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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新《征管法》施行前颁布的税收法律与本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规定”相关问题
  • 第1题:

    部门规章之间不一致的,适用新规定;同时颁布的,由双方协商。


    正确答案:错误

  • 第2题:

    与原《税收征管法》相比,新《税收征管法》对逃避追缴欠税处罚有何新规定?


    正确答案: 原《税收征管法》规定,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不满一万元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并处以欠缴税款五倍以下的罚款。而新《征管法》对逃避追缴欠税的规定有以下几点不同:
    1、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只要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等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所欠税款,就构成逃避追缴税;
    2、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税款的同时还要追缴滞纳金;
    3、在处罚上规定了下限,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缴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对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 第3题:

    民诉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本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的规定。但()除外。”


    正确答案:该国际条约;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

  • 第4题:

    税务机关在税收征管工作中有关法律适用的表述正确是()。

    • A、可以适用税收征管法的相关规定
    • B、税收征管法及其细则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其他有关税收法律的相关规定
    • C、可以适用征管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 D、税收征管法及其细则没有规定的,不能适用其他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
    • E、可以适用征管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正确答案:A,B,C,E

  • 第5题:

    新征管法与原征管法相比,有关纳税申报的规定主要有哪些方面的变化?


    正确答案: 1、特别强调了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按期、如实办理纳税申报;
    2、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按期、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报告表;
    3、明确了纳税申报的方式,增加了数据电文等纳税申报的形式;
    4、规定了经核准延期办理纳税申报的纳税人,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准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期内办理税款结算。

  • 第6题:

    新《税收征管法》对纳税人偷税行为的处理与原规定相比有何主要区别?


    正确答案: 1、对偷税行为的认定上将原《税收征管法》中“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这一条件,定义为“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两个并列条件,方便了税务机关对偷税行为的认定。同时,在认定条件上增加了“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的内容,与刑法相衔接。
    2、规定对偷税行为税务机关除应追缴不缴少缴的税款外还应同时追缴不缴少缴税款的滞纳金。
    3、明确了偷税先由税务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对构成犯罪的再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取消了原《税收征管法》税务机关只能对未构成犯罪的偷税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限制。
    4、对偷税行为增加了处罚下限,增大了对偷税的打击力度。

  • 第7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同外国缔结的有关税收的条约、协定新《税收征管法》有不同规定的,依照()的规定办理。


    正确答案:条约、协定

  • 第8题:

    新颁布的《规定》与原《规定》相比有哪些创新?


