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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海市业余摄影爱好者韩某于1993年6月11日为自家的宠物狗拍摄了一幅照片,题名为《我的跟班》。同年8月,该照片发表于《平海晚报》上。1995年5月2日,韩某在本市一家超级市场购物时发现平海市蓝江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饮料上的注册商标使用了该照片。另外,据查,平海市阿哈玩具有限责任公司将该照片使用在其生产的玩具上,并于1993年10月申请了外观设计专利,1995年4月获得授权。韩某对上述两公司申请商标注册和申请专利的情况一无所知。请问: 如韩某与阿哈玩具有限责任公司、蓝江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纠纷,可以通过

题目

平海市业余摄影爱好者韩某于1993年6月11日为自家的宠物狗拍摄了一幅照片,题名为《我的跟班》。同年8月,该照片发表于《平海晚报》上。1995年5月2日,韩某在本市一家超级市场购物时发现平海市蓝江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饮料上的注册商标使用了该照片。另外,据查,平海市阿哈玩具有限责任公司将该照片使用在其生产的玩具上,并于1993年10月申请了外观设计专利,1995年4月获得授权。韩某对上述两公司申请商标注册和申请专利的情况一无所知。请问: 如韩某与阿哈玩具有限责任公司、蓝江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纠纷,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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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戚某发现萧墙公司的产品广告上印有其子的照片,遂同萧墙公司进行交涉,要求其停止侵害并且赔偿相应损失。萧墙公司拒绝戚某的要求,并且宣称该公司的广告为佳实广告公司创作,因此应当由佳实公司承担责任。戚某同佳实公司交涉时,佳实公司宣称该照片为摄影爱好者郑某提供,而郑某则声称拍摄该照片时得到了戚某儿子所在的幼儿园老师赵某的同意。戚某无奈,起诉至人民法院。则本案的被告为:( )

    A.郑某

    B.佳实广告公司

    C.萧墙公司

    D.幼儿园老师赵某


    正确答案:BC
    BC。由于广告公司和萧墙公司将照片用于经营性使用,因此应当被列为本案被告。

  • 第2题:

    下列行为没有侵犯肖像权的是( )。,

    A.甲照相馆为了给本馆做宣传,擅自将王某的照片放大后挂在门口

    B.乙公司将偷拍的张某的照片放在广告牌上

    C.丙美容院时擅自使用病人李某手术前的照片在电视上做广告

    D.丁是一个摄影爱好者,在拍摄街头繁华景象时将钱某拍摄进去,并将其珍藏在家中


    参考答案:D
    解析:《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根据该规定,构成侵犯他人肖像权必须以赢利为目的,D项并非以赢利为目的,不构成侵犯肖像权的侵权行为。

  • 第3题:

    韩某于2017年3月病故,留有住房1套、存款50万元、名人字画10余幅及某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等遗产。韩某在2014年所立第一份自书遗嘱中表示全部遗产由其长子韩大继承。在2015年所立第二份自书遗嘱中,韩某表示其死后公司股权和名人字画留给7岁的外孙女婷婷。2017年6月,韩大在未办理韩某遗留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与陈卫订立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韩某的第一份遗嘱失效

    B.韩某的第二份遗嘱无效

    C.韩大与陈卫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

    D.婷婷不能取得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

    答案:A,B,C,D
    解析:
    选项 A 说法错误。《继承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本题中,韩某 2015 年所立第二份遗嘱仅是对第一份遗嘱的部分变更,第一份遗嘱在没有变更的范围内仍是有效的。选项 B 说法错误。《继承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本题中,韩某所立第二份遗嘱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因此是有效的。选项 C 说法错误。《物权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据此可知,尽管韩大未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但是仍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韩大因合法处分自己的财产而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有效的。选项 D 说法错误。《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据此可知,婷婷继承公司股份后,可以取得股东资格。

  • 第4题:

    姜某发现奶粉厂产品广告上印有其子照片,便同奶粉厂交涉,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奶粉厂拒绝,称产品广告是广告公司制作,与其无关,而广告公司称照片是本公司工作人员业余摄影爱好者关某提供。经法院查明,广告上使用的照片是关某经幼儿园老师同意后拍摄的。本案中被告应为:()

    A:关某
    B:广告公司
    C:奶粉厂
    D:幼儿园老师

    答案:B,C
    解析:
    【考点】被告的确定。详解:本案中关某是广告公司工作人员,广告公司应为其职务行为承担责任,而奶粉厂委托广告公司制做广告,对非法使用他人肖像有过错,与广告公司为共同侵权人,所以应以广告公司和奶粉厂为被告。所以,B、C项正确。

