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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大中专毕业生自谋职业的如何办理落户手续?”相关问题
  • 第1题:

    抱养子女落户如何办理手续?


    正确答案: 养子女落户需以下材料:
    一、抱养人的书面申请;
    二、妻结婚八年以上且无子女的证明;
    三、(市)以上医院出具的无生育能力的证明;
    四、女方年满35周岁的户籍证明。
    抱养人持以上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由派出所报县区公安机关审查后报市公安局审批。抱养人系农业户口的,凭书面申请、村居证明由县区公安机关审批。

  • 第2题:

    分配工作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如何办理落户手续?


    正确答案: 凭毕业生报道证、毕业证、迁移证、接受单位人事机构的证明和大中专分配办公室出具的入户介绍信,到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 第3题: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安排工作的农村户口退伍军人如何办理落户手续?


    正确答案: 符合《国务院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国发[1987]106号)规定安排工作的农村户口退伍军人,在退伍时直接安排工作的,可按照省民政厅、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按国家政策规定安排工作的农村籍退伍军人落户的通知》(鲁民[1992]字第73号)规定,登记为城镇居民户口;不属于直接安排工作的应按省公安厅三处《关于对户口迁移中几个具体问题的答复》(鲁公治[1990]90号)规定办理。办理上述户口手续时,应附立功、残废证明及接收单位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

  • 第4题:

    如何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落户手续?


    正确答案: 留学回国人员来青落户,可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青岛分中心与派遣手续同时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1)到青岛分中心提供落户初审材料(若配偶子女随迁,同时提供配偶子女材料)。
    (2)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落户介绍信》。
    (3)青岛分中心开具《落户介绍信》,申办人填写《落户登记表》。
    (4)到公安部门办理手续。

  • 第5题:

    毕业生如何办理落户手续?


    正确答案: 省内高校市内四区及高科园生源未就业毕业生落户:毕业生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青岛市高校毕业生持户籍证明书)、入学前身份证(或入学前迁出派出所开具的迁出证明或户口簿)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就业处开具落户通知书后,再到家庭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五市三区生源未就业毕业生根据以上要求持相关材料直接到家庭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开具落户证明。
    省外高校市内四区及高科园生源未就业毕业生落户:毕业生登录“青岛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qds.sdbys.cn)在首页“用户登录”处点击“毕业生注册”登录个人信息后,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入学前身份证(或入学前迁出派出所开具的迁出证明或户口簿)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就业处开具落户通知书后,再到家庭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五市三区生源未就业毕业生根据以上要求持相关材料直接到家庭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开具落户证明。已就业毕业生落户:在市内四区及高科园就业的毕业生,接收单位通过“青岛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qds.sdbys.cn)与毕业生签定网上就业协议书后,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青岛市高校毕业生持户籍证明书)、入学前身份证(或入学前迁出派出所开具的迁出证明或户口簿)、五市三区及外地生源毕业生持毕业证、单位落户证明信(首页“公告栏”下载,单位盖章)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就业处开具落户通知书。其中,市内四区及高科园生源毕业生持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的落户通知书及相关材料到家庭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五市三区和外地生源毕业生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的落户通知书及相关证明到单位集体户所在派出所或人事代理部门办理落户手续。在五市三区就业的毕业生,接收单位通过“青岛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qds.sdbys.cn)与毕业生签订网上就业协议书后,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青岛市高校毕业生持户籍证明书)、入学前身份证、毕业证、单位落户证明信(首页“公告栏”下载,单位盖章)及其他相关材料到当地人事局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开具落户证明后,持相关证明到单位集体户所在派出所或人事代理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 第6题:

    问答题
    技工学校招收的学生如何办理落户手续?

    正确答案: 首先由学校提供新生花名册和新生原户口所在地的市技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盖章的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市公安局根据省公安厅转发的招生计划,与其逐一进行核对。对准确无误的,在花名册上签署意见,加盖户口专用章,县区公安机关据此通知有关派出所为其办理落户手续。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7题:

    问答题
    义务兵退伍后如何办理落户手续?

    正确答案: 退伍义务兵回到原居住地三十天内,持退伍证和部队介绍信到县区军人安置办公室办理预备役登记,持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开具的介绍信和本人档案所在地县区公安机关办理。入伍前是农业户口的,应回原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问答题
    技工学校毕业生如何办理落户手续?

    正确答案: 户口迁入地县区公安机关凭毕业生报到证、接收单位劳资机构的证明、落户介绍信在该毕业生城镇居民户口迁移证背面签署意见,加盖户口专用章,派出所据此办理落户手续。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军队转业干部、转业志愿兵如何办理落户手续?

    正确答案: 县区公安机关凭有关安置部门的证明,为其登记城镇居民户口。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大陆居民去台湾定居后又返回大陆定居的,如何办理落户手续?

    正确答案: 根据省公安厅转发《公安部<关于大陆居民获准定居台湾后申请来住大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鲁公[1995]1521号)规定,大陆居民支台湾定居满五年后回大陆定居的其落户手续按省委办公厅鲁办发[1986]45号通知办理。在台定居不满五年的(以发给《台湾同胞定居证》时间为准)又回大陆定居的,派出所凭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有关证件恢复户口。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在中专院校及技工学校毕业生分配到私营企业的如何办理落户手续?

    正确答案: 可参照省人事厅、公安厅《关于非国有单位接收国家计划内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落户问题的通知》(鲁人[1997]89号)文规定,凭报到证、毕业证、接受单位证明办理落户。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大中专毕业生自谋职业的如何办理落户手续?

