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减刑的适用条件?
正确答案:
减刑,是指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于其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而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度。根据《刑法》第78条的规定,减刑分为可以减刑和应当减刑两种。可以减刑与应当减刑的对象条件和限度条件相同,只是实质条件有所区别。对于犯罪分子适用减刑,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对象条件
根据《刑法》第78条的规定,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实质条件
减刑的实质条件,因减刑的种类不同而有所区别。
①可以减刑的实质条件,是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办理时应当综合考察罪犯犯罪的性质和具体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原判刑罚及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的履行情况、交付执行后的一贯表现等因素。
②应当减刑的实质条件,是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根据《刑法》第78条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a.阻止他人实施重大犯罪活动的。
b.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c.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的。
d.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e.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f.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g.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3)限度条件
减刑的限度,是指犯罪分子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以后,应当实际执行的最低刑期。根据《刑法》第78条的规定和有关司法解释,减刑的限度为:
①犯罪分子经过一次或者几次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1/2。
②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13年。
③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又被减刑的,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25年(不含死刑缓期执行的2年),缓期执行期满依法减为25年有期徒刑后又被减刑的,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20年(不含死刑缓期执行的2年)。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