  • 第5题:

    甲公司是一家饮料制品的生产厂家,其生产的“健儿”饮料畅销该地区:某市乙公司亦生产饮料制品,但由于技术问题,其产品口感差、保质期短,市场销路不旺。乙公司为提高本公司产品的竞争力,花费巨额“技术咨询费”收买甲公司骨干技术人员韩锋,获取其提供的甲公司技术秘密。乙公司运用这些技术对自己的产品进行了改进。同时,乙公司在本市电视台等媒体发布广告,声称本公司生产的饮料制品质量可靠,其他厂家生产的同类产品含有大量防腐剂,质量无保证,呼吁消费者当心。另外,乙公司还以高额回扣诱使本市几家大型商场的购货人员不再采购甲公司产品。?
    本市消费者张一山在某超市购买了乙公司的产品,饮用后发生头晕、腹泻等症状。经调查发现,韩锋提供的甲公司技术资料缺少几项关键技术,致使乙公司产品存在质量缺陷,导致其酸奶制品杂质含量超标。请回答以下各题。?

    对于韩锋行为的下列表述,何者为正确?( )查看材料

    A.乙公司有权要求韩锋返还“技术咨询费”
    B.甲公司有权要求韩锋赔偿损失
    C.甲公司可以解除与韩锋的劳动合同,并通知韩锋
    D.韩锋未完整提供甲公司技术资料而获取乙厂重金,构成诈骗罪

    答案:B,C
    解析: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的规定。乙公司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对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韩锋的行为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乙公司与韩锋的合同因违法而无效,因此AD选项错误。

  • 第6题:

    孙某、周某均为注册房地产经纪人,在A省共同发起设立甲房地产经纪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周某此时在B省乙房地产经纪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甲公司成立后,又聘请了注册房地产经纪人崔某、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王某。在一次业务中,王某接待一位客户杨某,杨某委托甲公司出售一套已购公有住房,并与甲公司签订了房地产经纪合同,崔某是该宗业务的承办人。王某在协助崔某对该住房状况进行调查时,发现杨某的户口簿内有杨某和其父亲老杨两人,房屋所有权证上的所有权人为老杨。杨某在老杨购买该住房时已结婚,并与老杨居住在一起。调查还发现,老杨与其前妻韩某在半年前离婚,韩某的户口已迁至娘家。

    下列关于韩某对该住房享有权利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韩某与老杨已离婚,无权获得售房款
    B.韩某虽然与老杨已离婚,但如果没有将户口迁出,则有权获得部分售房款
    C.韩某对该住房享有的权利,应以人民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为依据
    D.杨某出售该住房需要征得韩某的书面同意

    答案:C
    解析:
    凡涉及婚姻或财产继承等纠纷的房产,未经妥善解决,不能委托买卖或租赁。题中,韩某与老杨虽离婚,但由于老杨买房时,二人仍为夫妻,该房屋属二者的共有财产,所以,在婚姻期内,韩某对该住房也享有应有的权利。但是,由于韩某与老杨半年前已经离婚,所以,应根据人民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确认离婚后韩某是否享有对该住房的权利。

  • 第7题:

    某有限责任公司共有股东12人。股东韩某拟向王某转让出资,使王某成为公司新的股东。股东会表决时,除韩某外,6人同意,5人不同意,公司章程未对股东转让出资的问题进行约定。对该股东会决议情况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股东会没有一致同意,股东韩某不能转让该出资
    B.同意转让的股东未达到其他股东的2/3,股东韩某不能转让该出资
    C.同意转让的股东达到其他股东的过半数,股东韩某可以转让该出资
    D.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股东韩某拟转让的出资

    答案:C
    解析: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 第8题:

    某衬衫有限责任公司为一私营企业,董事长陈某,总经理吴某。该企业由于经营有方效益颇佳,衬衫有限责任公司所在市政府为改善本市另一家与该衬衫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同类产品的一制衣厂经营不佳的状况,指令衬衫有限责任公司与制衣厂合并。对此决定,衬衫有限责任公司不服,欲提起行政诉讼。在此谁可能有权提出此诉讼?()

    • A、衬衫有限毒任公司的职工
    • B、衬衫有限责任公司
    • C、衬衫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陈某
    • D、衬衫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吴某

