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鉴证作业日起是从价格鉴证机构正式受理日到鉴证结论书()的一个时间段。
第1题:
案件当事人认为价格鉴证结论有遗漏或者对价格鉴证结论有异议,要求补充价格鉴证或者复核裁定的,应当自收到价格鉴证结论书副本之日起几日内向委托人提出()
第2题:
委托方正式委托
鉴证机构正式接受委托
鉴证人员现场勘验
鉴证机构送达受理通知书
第3题:
委托日
基准日
受理日
结论书开始撰写日
第4题:
价格鉴证机构留存价格鉴证结论书原本和—份正本附卷
原本是最原始的价格鉴证结论书,是价格鉴证结论书的渊源
价格鉴证结论书原本必须按照原样附卷归档或发给当事人妥善保管
价格鉴证结论书原本不得涂改、遗失、销毁
第5题:
填写送达受理通知单
价格鉴证事项登记
核计价格鉴证费
设立价格鉴证事项承办单
签订价格鉴证结论书
第6题:
签订价格鉴证委托书
价格鉴证委托书盖章
草拟价格鉴证结论书
价格鉴证结论书审批
第7题:
5日内
10日内
15日内
20日内
第8题:
草拟价格鉴证结论书
审批价格鉴证结论书
价格鉴证结论书的中转
价格鉴证书的装订与盖章
制作价格鉴证结论书正副本
第9题:
价格鉴证委托书
价格鉴证作业方案
价格鉴证调查材料
价格鉴证结论书
价格鉴证复核裁定结论书
第10题:
价格鉴证文书主要有价格鉴证委托书、价格鉴证调查资料、价格鉴证结论书、价格鉴证复核裁定书
价格鉴证文书是在承办中形成档案的文书,它已经具备转化为档案的条件
价格鉴证文书是在价格鉴证的实践活动中,有目的地编制和形成的
价格鉴证文书的归档范围包括价格鉴证委托书、价格鉴证调查材料、价格鉴证结论书、价格鉴证复核裁定结论书
第11题:
价格鉴证的方法一般不采用成本法和专家咨询法
价格鉴证目的主要包括说明本次价格鉴证的目的和应用范围
价格鉴证基准日主要是说明价格鉴证结论对应的年、月、日
价格鉴证标的主要包括:概要说明价格鉴证标的的名称、基本特征和状况
对附有技术报告的结论书,可简要描述价格鉴证过程,详细鉴证过程在价格鉴证技术报告中说明
第12题:
价格鉴证代理书
价格鉴证委托书
价格鉴证受理书
价格鉴证结论书
第13题:
案件当事人认为价格鉴证结论有遗漏或者对价格鉴证结论有异议,要求补充价格鉴证或者复核裁定的,委托人应当根据案件当事人的请求在几日内要求原价格鉴证机构补充鉴证或者申请上级价格鉴证机构复核裁定()
第14题:
委托
受理
签订价格鉴证委托书
签订价格鉴证结论书
第15题:
签订价格鉴证委托书
内部审议
撰写结论书
领导签发
加盖公章
第16题:
说明委托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应由受理方负责
说明价格鉴证结论受结论书中已裁明的限定条件限制
说明鉴证机构和鉴证人员与价格鉴证标的没有利害关系,也与有关当事人没有利害关系
说明价格鉴证结论仅对本次委托有效,不做它用。结论书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媒体上
说明委托方如对鉴证结论有异议,可于结论书送达之日15日内向鉴证机构提出重新鉴证、补充鉴证或委托省级以上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设立的价格鉴证机构复核裁定,其中价格主管部门不包括省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设立的价格鉴证机构
第17题:
签订价格鉴证委托书
价格鉴证委托的受理
出具价格鉴证结论书
价格鉴证结果的执行
第18题:
价格鉴证委托书
价格鉴证受理书
价格鉴证结论书
价格鉴证执行书
第19题:
制作价格鉴证书必须使用中文,在少数民族聚居或民族自治地区,也是这样
价格鉴证依据分为法律法规、委托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和鉴证方收集的有关资料
价格鉴证书不得涂改、挖补,必须修改的应加盖价格鉴证机构校对章和材料骑缝章
附件中应附有反映价格鉴证标的权属的资料,以及价格鉴证中引用的其他专用文件资料,必须附有价格鉴证人员和价格鉴证机构的资格说明
价格鉴证的标的、价格鉴证的目的和价格鉴证的基准日,必须由委托方在《价格鉴证委托书》中载明,不能由价格鉴证机构或鉴证人员自行确定
第20题:
委托单位
鉴证结果
鉴证基准日
币种
大写金额
第21题:
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
自委托之日起7个工作日
自受理之日起7日
自委托之日起7日
第22题:
价格鉴证资料
《价格鉴证复合裁定书》
《价格鉴证结论书》
《价格鉴证委托书》
第23题:
价格鉴证标的
价格鉴证目的
价格鉴证等级
价格鉴证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