    正确答案:与原《规定》相比,修订后的《规定》更加注重制度创新,力求做到责任明确,监督到位,追究有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全面贯彻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战略思想。修订后的《规定》在总则中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作为《规定》的立法目的和指导思想,突出党风廉政建设要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二是,充实完善了责任内容。修订后的《规定》在原《规定》的基础上,根据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的精神,结合实际,增加了三个方面的责任内容:第一,增加了责任分解的内容,要求各级党委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使责任制落到实处。第二,增加了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的内容,要求各级党委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第三,增加了加强作风建设的内容,要求各级党委认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修改,使责任内容紧紧围绕教育、监督、制度、改革、纠风、惩处六个主要方面展开,更加符合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要求。
    三是,充实完善了检查考核与监督的措施。修订后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了检查考核与监督的制度和措施。主要包括:第一,增加了对检查考核的总体要求,要求党委(党组)要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建立健全检查考核机制,制定检查考核的评价标准、指标体系,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第二,增加了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责任制执行情况、加强巡视监督等监督措施。第三,增加了建立社会评价机制的要求,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具体形式。通过修改,使检查考核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和便于操作,使实施监督的方式更加丰富、有效,在保持自上而下的监督体制的同时,突出了党员、群众和社会监督。
    四是,充实完善了责任追究的具体情形。修订后的《规定》以原《规定》责任追究的六种情形为基础,结合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际,重新归纳列举了应当实施责任追究的七种具体情形,主要包括: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对上级交办事项不贯彻落实;对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对班子成员和下属疏于监督管理致使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用人失察失误;对下属人员违法行为放任、包庇、纵容,以及其他违反规定行为。这些追究情形的设定,重点突出了对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领导责任的追究。
    五是,充实完善了责任追究方式。修订后的《规定》明确了对领导班子的三种责任追究方式,即对领导班子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可以根据情节轻重,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给予通报批评或者进行调整处理。这样就解决了原《规定》只有领导班子责任内容,没有相对应的责任追究方式的问题。同时,还充实了对领导干部的责任追究方式。在原有“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责令辞职、免职、党纪政纪处分”的基础上增加了“诫勉谈话、调整职务、降职”等方式,并规定各种责任追究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加大了惩处力度。
    六是,充实完善了责任追究的办理程序、时效和影响期以及再追究程序。修订后的《规定》明确,需要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行为追究责任的,由有关机关、部门按照职责和权限调查处理,并按照追究方式的不同分别规定了不同的调查主体和处理程序。其中,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有关权限和程序办理;需要给予组织处理的,由组织人事部门或者由纪检监察机关会同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有关权限和程序办理。这样就解决了原《规定》责任追究的主体和程序不明确的问题,有利于责任追究的实施。修订后的《规定》还增加了责任追究的时效和影响期。强调实施责任追究不因领导干部工作岗位或者职务的变动而免予追究,并根据不同的责任追究方式设定了不同的影响期,在影响期内不得提拔使用。这样规定能够有效避免领导干部离开原工作岗位就难以再追究责任和被责任追究后安排、使用上的随意性。同时,增加了再追究程序,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下级党委、政府实施责任追究情况的监督,发现有应当追究而未追究或者责任追究处理决定不落实等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纠正。
    七是,充实完善了责任追究的从重、从轻情节和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的划分。责任追究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直接关系到追究的力度和效果。为此,修订后的《规定》增加了责任追究的从重、从轻情节和责任划分标准,规定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问题进行掩盖、袒护,或者干扰、阻碍责任追究调查处理的,应当从重追究责任;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问题及时如实报告并主动查处和纠正,有效避免损失或者挽回影响,或者认真整改,成效明显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追究责任。同时,完善了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的划分,规定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这样规定就进一步增强了责任追究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体现了权责一致,赏罚分明。

  • 第9题:

    税务机关在税收征管工作中有关法律适用的表述正确是()

    • A、可以适用征管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 B、税收征管法及其细则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其他有关税收法律的相关规定
    • C、可以适用税收征管法的相关规定
    • D、税收征管法及其细则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其他有关税收法规的规定
    • E、税收征管法及其细则没有规定的,不能适用其他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

    正确答案:A,B,C,D

  • 第10题:

    填空题
    民诉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本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的规定。但()除外。”

    正确答案: 该国际条约,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多选题
    税务机关在税收征管工作中有关法律适用的表述正确是()。
    A

    可以适用税收征管法的相关规定

    B

    税收征管法及其细则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其他有关税收法律的相关规定

    C

    可以适用征管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D

    税收征管法及其细则没有规定的,不能适用其他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

    E

    可以适用征管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正确答案: B,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当事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期限与《税收征管法》规定的起诉期限不同,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理决定不服,应适用哪部法律的起诉期限?()
    A

    应当适用《税收征管法》,因为《税收征管法》的起诉期限较长

    B

    应当适用《行政诉讼法》,因为《行政诉讼法》的起诉期限较长

    C

    应当适用《行政诉讼法》,因为《行政诉讼法》是法院适用的主要依据

    D

    应当适用《税收征管法》,因为《税收征管法》是特别法,应当采用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新《税收征管法》在办理税务登记方面有何新的规定?