    正确答案:B,C,D

  • 第9题:

    平海市业余摄影爱好者韩某于1993年6月11日为自家的宠物狗拍摄了一幅照片,题名为《我的跟班》。同年8月,该照片发表于《平海晚报》上。1995年5月2日,韩某在本市一家超级市场购物时发现平海市蓝江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饮料上的注册商标使用了该照片。另外,据查,平海市阿哈玩具有限责任公司将该照片使用在其生产的玩具上,并于1993年10月申请了外观设计专利,1995年4月获得授权。韩某对上述两公司申请商标注册和申请专利的情况一无所知。请问: 如韩某与阿哈玩具有限责任公司、蓝江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纠纷,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加以解决?


    正确答案:韩某与蓝江食品有限公司发生纠纷,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救济:
    1)自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撤销注册商标。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2)调解。
    3)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韩某与阿哈玩具有限责任公司的纠纷可以:
    1)调解;
    2)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第10题:

    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和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均为玩具生产商。2008年7月8日,甲公司向商标局提出申请,为其生产的一款毛绒玩具注册M商标。2008年7月14日,乙公司向商标局提出申请,为其生产的另一款毛绒玩具注册N商标,并称自己享有优先权。2008年12月,商标局经初步审定后公告了乙公司的N商标。乙公司取得N注册商标后,与丙公司协商,许可丙公司使用该商标。2011年6月,乙公司计划将N注册商标转让给丁公司。 (1)在申请M商标注册之前,甲公司可否生产销售使用该商标的毛绒玩具?说明理由。 (2)乙公司在什么情况下对N商标申请拥有优先权? (3)乙公司是否从商标局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取得N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可以生产销售。商标注册采取自愿注册和强制注册相结合原则,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的生产经营者,未经核准注册的,商品不得在市场销售。玩具不属于强制注册的范围。
    (2)N商标在2008年7月14日之前的6个月内在国外第一次提出过申请,可以依照该国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N商标在2008年7月14日之前的6个月内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博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3)不是。理由:初步审定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注册商标有效期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 第11题:

    王某、李某、刘某、武某拟设立一家贸易公司,就设立事宜分工负责,其中刘某负责租赁公司办公所需场所。因公司尚未成立,刘某为方便签订合同,遂以自己名义与韩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关于该租金债务及其责任,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无论贸易公司是否成立,韩某均可请求刘某承担清偿责任
    • B、贸易公司成立后,如其使用该房屋,韩某可请求其承担清偿责任
    • C、贸易公司成立后,韩某即可请求贸易公司承担清偿责任
    • D、贸易公司成立后,韩某即可请求刘某和贸易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E、贸易公司成立后,韩某即可请求王某、李某、刘某、武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正确答案:A,B

  • 第12题:

    问答题
    平海市业余摄影爱好者韩某于1993年6 月11日为自家的宠物狗拍摄了一幅照片,题名为《我的跟班》。同年8月,该照片发表于《平海晚报》上。1995年5月2 日,韩某在本市一家超级市场购物时发现平海市蓝江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饮料上的注册商标使用了该照片。另外,据查,平海市阿哈玩具有限责任公司将该照片使用在其生产的玩具上并于1993年 10月申请了外观设计专利,1995年4月获得授权。韩某对上述两公司申请商标注册和申请专利的情况一无所知。  问:(1)蓝江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注册上述商标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2)阿哈玩具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上述外观设计专利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3)如韩某与阿哈玩具有限责任公司、蓝江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纠纷,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加以解决?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3题:

    某有限责任会司共有股东12人,股东韩某拟向王某转让出资,使王某成为公司新的股东。股东会表决时,除韩某外,6人同意,5人不同意。对该股东会决议情况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股东会没有一致同意,股东韩某不能转让该出资

    B.同意转让的股东未达到全体股东的2/3,股东韩某不能转让该出资

    C.同意转让的股东超过全体股东的半数,股东韩某可以转让该出资

    D.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股东韩某拟转让的出资


    正确答案:CD
    解析: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的时候,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 第14题:

    韩某饲养宠物狗。在遛狗时将小区内玩耍的小孩咬伤,赔偿责任由(  )承担。

    A.韩某
    B.小区物管
    C.小孩家长
    D.韩某与物管公司

    答案:A
    解析: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78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第79条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题目中的小孩只是在小区内玩耍,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作为动物饲养者的韩某,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 第15题:

    某“二人转”明星请某摄影爱好者为其拍摄个人写真,摄影爱好者未经该明星同意将其照片卖给崇拜该明星的广告商,广告商未经该明星、摄影爱好者同意将该明星照片刊印在广告单上。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照片的著作权属于该明星,但由摄影爱好者行使
    B:广告商侵犯了该明星的肖像权
    C:广告商侵犯了该明星的名誉权
    D:摄影爱好者卖照片给广告商,不构成侵权

    答案:B
    解析:
    【考点】肖像权【详解】本题中,某“二人转”明星请某摄影爱好者拍摄个人写真,因此产生的照片,应属于《著作权法》第17条规定的委托创作,该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本题中,照片的著作权应归属于摄影爱好者,选项A错误。《民法通则》第10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民通意见》第139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据此,某“二人转”明星对其照片享有肖像权,广告商未经该明星、摄影爱好者同意将该明星照片刊印在广告单上的行为,属于侵犯肖像权的行为,选项B正确,选项C错误。根据前述规定,某“二人转”明星对其照片享有肖像权,摄影爱好者将其照片卖给崇拜该明星的广告商的行为也属于以营利为目的侵犯肖像权的行为,选项D错误。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

  • 第16题:

    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和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均为玩具生产商。2008年7月8日,甲公司向商标局提出申请,为其生产的一款毛绒玩具注册M商标。2008年7月14日,乙公司向商标局提出申请,为其生产的另一款毛绒玩具注册N商标,并称自己享有优先权。2008年12月,商标局经初步审定后公告了乙公司的N商标。
    乙公司取得N注册商标后,与丙公司协商,许可丙公司使用该商标。
    2011年6月,乙公司计划将N注册商标转让给丁公司。
    问题:
    (1)在申请M商标注册之前,甲公司可否生产销售使用该商标的毛绒玩具?说明理由。
    (2)乙公司在什么情况下对N商标申请拥有优先权?
    (3)乙公司是否从商标局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取得N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说明理由。
    (4)乙公司是否应当保证丙公司使用N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说明理由。
    (5)乙公司转让N注册商标时,是否应当进行资产评估?


    答案:
    解析:
    (1)可以生产销售。商标注册采取自愿注册和强制注册相结合原则,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的生产经营者,未经核准注册的,商品不得在市场销售。玩具不属于强制注册的范围。
    (2) N商标在2008年7月14日之前的6个月内在国外第一次提出过申请,可以依照该国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N商标在2008年7月14日之前的6个月内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博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3)不是。理由:初步审定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注册商标有效期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4)不应当保证。乙公司应当监督丙公司使用N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丙公司应当保证使用N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5)应当进行资产评估。

  • 第17题:

    甲公司享有“友善熊”注册商标的专用权,核定在玩具上使用。甲公司许可乙公司在其生产玩具上使用该注册商标。对此,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
    B.乙公司应当保证使用该商标的玩具的质量
    C.甲公司应当监督乙公司使用该商标所生产的玩具的质量
    D.乙公司应当在使用该商标的玩具上,标明乙公司的名称和玩具产地

    答案:A,B,C,D
    解析:
    选项A、B、C、D是《商标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原文,因此选项A、B、C、D都正确。综上,本题答案为:A、B、C、D。

  • 第18题:

    共用题干
    孙某、周某均为注册房地产经纪人,在A省共同发起设立甲房地产经纪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周某此时在B省乙房地产经纪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甲公司成立后,又聘请了注册房地产经纪人崔某、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王某。在一次业务中,王某接待一位客户杨某,杨某委托甲公司出售一套已购公有住房,并与甲公司签订了房地产经纪合同,崔某是该宗业务的承办人。王某在协助崔某对该住房状况进行调查时,发现杨某的户口簿内有杨某和其父亲老杨两人,房屋所有权证上的所有权人为老杨。杨某在老杨购买该住房时已结婚,并与老杨居住在一起。调查还发现,老杨与其前妻韩某在半年前离婚,韩某的户口已迁至娘家。

    下列关于韩某对该住房享有权利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韩某与老杨已离婚,无权获得售房款
    B:韩某虽然与老杨已离婚,但如果没有将户口迁出,则有权获得部分售房款
    C:韩某对该住房享有的权利,应以人民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为依据
    D:杨某出售该住房需要征得韩某的书面同意

    答案:C
    解析:

  • 第19题:

    书法家王某为甲饭店题了一幅字,同意其在店内展示。乙食品公司未经王某和甲饭店许可,将该字幅拍摄照片后印制在其生产的产品包装上。根据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项说法是正确的?()

    • A、乙食品公司侵犯了王某的发表权
    • B、乙食品公司侵犯了王某的复制权
    • C、乙食品公司侵犯了王某的展览权
    • D、乙食品公司侵犯了甲饭店的复制权

    正确答案:B

  • 第20题:

    韩某想购买一套房屋,向某中介公司咨询。中介公司与其签订了中介服务合同,并向其推荐了一套房屋,韩某比较满意。为了避免中介费用,韩某私下与房主达成协议,购买了该房屋。后中介发现此事,请求韩某支付中介费用。对此()

    • A、韩某应支付中介费用
    • B、韩某还应支付中介公司推荐该房屋过程中发生交通费用
    • C、原房主应支付部分中介费用
    • D、原房主与韩某应连带支付中介费用

    正确答案:A

  • 第21题:

    平海市业余摄影爱好者韩某于1993年6月11日为自家的宠物狗拍摄了一幅照片,题名为《我的跟班》。同年8月,该照片发表于《平海晚报》上。1995年5月2日,韩某在本市一家超级市场购物时发现平海市蓝江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饮料上的注册商标使用了该照片。另外,据查,平海市阿哈玩具有限责任公司将该照片使用在其生产的玩具上,并于1993年10月申请了外观设计专利,1995年4月获得授权。韩某对上述两公司申请商标注册和申请专利的情况一无所知。请问:阿哈玩具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上述外观设计专利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正确答案:不合法。因为阿哈玩具有限责任公司将该照片使用在其生产的玩具上,侵犯了韩某对照片的著作权。将照片使用于其生产的玩具上属于著作权意义上的“复制”。该公司应承担侵权责任。

  • 第22题:

    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和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均为玩具生产商。2008年7月8日,甲公司向商标局提出申请,为其生产的一款毛绒玩具注册M商标。2008年7月14日,乙公司向商标局提出申请,为其生产的另一款毛绒玩具注册N商标,并称自己享有优先权。2008年12月,商标局经初步审定后公告了乙公司的N商标。乙公司取得N注册商标后,与丙公司协商,许可丙公司使用该商标。2011年6月,乙公司计划将N注册商标转让给丁公司。 (1)乙公司是否应当保证丙公司使用N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说明理由。 (2)乙公司转让N注册商标时,是否应当进行资产评估?


    正确答案: (1)不应当保证。乙公司应当监督丙公司使用N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丙公司应当保证使用N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2)应当进行资产评估。

  • 第23题:

    平海市业余摄影爱好者韩某于1993年6月11日为自家的宠物狗拍摄了一幅照片,题名为《我的跟班》。同年8月,该照片发表于《平海晚报》上。1995年5月2日,韩某在本市一家超级市场购物时发现平海市蓝江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饮料上的注册商标使用了该照片。另外,据查,平海市阿哈玩具有限责任公司将该照片使用在其生产的玩具上,并于1993年10月申请了外观设计专利,1995年4月获得授权。韩某对上述两公司申请商标注册和申请专利的情况一无所知。请问:蓝江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注册上述商标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正确答案:不合法。因为这种注册商标的行为侵犯了韩某对照片的著作权。韩某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该注册商标。

  • 第24题:

    多选题
    韩某于2017年3月病故,留有住房1套、存款50万元、名人字画10余幅及某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等遗产。韩某在2014年所立第一份自书遗嘱中表示全部遗产由其长子韩大继承。在2015年所立第二份自书遗嘱中,韩某表示其死后公司股权和名人字画留给7岁的外孙女婷婷。2017年6月,韩大在未办理韩某遗留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与陈卫订立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2017年真题]
    A

    韩某的第一份遗嘱失效

    B

    韩某的第二份遗嘱无效

    C

    韩大与陈卫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

    D

    婷婷不能取得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


    正确答案: D,B
    解析:
    AB两项,《继承法》第20条第2款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本题中,韩某所立第二份遗嘱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因此是有效的。但是第二份遗嘱仅是对第一份遗嘱的部分变更,第一份遗嘱在没有变更的范围内仍是有效的。
    C项,《物权法》第29条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根据第31条的规定,因继承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据此可知,韩大因继承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其合法处分自己的财产而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有效的。只是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D项,《公司法》第75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据此可知,婷婷能否取得股东资格,取决于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