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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宪法权威要服从于法律权威、维护法律权威。通过向全社会传播宪法精神,用宪法凝聚社会共识,用宪法激发公民责任,让宪法真正成为“人民权利之保证书”,让宪法精神印刻在每一个公民心中。( )


    参考答案:正确

  • 第2题:

    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日前联合发出通知,部署开展首个“宪法宣传周”活动,今年活动的主题是:

    A.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B.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

    C.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

    D.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参考答案:A

  • 第3题:

    国家工作人员必须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 )


    参考答案:正确

  • 第4题:

    关于我国宪法的修改,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1954年宪法明确规定了宪法修改的提案权

    B、1982年宪法是对1954年宪法精神和原则的继承

    C、全国人大代表有宪法修改的提案权

    D、“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是2004年宪法修正案规定的内容


    答案:A

  • 第5题:

    国家的行为是将抽象的宪法概念转化为()。

    A、宪法精神

    B、宪法原则

    C、具体的制度

    D、国家权力


    答案:C

  • 第6题:

    宪法精神有()。

    • A、平等的精神
    • B、公平的精神
    • C、自由的精神
    • D、宽容的精神

    正确答案:A,B,C,D

  • 第7题:

    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强调,要在全党全社会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

    • A、制度意识
    • B、宪法意识
    • C、国家意识
    • D、民主意识

    正确答案:B

  • 第8题:

    为了进一步树立宪法意识、学习宪法精神,我们应该做到()

    • A、将学习宪法修正案与贯彻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重点学习宪法序言和总纲的修改
    • B、深刻领会此次宪法修改对于完善党和国家治理体制的重大意义,全面推进宪法实施
    • C、深刻领会我国宪法的基本精神,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自信
    • D、结合本职工作,自觉遵守宪法,防范违宪风险

    正确答案:A,B,C,D

  • 第9题:

    宪法意识包括()。

    • A、宪法知识
    • B、宪法观念
    • C、宪法精神
    • D、宪法文化
    • E、宪法思考方式

    正确答案:A,B,D,E

  • 第10题:

    国家宪法日的设立目的在于()。

    • A、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
    • B、加强宪法实施
    • C、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 D、弘扬宪法精神

    正确答案:A,B,C,D

  • 第11题:

    多选题
    要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就要全面实施宪法。全面实施宪法的基本要求有(  )。
    A

    树立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

    B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C

    坚持党的依宪执政,自觉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

    D

    加强宪法实施,引导公民践行宪法、崇尚宪法、遵守宪法、捍卫宪法


    正确答案: C,D
    解析:
    全面实施宪法是依法治国的核心要求,也是全面建设法治国家的重要要求,这对于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ACD三项都是全面实施宪法的基本要求。B项,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是治国理政的方式上的要求,属于社会主义法治观念的基本要求。

  • 第12题:

    单选题
    ()是人们对宪法精神与基本内容的理解、认同与情感。
    A

    宪法思想

    B

    宪法意识

    C

    宪法情感

    D

    宪法思维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现行宪法的理论基础是什么(现行宪法的基本精神是什么)。


    参考答案:

    (1)沿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2)实行依法治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
    (3)维护国家的统一何民族团结。
    (4)指导何促进经济体制改革何政治体制改革。


  • 第14题:

    宪法意识包括()。

    A.宪法知识

    B.宪法观念

    C.宪法精神

    D.宪法文化


    参考答案:ABD

  • 第15题:

    每年12月份“国家宪法日”宣传期间,全国各地都开展了关于宪法的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观念。这是因为()。


    正确答案: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 第16题:

    树立宪法信仰,应当让全体社会成员了解宪法是什么,达成对宪法的共识,最终让宪法的理念和精神内化于心,具体措施有()。

    A.让“宪法日”家喻户晓

    B.让宪法宣誓落地生根

    C.让法治教育生动有效

    D.将法治精神与宪法信仰相结合


    参考答案:ABC

  • 第17题:

    所谓法律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就是不与具体的()相抵触。

    A、宪法精神

    B、宪法原则

    C、宪法规范

    D、宪法条文


    参考答案:A

  • 第18题:

    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强调,要在全党全社会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


    正确答案:宪法意识

  • 第19题:

    贯彻孙中山三民主义精神的“五权宪法”(中华民国宪法)的特点?有何启示?