    正确答案: 1、增加了对税务机关审核和发放税务登记证件的时间规定,即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以法律条款对税务机关审核发证在时间上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2、增加了工商部门应当定期向税务部门通报注册登记、发照情况的法律规定。
    3、增加了对从事生产经营以外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和扣缴义务人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规定,具体的范围、办法由国务院另行制定。
    4、增加了对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必须通过税务机关与银行的双向监控的规定。一是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并将其所有账号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二是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在办理的生产、经营纳税人的帐户中登录税务登记证件号码,并在税务登记证件中登录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账户帐号;三是税务机关在依法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开立帐户的情况时,有关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当予以协助。这样,税务机关就能凭借税务登记证件号码掌握大部分纳税人银行开户情况,达到控制税源、追缴税款的目的;提高了税务登记的法律地位,同时,通过税务机关与银行的双向监控,为今后税源管理网络化、信息资源共享打下基础。

  • 第14题:

    新《税收征管法》对偷税行为是如何规定的?


    正确答案: 新《税收征管法》列举的偷税行为包括以下几种:
    1、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
    2、纳税人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
    3、税人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
    纳税人只要具有上述行为之一,即可认定其为偷税。

  • 第15题:

    在现代税收管理法律制度安排中,主要通过设置()制度来解决纳税人遵从税收法律过程中出现的法律规则适用的各种障碍。

    • A、税收法律执行特殊规定
    • B、税收法律执行事前规定
    • C、税收法律执行事中规定
    • D、税收法律执行事后规定

    正确答案:B

  • 第16题:

    新《税收征管法》规定违反日常税务管理的行为有哪些?


    正确答案: 新《税收征管法》规定违反日常税务管理的行为有以下几点:
    1、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
    2、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帐簿或者保管记帐凭证和有关资料的;
    3、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
    4、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
    5、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
    6、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
    7、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帐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帐凭证及有关资料;
    8、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

  • 第17题:

    我国同外国签定的有关税收的条约、协定,与《税收征管法》有不同规定的,依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执行。


    正确答案:错误

  • 第18题:

    新《税收征管法》的适用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正确答案: 新《税收征管法》是税收征收管理的基本法律,其适用范围规定如下:
    1、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2、我国同外国缔结的有关税收的条约、协定同本法有不同规定的,依照条约、协定的规定办理。
    3、新《税收征管法》施行前颁布的税收法律与其有不同的,适用本法的规定。
    4、耕地占用税、契税、农业税、牧业税征收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另行制定。
    5、关税及海关代征税收的征收管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 第19题:

    《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当事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期限与《税收征管法》规定的起诉期限不同,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理决定不服,应适用哪部法律的起诉期限?()

    • A、应当适用《税收征管法》,因为《税收征管法》的起诉期限较长
    • B、应当适用《行政诉讼法》,因为《行政诉讼法》的起诉期限较长
    • C、应当适用《行政诉讼法》,因为《行政诉讼法》是法院适用的主要依据
    • D、应当适用《税收征管法》,因为《税收征管法》是特别法,应当采用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

    正确答案:D

  • 第20题:

    按照我国《保险法》的规定,海上保险也适用本法有关规定,本法未作规定的,适用《海商法》。


    正确答案:错误

  • 第21题:

    关于税收基本法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税收基本法优于宪法
    • B、税收基本法是在宪法的规定下专门制订的用以系统全面调整税收法律关系的法律
    • C、是税收法律关系领域内的基本法律
    • D、在宪法与税收部门法之间担负着承上启下的作用

    正确答案:B,C,D

  • 第22题:

    多选题
    税务机关在税收征管工作中有关法律适用的表述正确是()
    A

    可以适用征管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B

    税收征管法及其细则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其他有关税收法律的相关规定

    C

    可以适用税收征管法的相关规定

    D

    税收征管法及其细则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其他有关税收法规的规定

    E

    税收征管法及其细则没有规定的,不能适用其他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


    正确答案: D,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新颁布的《规定》与原《规定》相比有哪些创新?

