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操作规程(银行企业版)》(汇发【2012】38号)规定,金融机构为B类企业办理出口押汇、福费廷、出口保理等出口贸易融资业务,放款时融资款无需进入企业待核查账户,但应通过监测系统银行端实施电子数据核查。
第1题: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操作规程(银行企业版)》(汇发【2012】38号)规定,B类企业代理进口业务时,相应付汇纳入电子数据核查范围。
第2题:
金融机构为B类企业办理出口贸易融资业务,放款时融资款()进入企业待核查账户,()实施电子数据核查。
第3题:
下列属于短期进出口贸易融资的是()。
第4题:
福费廷、出口押汇、出口保理等业务在境内未发生转让时,办理福费廷、出口押汇、出口保理等业务的境内银行应在企业收到银行放款时通知企业立即办理涉外收入申报。
第5题:
金融机构在办理B类企业()时,无需进行电子数据核查。
第6题:
金融机构出口贸易融资放款无需进入企业待核查账户,可直接划入企业经常项目外汇账户
出口贸易融资项下企业实际收回出口货款,可直接划入企业经常项目外汇账户
金融机构出口贸易融资放款及企业境外回款均应划入企业待核查账户办理
金融机构福费庭业务参照出口贸易融资业务办理
第7题:
出口押汇/贴现
福费廷
出口保理
出口发票融资
第8题:
办理融资时
收到境外款项
第9题:
对
错
第10题:
对
错
第11题:
对
错
第12题:
对
错
第13题:
出口贸易融资业务项下资金,在金融机构放款及企业实际收回出口货款时,均无需进入企业()账户。
第14题:
货物出口贸易()业务项下资金,在金融机构放款时无需进入企业待核查账户。
第15题:
金融机构在办理货物贸易B类企业付汇、开证、出口贸易融资放款或待核查账户资金结汇或划出手续时,应当进行电子数据核查,通过监测系统扣减其对应的可收付汇额度。
第16题:
出口贸易融资业务项下资金,在金融机构放款及企业实际收回出口货款时是否进入待核查账户?
第17题:
营业柜台在办理以下()收汇后入企业外汇账户或结汇业务前,应首先检查该笔收汇是否办理过出口押汇、出口贴现、信保融资、福费廷、打包放款或国际保理业务,如华夏银行已办理了上述融资业务,则应先进行还款处理。
第18题:
无需;无需
需要;无需
需要;需要
无需;需要
第19题:
付汇
开证
出口贸易融资放款
待核查账户资金结汇或划出
第20题:
第21题:
待核查账户结汇或划转
收汇
开证
出口贸易融资境外回款
第22题:
对于退汇日期与原收、付款日期间隔在90天(不含)以上的贸易外汇资金划转,企业应先办理贸易外汇业务登记手续,金融机构凭登记表予以办理
企业根据其真实合法的进口付汇需求可以提前购汇,如因合同变更等原因导致提前所购的外汇未能对外支付时,企业须及时结汇
金融机构为B类企业办理出口押汇、福费廷、出口商业发票贴现等出口贸易融资业务,放款时融资款无需进入企业待核查账户,但应实施电子数据核查,并按对应的境外回款总额录入“本次核注金额”和“本次核注币种”,从境外回款时无需转入待核查账户和实施电子数据核查
C类企业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应逐笔到外汇局办理登记手续,金融机构凭登记表办理有关业务
第23题:
对
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