    正确答案: 五权宪法指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监察权、考试权,各自独立运作并互相监督制衡。孙中山认为传统西方宪法采取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三权分立的制度仍有流弊,因此认为应该再加入考试权与监察权。五权制学说基础是孙中山的“权能区分”学说,即是“人民有权,政府有能”。政权归于人民,但中国国情不便全面行使直接民权,由国民大会代表人民行使政权。国民大会可以选举并罢免总统,对监察与考试两院院长行使同意权,另有修宪权。五权宪法的特点在于:
    (1)五权分立。
    从三权分立的制宪原则演化而来。孙中山将三权再分弹劾及考试两权,把西方制度与中国古代制度加以融合,借用了古代中国社会政治制度中的考试﹑监察机构及其职能,以达到较为完善的母的。孙中山认为,考试制度“最为公允”﹐可避免“盲从滥选”和“任用私人”的弊端﹐有利于人才的发现和擢用﹔而“独立”的监察制度和机构也可借鉴﹐对廉政和效率大有裨益。根据五权分立的准则﹐国家的体制由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试院和监察院组成。政府只能行使“治权”,总统作为元首,由国民大会选出。总统提名行政院长,行政院为最高行政机关,对立法院负责。行政院长之提名需要立法院投票,由总席次超过二分之一的多数可决为同意,总统才能正式任命。总统发布政令必须经由行政院长副署。立法院近似西方国会,行使立法权与预算权。另外将西方国会的调查权分出,由新设的监察院行使,并赋予监察院中国古代的弹劾权,以及现代国会的审计权。监察委员类似古代的御史,由各省与各直辖市议会间接选举产生。另外把政府公务员考试与人事考核权由行政权分出,另设考试院,主管全国公职考试命题典试等业务。司法院则仍行使司法权,内设大法官会议,专司解释宪法。司法院下另有最高法院,为三级三审的终审机关;以及公务员惩戒委员会,监察院通过弹劾之公务员的惩处,由此委员会主管。司法院也负责管理各级法院。
    (2)权能分开。
    所谓权能分开,就是指:“人民有权,政府有能”的权能区分理论,其基本思想史主张把国家大大权分成两个,一个是“政权”,一个是“治权”,“政权”简称“权”,是“管理政府”或“管理政治”的力量,这个“权”,交由人民掌握;“治权”简称“能”,即职能或管理权,是政府自身的力量或者为人民服务的力量,这个“能”归于有能力的人组成的政府来掌握。只要把权能分开,就可以做到人民有权,政府又能,达到权与能平衡的目的。孙中山之所以提出权能分开,是为了防止“五权分立”可能带来政府专权的弊病,并使人民真正能够有权利来监督政府,而又不使政府缺乏效率。
    (3)直接民权
    直接民权,即县自治。在以县为单位的自治中,人民享有完全的直接民权,人民有直接选举和罢免官员之权,有直接复决法律之权。
    (4)分工不分权
    分工不分权时五权宪法和西方三权分立宪法的原则区别。在三权分立中,国家的各项权力独立并互相制衡,在这三权之上再没有更高的权力来对它们进行统领。而按照孙中山五权宪法的设计,五权之上有更高的权力。就治权而言,治权机关——分立的五院统属政府,在政府首脑的领导下分工进行各司其职的工作。五院间的关系实为职责分工,所具有的权力是政府办事的权力,并不是西方三权分立意义下的分权。五院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但本质上并不互相制约。
    启示:五权宪法的构想充分体现了分权主义。显示了孙中山执着于民主主义的政治观念。对于今天的中国政治现实而言,对政府的权力分配,防止个人说了算或个别部门说了算,孙中山的五权宪法思想可以作为借鉴。

  • 第20题:

    198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指出了“四有、两爱、两精神”的表述。


    正确答案:错误

  • 第21题:

    宪法的思维方式跟宪法的基本精神是不一致的。


    正确答案:错误

  • 第22题:

    ()是人们对宪法精神与基本内容的理解、认同与情感。

    • A、宪法思想
    • B、宪法意识
    • C、宪法情感
    • D、宪法思维

    正确答案:B

  • 第23题:

    问答题
    贯彻孙中山三民主义精神的“五权宪法”(中华民国宪法)的特点?有何启示?

