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汇发【2012】38号)规定,对核查期内预收货款、预付货款、延期收款或延期付款各项贸易信贷余额比率大于(),外汇局可实施现场核查。
第1题: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汇发【2012】38号)规定,企业将应当具有出口收入来源,且在境外有符合本细则规定的支付需求;近一年无违反外汇管理规定行为;有完善的出口收入存放境外内控制度。
第2题: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汇发【2012】38号)规定,金融机构可以为具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直接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
第3题: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汇发【2012】38号)规定,金融机构按规定审核相关单证后,应当在单证复印件上签注收付汇金额、日期并加盖业务印章,并留存相关单证复印件备查。
第4题: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汇发【2012】38号)规定,B、C类企业的分类监管有效期为一年。
第5题:
按照《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及《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汇发【2012】38号)规定,根据“谁出口谁收汇、谁进口谁付汇”原则,代理进出口业务应当由委托方付汇、收汇。
第6题:
《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汇发【2013】30号)规定适用于服务贸易、收益和经常转移等除货物贸易以外的经常项目外汇收支。
第7题: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汇发〔2012〕38号)规定,在分类管理有效期内,对以下哪类企业贸易外汇收支实施电子数据核查管理()
第8题:
对
错
第9题:
对
错
第10题:
对
错
第11题:
对
错
第12题:
3个月
半年
一年
两年
第13题: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汇发【2012】38号)规定,B类企业在分类监管有限期届满经外汇局综合评估,相关情况仍符合列入B类企业标准,外汇局可将其列为C类企业。
第14题: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汇发【2012】38号)规定,金融机构应当对B类企业在分类监管有效期内的贸易外汇收支进行电子数据核查;超过可收、付汇额度的贸易外汇收支业务,金融机构应当凭《货物贸易外汇业务登记表》办理。
第15题: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汇发【2012】38号)规定,连续两年未发生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名录内企业,外汇局可将其从名录中注销。
第16题: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汇发【2012】38号)规定,对于符合规定的收付汇单位与进出口单位不一致的情况,收汇或进口企业应当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登记。
第17题: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汇发【2012】38号)规定,在分类管理有效期内,对()贸易外汇收支实施电子数据核查管理。
第18题:
按照《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及《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汇发【2012】38号)规定,进口项下退汇的境外付款人应当为原收款人、境内收款人应当为原付款人。出口项下退汇的境内付款人应当为原收款人、境外收款人应当为原付款人。
第19题:
所有企业
A类企业
B类企业
C类企业
第20题:
所有企业
A类企业
B类企业
C类企业
第21题:
对
错
第22题:
对
错
第23题:
对
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