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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向某建材厂订购二万块砖,并预先付款,约定于一周后取砖。谁知一周后,建材厂分为砖厂和水泥厂。王某遂到砖厂取砖,但遭拒绝,而水泥厂又无砖可供,于是涉讼。此案应判()A、砖厂独自承担音任B、水泥厂独自承担责任C、砖厂和水泥厂共同承担责任D、砖厂和水泥厂共同的上级主管机关责任

题目

王某向某建材厂订购二万块砖,并预先付款,约定于一周后取砖。谁知一周后,建材厂分为砖厂和水泥厂。王某遂到砖厂取砖,但遭拒绝,而水泥厂又无砖可供,于是涉讼。此案应判()

  • A、砖厂独自承担音任
  • B、水泥厂独自承担责任
  • C、砖厂和水泥厂共同承担责任
  • D、砖厂和水泥厂共同的上级主管机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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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承包商向水泥厂购买袋装水泥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全部货款。因运输公司原因导致水泥交货延误2天,承包商收货后要求水泥厂支付违约金,水泥厂予以拒绝。承包商认为水泥厂违约,因而未对堆放水泥采取任何保护措施,次日大雨,水泥受潮全部硬化。此损失应由( )承担。
    A、三方共同
    B、水泥厂
    C、承包商
    D、运输公司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建设工程赔偿损失的规定。《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参见教材P128。

  • 第2题:

    某工程项目经理委托李辉采购水泥。如果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李辉与水泥厂串通,损害了项目经理的利益,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项目经理可要求李辉承担责任
    B.项目经理可要求水泥厂承担责任
    C.项目经理既可以要求李辉承担责任,也可以要求水泥厂承担责任
    D.项目经理只能由于自己委托人不恰当而自己承担这份损失
    E.项目经理只能要求李辉承担责任,而不能要求水泥厂承担责任

    答案:A,B,C
    解析:
    2019版教材P13页
    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重点要理解“连带责任”的含义,即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负有连带责任的债务人偿还债务。

  • 第3题:

    某项目经理委托李辉去采购水泥,如果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李辉与水泥厂串通,损害了项目经理的利益,则( )。

    A.项目经理可要求李辉承担责任
    B.项目经理可要求水泥厂承担责任
    C.项目经理既可以要求李辉承担责任,也可以要求水泥厂承担责任
    D.项目经理只能由于自己委托人不恰当而自己承担这份损失
    E.项目经理只能要求李辉承担责任,而不能要求水泥厂承担责任

    答案:A,B,C
    解析:
    2019版教材P13页
    2.损害被代理人利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 第4题:

    某施工单位向水泥厂订购一批水泥,约定:逾期交货的,水泥厂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天。施工单位同时支付水泥厂3000元定金。后水泥厂未能如期交货,施工单位进行了催告。关于本案正确的表述应是( )。


    A. 水泥厂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B. 水泥厂支付违约金后,仍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C. 水泥厂可以选择继续履行或支付违约金
    D. 水泥厂如因第三人原因造成迟延供货,可不必支付违约金

    答案:B
    解析:
    继续履行可以与违约金、赔偿损失并用,但不能与解除合同并用。

  • 第5题:

    甲建筑公司与乙水泥厂签订了一个水泥供货合同,并且预交了水泥款,后来经过各方协商同意,由丙水泥厂代替乙水泥厂供货,但是,丙水泥厂却没有按约定进供货,则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A.乙水泥厂向甲建筑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B.丙水泥厂向甲建筑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丙水泥厂向乙水泥厂承担违约责任
    D.乙水泥厂和丙水泥厂向甲建筑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A
    解析:
    2020版教材P175 / 2019版教材P174
    《合同法》规定,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合同法第六十五条:
    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这里第三人不履行,则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在本题中甲与丙公司是没有签订合同的,只是三方协商约定。如果丙不履行约定,甲肯定还是按照合同来,找乙追究责任。

  • 第6题:

    为解决电厂废渣问题经有关部门同意,决定建一砖厂,利用电厂废渣制砖,电厂与砖厂协商由电厂出资在砖厂内建一沉沙池,砖厂利用沉淀废渣制砖,沉淀后的废水向外环境排放。环境部门向电厂征收超标排污费5万元,电厂提起行政复议,认为:沉渣池建于砖厂内且由砖厂使用,根据“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应向砖厂征收沉渣池外排超标废水的排污费。电厂近年效益不好,无力支付排污费,申请免交电厂自身的排污费。请问当地环保部门用如何答复?