    正确答案: 按无正式工作的非农业人口迁移手续办理。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大陆居民去台湾定居后又返回大陆定居的,如何办理落户手续?


    正确答案: 根据省公安厅转发《公安部<关于大陆居民获准定居台湾后申请来住大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鲁公[1995]1521号)规定,大陆居民支台湾定居满五年后回大陆定居的其落户手续按省委办公厅鲁办发[1986]45号通知办理。在台定居不满五年的(以发给《台湾同胞定居证》时间为准)又回大陆定居的,派出所凭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有关证件恢复户口。

  • 第14题:

    在中专院校及技工学校毕业生分配到私营企业的如何办理落户手续?


    正确答案: 可参照省人事厅、公安厅《关于非国有单位接收国家计划内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落户问题的通知》(鲁人[1997]89号)文规定,凭报到证、毕业证、接受单位证明办理落户。

  • 第15题:

    退役士兵如何办理落户手续?


    正确答案: 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在退役士兵报到时为其开具落户介绍信。公安机关凭借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具的落户介绍信,为退役士兵办理户口登记。

  • 第16题:

    哪些大中专毕业生可在泉州市落户?


    正确答案: (1)离校前在泉州市落实就业单位或待就业毕业生自毕业之日起3年内在泉州市落实就业单位的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2)与泉州市市、县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公共服务机构签订人事代理合同的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其本人可将户口迁入经办人事代理的人才公共服务机构集体户。
    (3)与泉州市人才派遣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关系的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其本人可将户口迁入人才派遣机构集体户。

  • 第17题:

    经核准符合引进条件的人才,如何办理调动落户手续?


    正确答案: 对符合引进条件的人才核发《调动人员落户登记表》及《人事调函》。办理程序:
    (1)持《调动人员落户登记表》、《人事调函》及户籍证明等有关资料到户口迁入地所在区公安分局办理《户口准迁证》;
    (2)持《户口准迁证》、《人事调函》等资料到户口迁出地派出所及本人调出单位的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分别办理户口迁移、《干部介绍信》等调出手续;
    (3)按照规定的时间持《干部介绍信》、《工资转移信》、《户口迁移证》等到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并办理行政关系转移手续。如不能按期报到,须调出单位来函说明情况;
    (4)持《干部关系介绍信》、《户口迁移证》等资料,到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 第18题:

    问答题
    抱养子女落户如何办理手续?

    正确答案: 养子女落户需以下材料:
    一、抱养人的书面申请;
    二、妻结婚八年以上且无子女的证明;
    三、(市)以上医院出具的无生育能力的证明;
    四、女方年满35周岁的户籍证明。
    抱养人持以上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由派出所报县区公安机关审查后报市公安局审批。抱养人系农业户口的,凭书面申请、村居证明由县区公安机关审批。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9题:

    问答题
    分配工作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如何办理落户手续?

    正确答案: 凭毕业生报道证、毕业证、迁移证、接受单位人事机构的证明和大中专分配办公室出具的入户介绍信,到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被开除军籍的军人如何办理落户手续?

    正确答案: 可凭部队师、旅政治机关证明,在其配偶户口所在地按其配偶的户口性质登记常住户口。未婚或离婚的,应回入伍前户口所在地按入伍时的户口性质登记常住户口。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安排工作的农村户口退伍军人如何办理落户手续?

    正确答案: 符合《国务院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国发[1987]106号)规定安排工作的农村户口退伍军人,在退伍时直接安排工作的,可按照省民政厅、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按国家政策规定安排工作的农村籍退伍军人落户的通知》(鲁民[1992]字第73号)规定,登记为城镇居民户口;不属于直接安排工作的应按省公安厅三处《关于对户口迁移中几个具体问题的答复》(鲁公治[1990]90号)规定办理。办理上述户口手续时,应附立功、残废证明及接收单位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不包分配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如何办理落户手续?

    正确答案: 在省计委计划内招收的学生和1992年经省计委、省教委同意,在计划外招收的学生,这部毕业生,自行联系工作单位后,由毕业分配机构签发报到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时,属农村户口的,县(区)公安机关凭省公安厅审批的"农转非"名单开具户口准迁证;城镇居民户口的,属同一市、县范围内由一般地区迁往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区等待定地区的,县(区)公安机关任毕业生报到证和接收单位人事机构证明开具户口准迁证。跨县、市迁移的,除上述手续外,还需增加毕业生分配机构落户介绍信。
    1993年以后,学校经省计省教季同志,在计划外招收的学生。
    这部分学生毕业后,学校只发毕业证,承认其学历,学校将档案转答才交流机构,通过人才交流市场就业,毕业生分配机构不再签发报到证。这部分毕业生就业后办理户口迁移时,属农村户口的,市公安局按干部管理权限,凭省、市地、县(区)人事部门办理的《调动人员民政部登记表》、干部聘用证书(留存复印件)和接收单位人事机构证明,审批办理"农转非"户口属于城镇居民户口的,县(区)公安机关凭省、市地、县(区)人事部门办理的《调动人员民政部登记表》、干部聘用证(留存复印件)、接收单位人事机构证明开具户口准迁证。
    符合上述规定的外省、区、市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来我市就业的,均按上述规定办理。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毕业生服务协议期满被用人单位正式录聘用后,如何办理落户手续?工龄如何接续?

    正确答案: 担任过研究助理的人员被正式聘用(招用后,按照有关规定,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劳动合同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办理落户手续;工龄与参与项目研究期间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