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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与乙系同村村民,因宅基地发生纠纷。2011年7月7日,甲雇凶将乙打伤,经鉴定为轻伤。乙向某派出所报案。派出所认为轻伤案件属于自诉案件,应由人民法院管辖,告知乙应向人民法院起诉。(共10分)公安机关的做法是否正确?(3分)

题目

甲与乙系同村村民,因宅基地发生纠纷。2011年7月7日,甲雇凶将乙打伤,经鉴定为轻伤。乙向某派出所报案。派出所认为轻伤案件属于自诉案件,应由人民法院管辖,告知乙应向人民法院起诉。(共10分)公安机关的做法是否正确?(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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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乙之间的下列哪些合同属于有效合同?

    A:甲与丙离婚期间,用夫妻共同存款向乙公司购买保险,指定自己为受益人
    B:甲将其宅基地抵押给同村外嫁他村的乙用于借款
    C:甲将房屋卖给精神病人乙,合同履行后房价上涨
    D:甲驾车将流浪精神病人撞死,因查找不到死者亲属,乙民政部门代其与甲达成赔偿协议

    答案:A,D
    解析:
    【考点】合同有效的条件【详解】由于对于金钱占有即所有,因此甲用共同存款购买保险系属于有权处分,其与乙公司之间订立的合同是有效的,A项当选。宅基地使用权如果抵押,债权人行使抵押权,将会给集体利益造成损害,根据《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此种合同应为无效,故B项不当选。选项C,由于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是精神病人,如果该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合同无效,如果该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合同效力待定,因此C项不当选。选项D,《民法通则》第17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由于查找不到精神病人的近亲属,民政部门可以监护人的身份与甲达成赔偿协议。故D项当选。

  • 第2题:

    村民甲雇车将购买的1批化肥运回村里, 在卸化肥时,乙恰好路过,见状,遂对甲说:“我来帮你 吧。”甲说:“不用了,我自己就行。”乙还是帮甲从车上 将化肥背下。不料,乙不小心将腰扭伤,花去医疗费1 万元。乙要求甲赔偿,甲不同意,双方发生争议。对 此,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
    A.甲应赔偿乙的损失,因乙为无因管理
    B.甲可在受益范围内给乙适当补偿
    C.甲不应赔偿乙的损失,因乙系自愿行为
    D.因双方都无过错,应按公平原则处理


    答案:A,C,D
    解析:
    。本题涉及无偿帮工人受损失的,被帮工 人的责任问题。依《人身损害解释》第14条第1款的规定,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 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 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故本 题B选项表述正确,本题正确选项为ACD。

  • 第3题:

    村民甲系精神病人。一日,甲路过村民乙家门口时,用一块石头向乙家所养且卧在乙家门口的花狗打去,该狗立即扑向甲,甲因跑得快未被狗咬,狗咬伤了甲旁边的行人丙。丙因躲避,将路边丁叫卖西瓜踩碎3个。丙因治伤支付医药费80元。丁的三个西瓜价值16元。因责任承担丙、丁与乙及甲的监护人戊发生纠纷。问:本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答案:
    解析:
    本案应做如下处理:
    第一,甲应当对丙的受害承担责任,而不是由狗的饲养人乙对丙的受害承担责任。由于甲属于精神病人,其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依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甲的行为所致损害应由其监护人戊承担责任。戊作为甲的监护人,在该事件中未尽到监护义务,不存在减轻责任的理由。
    第二,行人丙因紧急避险踩碎丁的西瓜,致使丁受到16元的经济损失,因该损害是由紧急避险引起的,依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因紧急避险措施不当的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本案中,危险是由精神病人甲的行为引起的,而不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因此,丁的损失应由甲承担。由于甲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所承担的责任由甲的监护人戊承担。
    【精解】本案例适用的法条主要有:《民法通则》第127条(动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第129条(紧急避险)、第133条(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作答本案例题的关键是如何认定民事责任和免责事由的适用。

  • 第4题:

    甲、乙两村因水源发生纠纷。甲村20名村民手持铁锹等农具,在两村交界处强行修建引水设施。乙村18名村民随即赶到,手持木棍、铁锹等与甲村村民互相谩骂、互扔石块,甲村3人被砸成重伤。因警察及时疏导,两村村民才逐渐散去。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村民为争水源而斗殴,符合聚众斗殴罪的主观要件
    B:不分一般参加斗殴还是积极参加斗殴,甲、乙两村村民均触犯聚众斗殴罪
    C:因警察及时疏导,两村未发生持械斗殴,属于聚众斗殴未遂
    D:对扔石块将甲村3人砸成重伤的乙村村民,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答案:A,D
    解析:
    【考点】聚众斗殴罪【详解】根据我国《刑法》第292条的规定,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给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村民为争水源而斗殴,符合聚众斗殴罪的主观要件,因此A是正确的。聚众斗殴的一般参加者,是相对于聚众斗殴罪中“积极参加者”而言的。根据《刑法》第292条的规定,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才构成聚众斗殴罪,一般参加者不构成。因此B的说法是错误的。两村未发生持械斗殴,但是双方互相谩骂、互扔石块,造成甲村3人被砸成重伤的后果,已经成立聚众斗殴罪既遂,所以C的说法是错误的。根据我国《刑法》第292条第2款的规定,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对扔石块将甲村3人砸成重伤的乙村村民,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因此D的说法是正确的。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D。

  • 第5题:

    甲与乙系同村村民,因宅基地发生纠纷。2011年7月7日,甲雇凶将乙打伤,经鉴定为轻伤。乙向某派出所报案。派出所认为轻伤案件属于自诉案件,应由人民法院管辖,告知乙应向人民法院起诉。(共10分)本案公安机关能否调解处理?(2分)为什么?(2分)


    正确答案: 公安机关不能调解。根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雇凶伤害他人的,不得调解处理。

  • 第6题:

    甲男与乙女发生纠纷,乙将脏物泼在甲的身上,甲便揪住乙的上衣,并向乙的下身猛击几拳;乙骂声不止,甲便唤来自家豢养的大公狗,在有许多村民围观的情况下,扒下乙的裤子,使其当众赤裸身体,并叫狗扑在乙的身上。甲的行为构成侮辱罪。


    正确答案:错误

  • 第7题:

    村民甲雇车将购买的一批化肥运回村里,在卸化肥时,乙恰好路过,见状,遂对甲说:"我来帮助你吧。"甲说:"不用了,我自己就行。"乙还是帮甲从车上将化肥背下。不料,乙不小心将腰扭伤,花去医疗费1万元。乙要求甲赔偿,甲不同意,双方发生争议。对此,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 A、甲应赔偿乙的损失,因乙为无因管理
    • B、甲可在受益范围内给乙适当补偿
    • C、甲不应赔偿乙的损失,因乙系自愿行为
    • D、因双方都无过错,应按公平原则处理

    正确答案:A,C,D

  • 第8题:

    张甲与李甲系单位同事,某日双方在工作因琐事发生矛盾,经单位领导和同事劝说后平息。事后张甲感到自己吃亏,心里感到气,就打电话纠集朋友王甲、张乙、王乙,在李甲下班途中殴打李甲,造成李甲轻微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因张甲雇凶伤害李甲,不适用调解
    • B、因李甲不愿意调解处理,不适用调解
    • C、王甲曾多次违法受到治安处罚,不适用调解
    • D、双方系同事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应当适用调解

    正确答案:A,B,C

  • 第9题:

    多选题
    以下哪些纠纷可以运用民事诉讼解决?(  )
    A

    甲与乙之间就汉朝的建立时间发生了争议

    B

    甲与乙之间就新闻中丁是否应当及时偿还丙2000元的事件发生了争议

    C

    甲与乙之间因乙未支付甲借款利息发生了争议

    D

    甲男与乙女之间因就分手后甲男是否要支付乙女青春损害赔偿费发生了争议


    正确答案: D,A
    解析:
    民事纠纷是平等主体之间因财产关系、人身关系所涉及的民事权益而发生的争议。A项属于历史知识,到图书馆查阅即可。B项属于对新闻事件的评论,非民事纠纷。CD两项,涉及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纠纷,故可以运用民事诉讼解决。

  • 第10题:

    多选题
    以下哪些纠纷可以运用民事诉讼解决?()
    A

    甲与乙之间就汉朝的建立时间发生了争议

    B

    甲与乙之间就某宗教戒律问题发生了争议

    C

    甲与乙之间因乙未支付甲借款利息发生了争议

    D

    甲男与乙女之间因就分手后甲男是否要支付乙女青春损害赔偿费发生了争议


    正确答案: D,C
    解析: 考查民事诉讼法的对事效力,A项属于历史知识,到图书馆查阅即可。B项属于宗教争议,非民事纠纷。C、D两项都涉及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纠纷,故可以运用民事诉讼解决。

  • 第11题:

    多选题
    甲、乙之间的下列哪些合同属于有效合同?(  )[2013年真题]
    A

    甲与丙离婚期间,用夫妻共同存款向乙公司购买保险,指定丙为受益人

    B

    甲将其宅基地抵押给同村外嫁他村的乙用于借款

    C

    甲将房屋卖给精神病人乙,合同履行后房价上涨

    D

    甲驾车将流浪精神病人撞死,因查找不到死者亲属,乙民政部门代其与甲达成赔偿协议


    正确答案: A,D
    解析:
    A项,《保险法》第31条第3款规定,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保险利益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甲丙离婚期间,甲对丙有保险利益,且合同不具有无效情形。
    D项,《民法总则》第2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①配偶;②父母、子女;③其他近亲属;④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第31条第3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乙民政部门代其与甲达成赔偿协议是行使监护人的职责,该协议有效。
    B项,《物权法》第184条第2项规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甲将宅基地抵押给乙违反了法律规定,合同无效。
    C项,《合同法》第9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甲将房屋出卖给精神病人乙,若乙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甲、乙间的买卖合同无效;若乙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甲、乙间的合同效力待定。

  • 第12题:

    多选题
    下列案件中,属于人民法院主管范围的有 ( )
    A

    甲与乙因买卖合同发生纠纷

    B

    甲与乙因继承遗产发生纠纷

    C

    甲与乙因房屋产权归属发生纠纷

    D

    甲与单位领导发生纠纷

    E

    甲因未能评上三好学生而与老师发生纠纷


    正确答案: C,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甲、乙二人同村,宅基地毗邻。甲的宅基地倚山、地势较低,乙的宅基地在上将其环绕。乙因琐事与甲多次争吵而郁闷难解,便沿二人宅基地的边界线靠己方一侧,建起高5米围墙,使甲在自家院内却有身处监牢之感。乙的行为违背民法的下列哪一基本原则?

      

    A.自愿原则

    B.公平原则

    C.平等原则

    D.诚信原则

    答案:D
    解析:
    诚信原则要求民事主体应善意行使权利,不以损害他人和社会利益的方式来获取私利。乙恶意搭建围墙损害甲的利益,违背了诚信原则。

  • 第14题:

    村民甲从同村乙处购买水牛一头,作价800元。乙认为该牛可能有病,故而愿意低价出卖给甲,甲也觉得该牛可能有病,但因价格便宜而愿意购买。甲买回该牛后2个月该牛因病死亡,遂发生纠纷。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甲与乙之间构成民事欺诈
    B:甲与乙之间构成合同违约
    C:甲可主张乙退一赔一
    D:甲与乙之间买卖有效

    答案:B,D
    解析:
    本题中,乙认为牛可能有病而愿意低价出卖给甲,甲也觉得该牛可能有病,因此甲与乙之间的买卖行为不构成欺诈,二人的买卖合同是有效的,在牛死亡后,甲可以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故B、D项正确。

  • 第15题:

    甲乙两家曾因宅基地纠纷诉至法院,尽管有法院生效裁判,但甲乙两家关于宅基地的争议未得到根本解决。一日,甲、乙因各自车辆谁先过桥引发争执继而扭打,甲拿起车上的柴刀砍中乙颈部,乙当场死亡。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不需要用证据证明的免证事实?

    A:甲的身份状况
    B:甲用柴刀砍乙颈部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
    C:甲用柴刀砍乙颈部时精神失常
    D:法院就甲乙两家宅基地纠纷所作出的裁判事项

    答案:D
    解析:
    【考点】证明对象的概念、内容;证明责任的分担【详解】《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437条规定:“在法庭审理中,下列事实不必提出证据进行证明:(一)为一般人共同知晓的常识性事实;(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认的并且未依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的事实;(三)法律、法规的内容以及适用等属于审判人员履行职务所应当知晓的事实;(四)在法庭审理中不存在异议的程序事实;(五)法律规定的推定事实;(六)自然规律或者定律。”本案中,法院就甲乙两家宅基地纠纷所作出的裁判事项已经生效,属于前述第(二)项不需要证明之事项,故选项D正确。另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64条第1款规定:“应当运用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包括:(一)被告人、被害人的身份;(二)被指控的犯罪是否存在;(三)被指控的犯罪是否为被告人所实施;(四)被告人有无刑事责任能力,有无罪过,实施犯罪的动机、目的;(五)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案件起因等;(六)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七)被告人有无从重、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八)有关附带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理的事实;(九)有关管辖、回避、延期审理等的程序事实;(十)与定罪量刑有关的其他事实。”选项A、B、C分别属于前述第1、5、4项,是需要用证据证明之事项,故不选。

  • 第16题:

    甲、乙二人因口角发生争斗,甲将乙打伤,此时甲未满18周岁,而乙则已成年。对此,下列关于责任承担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如果甲、乙发生口角系丙(成年)挑唆所致,则由丙承担将乙打伤的民事责任
    B.如果甲、乙发生口角系乙的过错所致,则甲、乙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
    C.如果甲、乙发生口角系乙的过错所致,则甲的监护人和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D.如果甲、乙发生口角系甲寻衅滋事所致,则甲的父母应当承担的责任原则属于无过错责任