    正确答案: 环保部门应向电厂征收排污费。因为沉渣池虽然在砖厂内且被砖厂使用,但此沉渣池是由电厂出资新建,属于电厂固定资产的一部分,其产权归电厂所有,其产生的污染源于发电过程中,所以排污费应向电厂征收。
    征收排污费制度是我国环保法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其目的是为了促进企业事业单位加强经营管理,提高资源和能源的利用率,治理污染,改善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排污费;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第三款规定:“超标准排污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制定规划,进行治理。”因而,排污单位应当如实向当地环保部门申请登记,经环保部门核定后作为征收排污费的依据,由环保部门按《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和《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征收。至于电厂提出的:企业效益不好,无力支付”的理由,是没有道理的,其理由不符合《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中的减、免、缓的规定。

  • 第7题:

    明天砖厂是一有限合伙企业,王某和李某是有限合伙人,林某和郑某是普通合伙人。2007年7月,段某希望入伙成为有限合伙人,王某和其他合伙人在会议表决时都表示同意,但在合伙协议中规定段某在入伙的前一年内不得获取分配的利润。此外,会议还决定用王某的一栋房屋为本企业向银行的一笔借款提供担保。2007年8月,红星建材厂的一名业务员来到砖厂希望购买墙砖10万块。此时其他合伙人都出差在外,王某为揽住生意就以普通合伙人的名义与业务员签订了合同。2007年9月,因为发现墙砖质量不合格,红星建材厂向合伙企业索赔5万元。对上述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以下叙述错误的有:( )

    • A、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王某的表决行为和担保行为都是违法的
    • B、合伙协议不对段某分配利润的做法是违法的
    • C、王某的行为构成表见合伙,他应当对红星建材厂和银行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D、段某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A,B,C

  • 第8题:

    多选题
    甲建筑公司收到了某水泥厂寄发的价目表但无其他内容。甲按标明价格提出订购1000吨某型号水泥,并附上主要合同条款,却被告知因原材料价格上涨,原来的价格不再适用,要采用提价后的新价格,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

    水泥厂的价目表属于要约邀请

    B

    甲建筑公司的订购表示属于要约

    C

    水泥厂的价目表属于要约

    D

    水泥厂新报价属于承诺

    E

    水泥厂新报价属于新要约


    正确答案: A,C
    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为解决电厂废渣问题经有关部门同意,决定建一砖厂,利用电厂废渣制砖,电厂与砖厂协商由电厂出资在砖厂内建一沉沙池,砖厂利用沉淀废渣制砖,沉淀后的废水向外环境排放。环境部门向电厂征收超标排污费5万元,电厂提起行政复议,认为:沉渣池建于砖厂内且由砖厂使用,根据“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应向砖厂征收沉渣池外排超标废水的排污费。电厂近年效益不好,无力支付排污费,申请免交电厂自身的排污费。请问当地环保部门用如何答复?

    正确答案: 环保部门应向电厂征收排污费。因为沉渣池虽然在砖厂内且被砖厂使用,但此沉渣池是由电厂出资新建,属于电厂固定资产的一部分,其产权归电厂所有,其产生的污染源于发电过程中,所以排污费应向电厂征收。
    征收排污费制度是我国环保法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其目的是为了促进企业事业单位加强经营管理,提高资源和能源的利用率,治理污染,改善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排污费;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第三款规定:“超标准排污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制定规划,进行治理。”因而,排污单位应当如实向当地环保部门申请登记,经环保部门核定后作为征收排污费的依据,由环保部门按《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和《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征收。至于电厂提出的:企业效益不好,无力支付”的理由,是没有道理的,其理由不符合《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中的减、免、缓的规定。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我国最常见的发电方式是火力发电,火力发电约占总发电量的70%左右,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某市有一家火力发电厂,采用循环流化床锅炉进行电力生产。电厂为解决生产废渣问题,经过有关部门同意,决定建一砖厂,利用电厂废渣制砖。电厂与砖厂协商由电厂出资在砖厂内建一沉渣池,砖厂利用沉淀废渣制砖,沉淀后的废水向外环境排放。后因其外排废水某些指标不能达到标准,环保部门要求电厂进行治理后排放,电厂以沉渣池是建在砖厂并由他们使用拒绝对废水进行治理。请问电厂的理由是否成立?环保部门要进行处罚应该对哪个单位实行?