    正确答案: 与原《规定》相比,修订后的《规定》更加注重制度创新,力求做到责任明确,监督到位,追究有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全面贯彻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战略思想。修订后的《规定》在总则中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作为《规定》的立法目的和指导思想,突出党风廉政建设要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二是,充实完善了责任内容。修订后的《规定》在原《规定》的基础上,根据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的精神,结合实际,增加了三个方面的责任内容:第一,增加了责任分解的内容,要求各级党委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使责任制落到实处。第二,增加了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的内容,要求各级党委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第三,增加了加强作风建设的内容,要求各级党委认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修改,使责任内容紧紧围绕教育、监督、制度、改革、纠风、惩处六个主要方面展开,更加符合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要求。
    三是,充实完善了检查考核与监督的措施。修订后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了检查考核与监督的制度和措施。主要包括:第一,增加了对检查考核的总体要求,要求党委(党组)要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建立健全检查考核机制,制定检查考核的评价标准、指标体系,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第二,增加了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责任制执行情况、加强巡视监督等监督措施。第三,增加了建立社会评价机制的要求,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具体形式。通过修改,使检查考核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和便于操作,使实施监督的方式更加丰富、有效,在保持自上而下的监督体制的同时,突出了党员、群众和社会监督。
    四是,充实完善了责任追究的具体情形。修订后的《规定》以原《规定》责任追究的六种情形为基础,结合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际,重新归纳列举了应当实施责任追究的七种具体情形,主要包括: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对上级交办事项不贯彻落实;对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对班子成员和下属疏于监督管理致使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用人失察失误;对下属人员违法行为放任、包庇、纵容,以及其他违反规定行为。这些追究情形的设定,重点突出了对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领导责任的追究。
    五是,充实完善了责任追究方式。修订后的《规定》明确了对领导班子的三种责任追究方式,即对领导班子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可以根据情节轻重,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给予通报批评或者进行调整处理。这样就解决了原《规定》只有领导班子责任内容,没有相对应的责任追究方式的问题。同时,还充实了对领导干部的责任追究方式。在原有“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责令辞职、免职、党纪政纪处分”的基础上增加了“诫勉谈话、调整职务、降职”等方式,并规定各种责任追究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加大了惩处力度。
    六是,充实完善了责任追究的办理程序、时效和影响期以及再追究程序。修订后的《规定》明确,需要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行为追究责任的,由有关机关、部门按照职责和权限调查处理,并按照追究方式的不同分别规定了不同的调查主体和处理程序。其中,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有关权限和程序办理;需要给予组织处理的,由组织人事部门或者由纪检监察机关会同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有关权限和程序办理。这样就解决了原《规定》责任追究的主体和程序不明确的问题,有利于责任追究的实施。修订后的《规定》还增加了责任追究的时效和影响期。强调实施责任追究不因领导干部工作岗位或者职务的变动而免予追究,并根据不同的责任追究方式设定了不同的影响期,在影响期内不得提拔使用。这样规定能够有效避免领导干部离开原工作岗位就难以再追究责任和被责任追究后安排、使用上的随意性。同时,增加了再追究程序,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下级党委、政府实施责任追究情况的监督,发现有应当追究而未追究或者责任追究处理决定不落实等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纠正。
    七是,充实完善了责任追究的从重、从轻情节和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的划分。责任追究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直接关系到追究的力度和效果。为此,修订后的《规定》增加了责任追究的从重、从轻情节和责任划分标准,规定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问题进行掩盖、袒护,或者干扰、阻碍责任追究调查处理的,应当从重追究责任;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问题及时如实报告并主动查处和纠正,有效避免损失或者挽回影响,或者认真整改,成效明显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追究责任。同时,完善了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的划分,规定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这样规定就进一步增强了责任追究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体现了权责一致,赏罚分明。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