    答案:D
    解析:
    【精解】A项错在:对于教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属于共同侵权,但教唆人承担主要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承担次要责任,不能仅由教唆人一人承担责任。B项错在: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C项错在:本题中,甲的监护人不承担责任,因为乙的伤害系乙本人的过错所致。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中,监护人应当承担的责任原则属于无过错责任,故D项正确。

  • 第17题:

    甲与乙系同村村民,因宅基地发生纠纷。2011年7月7日,甲雇凶将乙打伤,经鉴定为轻伤。乙向某派出所报案。派出所认为轻伤案件属于自诉案件,应由人民法院管辖,告知乙应向人民法院起诉。(共10分)乙向人民法院起诉后,人民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移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怎么办?(3分)


    正确答案: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 第18题:

    犯罪嫌疑人甲与被害人乙系邻居,因琐事发生纠纷,甲将乙打成轻伤。下列说法中不是适用刑事和解的条件的是()

    • A、犯罪嫌疑人甲真诚悔罪
    • B、获得被害人乙的谅解
    • C、被害人乙自愿和解
    • D、犯罪嫌疑人甲曾经在五年以内故意犯罪

    正确答案:D

  • 第19题:

    甲和乙为同村邻居,甲越界建房侵入乙的宅基地,甲的行为侵犯了乙的()。

    • A、相邻权
    • B、房屋所有权
    • C、宅基地使用权
    • D、宅基地所有权

    正确答案:C

  • 第20题:

    多选题
    甲公司发生的以下几个纠纷,可以适用《仲裁法》的有( )。
    A

    税务局购买甲公司办公用品,因办公用品质量问题与甲公司产生的纠纷

    B

    甲公司员工王某与甲公司之间因劳动报酬产生的纠纷

    C

    甲公司因缴纳增值税的问题与税务局产生的纠纷

    D

    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因财产赠与产生的纠纷


    正确答案: B,D
    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村民甲发现一头牛在自家田里吃麦苗,便将此牛牵回家喂养。过了10天,同村的乙发现自家走失的牛在甲家牛圈里,便向甲要牛。甲同意让乙将牛牵回,但提出了一些要求,双方为此发生纠纷。 请问:甲可以提出什么要求?乙是否应该满足甲的要求?为什么?

    正确答案: 甲可以要求乙支付麦苗损失费、饲料费和误工损失费。
    乙应该满足甲的要求。《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甲乙之间构成无因管理之债,乙应当承担甲的损失的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2条规定:“管理人或服务人可以要求受益人偿付的必要费用,包括在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以及在该活动中的实际损失。”可见,甲的要求完全是合法的,乙应满足甲的要求。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多选题
    甲、乙两村因水源发生纠纷。甲村20名村民手持铁锹等农具,在两村交界处强行修建引水设施。乙村18名村民随即赶到,手持木棍、铁锹等与甲村村民互相谩骂、互扔石块,甲村3人被砸成重伤。因警察及时疏导,两村村民才逐渐散去。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3年真题]
    A

    村民为争水源而斗殴,符合聚众斗殴罪的主观要件

    B

    不分一般参加斗殴还是积极参加斗殴,甲、乙两村村民均触犯聚众斗殴罪

    C

    因警察及时疏导,两村未发生持械斗殴,属于聚众斗殴未遂

    D

    对扔石块将甲村3人砸成重伤的乙村村民,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正确答案: B,D
    解析:
    《刑法》第292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①多次聚众斗殴的;②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③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④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234条(故意伤害罪)、第232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A项,聚众斗殴并没有目的上的要求,只需要具有聚众斗殴的故意。无论村民为何而斗殴,只要有聚众斗殴的故意,便复核聚众斗殴罪的主观要件。
    B项,聚众斗殴处罚的是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对一般参加者并不进行刑事处罚。
    C项,聚众斗殴罪的法定刑升格条件包括持械聚众斗殴,但是聚众斗殴罪的犯罪状态与持械与否并无因果关联。未持械,参与斗殴的,仍构成本罪既遂。
    D项,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乙村村民扔石块将甲村3人砸成重伤,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 第23题:

    多选题
    下列案件中,属于人民法院主管范围的有()
    A

    甲与乙因买卖合同发生纠纷

    B

    甲与乙因继承遗产发生纠纷

    C

    甲与乙因房屋产权归属发生纠纷

    D

    甲因未能晋级为处长而与单位领导发生纠纷

    E

    甲因未能评上三好学生而与老师发生纠纷


    正确答案: A,B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