    正确答案: 电厂的理由不成立。沉渣池虽然建在砖厂内并由砖厂使用,但沉渣池是由电厂出资建造,属于电厂固定资产之一,产权属于电厂,其产生的污染源又于发电过程中产生,因此环保部门如果要处罚,其处罚对象应是电厂。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8月20日某施工单位向水泥厂订购一批特种水泥,约定9月10日交货。合同中没有具体约定违约责任。9月5日,水泥厂通知施工单位,因原料问题不能准时交货,请施工单位另行考虑购货渠道。关于本案正确的表述应是( )。

    A. 水泥厂已履行提前通知义务,不用承担违约责任
    B. 因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水泥厂不用承担违约责任
    C. 施工单位可以要求水泥厂支付违约金
    D. 施工单位可以要求水泥厂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

    答案:D
    解析:
    【违约责任的种类】

  • 第12题:

    某施工企业与甲砖厂签订了透水砖的采购合同,数量10万块,总价款5万元。后来,甲砖厂因故将3万元的债权转让给乙砖厂,并通知了施工企业。该施工企业对甲砖厂3万元债权的抗辩权主张对象应是()。

    A.甲砖厂
    B.乙砖厂
    C.甲或乙均可
    D.甲或乙均不可

    答案:B
    解析:
    2019新版教材P122页
    在权利转让的情况下,债务人可以向新债权人行使该权利。受让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债务人权利的行使。@##

  • 第13题:

    承包商向水泥厂购买袋装水泥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全部货款。因运输公司原因导致水泥交 货延误2d,承包商收货后要求水泥厂支付违约金,水泥厂予以拒绝。承包商认为水泥厂违约,因而未对堆放水泥采取任何保护措施。次日大雨,水泥受潮全部硬化。此损失应由 ( )承担。

    A.三方共同
    B.水泥厂
    C.承包商
    D.运输公司

    答案:C
    解析:

  • 第14题:

    施工企业甲与砖厂乙签订了透水砖的采购合同,数量10万块,总价款5万元。后来,砖厂乙因故将3万元的债权转让给砖厂丙,并通知了施工企业甲。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施工企业甲对砖厂乙3万元债权的抗辩权应向()主张。

    A.乙
    B.丙
    C.乙或丙均可
    D.乙或丙均不可

    答案:B
    解析:
    2020版教材P119 / 2019版教材P128
    3.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合同法》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债务人的抗辩权是其固有的一项权利,并不随权利的转让而消灭。在权利转让的情况下,债务人可以向新债权人行使该权利。受让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债务人权利的行使。

  • 第15题:

    施工企业甲与砖厂乙签订了透水砖的采购合同,数量10万块,总价款5万元。后来,砖厂乙因故将3万元的债权转让给砖厂丙,并通知了施工企业甲。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施工企业甲对砖厂乙3万元债权的抗辩权应向()主张。

    A . 乙
    B . 丙
    C . 乙或丙均可
    D . 乙或丙均不可

    答案:B
    解析:
    据《合同法》中关于债权转让效力的规定,由于债权已经转让,3万元的债权已经由丙代替,所以,甲的抗辩权就不能再向乙行使了,而要向丙行使。正确答案为B。第四版教材P132~133

  • 第16题:

    某水泥厂家为代理商供应水泥,代理商已支付全部货款。交货时代理商因水泥厂家交货时间比合同约定滞后两天二要求支付违约金,水泥厂家拒绝支付并把水泥卸在合同约定地点。当天出现大暴雨把部分水泥淋湿樱花。则该部分损失()

    • A、由水泥厂承担
    • B、由代理商承担
    • C、共同承担
    • D、由承包商向水泥厂索赔

    正确答案:B

  • 第17题:

    某施工单位向水泥厂订购水泥100吨,总货款3万元,约定9月1日交货,逾期交货的,水泥厂应支付违约金3000元,后水泥厂未能如期交货,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水泥厂支付违约金后,不必再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 B、水泥厂支付违约金后,仍应继续履约合同
    • C、水泥厂继续履行合同后,可不必支付违约金
    • D、水泥厂如无过错,可不必支付违约金

    正确答案:B

  • 第18题:

    单选题
    某水泥厂家为代理商供应水泥,代理商已支付全部货款。交货时代理商因水泥厂家交货时间比合同约定滞后两天二要求支付违约金,水泥厂家拒绝支付并把水泥卸在合同约定地点。当天出现大暴雨把部分水泥淋湿樱花。则该部分损失()
    A

    由水泥厂承担

    B

    由代理商承担

    C

    共同承担

    D

    由承包商向水泥厂索赔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9题:

    单选题
    王某向某建材厂订购2万块砖,并预先付款,约定于一周后取砖。谁知一周后,建材厂分为砖厂和水泥厂。王某遂到砖厂取砖,但遭拒绝,而水泥厂又无砖可供,于是涉讼。此案应由( )承担责任。
    A

    原某建材厂的主管机关

    B

    砖厂独自

    C

    水泥厂独自

    D

    砖厂和水泥厂连带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