    正确答案: 五权宪法指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监察权、考试权,各自独立运作并互相监督制衡。孙中山认为传统西方宪法采取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三权分立的制度仍有流弊,因此认为应该再加入考试权与监察权。五权制学说基础是孙中山的“权能区分”学说,即是“人民有权,政府有能”。政权归于人民,但中国国情不便全面行使直接民权,由国民大会代表人民行使政权。国民大会可以选举并罢免总统,对监察与考试两院院长行使同意权,另有修宪权。五权宪法的特点在于:
    (1)五权分立。
    从三权分立的制宪原则演化而来。孙中山将三权再分弹劾及考试两权,把西方制度与中国古代制度加以融合,借用了古代中国社会政治制度中的考试﹑监察机构及其职能,以达到较为完善的母的。孙中山认为,考试制度“最为公允”﹐可避免“盲从滥选”和“任用私人”的弊端﹐有利于人才的发现和擢用﹔而“独立”的监察制度和机构也可借鉴﹐对廉政和效率大有裨益。根据五权分立的准则﹐国家的体制由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试院和监察院组成。政府只能行使“治权”,总统作为元首,由国民大会选出。总统提名行政院长,行政院为最高行政机关,对立法院负责。行政院长之提名需要立法院投票,由总席次超过二分之一的多数可决为同意,总统才能正式任命。总统发布政令必须经由行政院长副署。立法院近似西方国会,行使立法权与预算权。另外将西方国会的调查权分出,由新设的监察院行使,并赋予监察院中国古代的弹劾权,以及现代国会的审计权。监察委员类似古代的御史,由各省与各直辖市议会间接选举产生。另外把政府公务员考试与人事考核权由行政权分出,另设考试院,主管全国公职考试命题典试等业务。司法院则仍行使司法权,内设大法官会议,专司解释宪法。司法院下另有最高法院,为三级三审的终审机关;以及公务员惩戒委员会,监察院通过弹劾之公务员的惩处,由此委员会主管。司法院也负责管理各级法院。
    (2)权能分开。
    所谓权能分开,就是指:“人民有权,政府有能”的权能区分理论,其基本思想史主张把国家大大权分成两个,一个是“政权”,一个是“治权”,“政权”简称“权”,是“管理政府”或“管理政治”的力量,这个“权”,交由人民掌握;“治权”简称“能”,即职能或管理权,是政府自身的力量或者为人民服务的力量,这个“能”归于有能力的人组成的政府来掌握。只要把权能分开,就可以做到人民有权,政府又能,达到权与能平衡的目的。孙中山之所以提出权能分开,是为了防止“五权分立”可能带来政府专权的弊病,并使人民真正能够有权利来监督政府,而又不使政府缺乏效率。
    (3)直接民权
    直接民权,即县自治。在以县为单位的自治中,人民享有完全的直接民权,人民有直接选举和罢免官员之权,有直接复决法律之权。
    (4)分工不分权
    分工不分权时五权宪法和西方三权分立宪法的原则区别。在三权分立中,国家的各项权力独立并互相制衡,在这三权之上再没有更高的权力来对它们进行统领。而按照孙中山五权宪法的设计,五权之上有更高的权力。就治权而言,治权机关——分立的五院统属政府,在政府首脑的领导下分工进行各司其职的工作。五院间的关系实为职责分工,所具有的权力是政府办事的权力,并不是西方三权分立意义下的分权。五院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但本质上并不互相制约。
    启示:五权宪法的构想充分体现了分权主义。显示了孙中山执着于民主主义的政治观念。对于今天的中国政治现实而言,对政府的权力分配,防止个人说了算或个别部门说了算,孙中山的五权宪法思想可以作为借鉴。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多选题
    宪法精神有()。
    A

    平等的精神

    B

    公平的精神

    C

    自由的精神

    D

    宽容的精神


    正确答案: D,C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