包商,原南县大政建筑工程公司和原南县大发建筑工程公司是部分工程的分包商。原南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的董事长是张三,负责该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叫李四,王五是原南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的安全科科长。()对原南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 A、张三
    • B、李四
    • C、王五
    • D、张三和王五

    正确答案:A

  • 第18题:

    大发公司在原南县进行一项建筑工程建设,由原南县建筑设计院设计,原南第二建筑公司承建,委托正平监理公司监理。有一高层建筑毗邻施工地点,可能会因大发公司的工程施工而产生地基下沉。()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

    • A、原南第二建筑公司
    • B、大发公司
    • C、原南县建筑设计院
    • D、正平监理公司

    正确答案:A

  • 第19题:

    大发公司在原南县进行一项建筑工程建设,由原南县建筑设计局设计,原南第二建筑公司承建,委托正平监理公司监理。有一高层建筑毗邻施工地点,可能会因大发公司的工程而产生地基下降。因为可能会造成毗邻高层建筑物的地基下降,所以原南第二建筑公司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正确答案:正确

  • 第20题:

    大发公司在原南县进行一项建筑工程建设,由原南县建筑设计局设计,原南第二建筑公司承建,委托正平监理公司监理。有一高层建筑毗邻施工地点,可能会因大发公司的工程而产生地基下降。()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

    • A、大发公司
    • B、原南第二建筑公司
    • C、原南县建筑设计局
    • D、正平监理公司

    正确答案:B

  • 第21题:

    原南第二建筑公司是原南友谊酒店扩建项目的总承包商,大政公司、大发公司是部分工程的分包商。原南第二建筑公司的董事长是张三,负责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叫李四,王五是原南第二建筑公司的安全生产部门经理。大政公司、大发公司应当服从原南第二建筑公司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正确答案:正确

  • 第22题:

    单选题
    大发公司在原南县进行一项建筑工程建设,由原南县建筑设计院设计,原南第二建筑公司承建,委托正平监理公司监理。有一高层建筑毗邻施工地点,可能会因大发公司的的工程施工而产生地基下沉。()应当向原南第二建筑公司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原南第二建筑公司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
    A

    大发公司

    B

    原南县建筑设计院

    C

    正平监理公司

    D

    原南县人民政府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判断题
    原南第二建筑公司是原南友谊酒店扩建项目的总承包商,大政公司、大发公司是部分工程的分包商。原南第二建筑公司的董事长是张三,负责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叫李四,王五是原南第二建筑公司的安全生产部门经理。原南第二建筑公司并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