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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试述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2015年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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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述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2015年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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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简述有关共同犯罪构成(收赃并帮助运输)构成要件。


    正确答案:有关共同犯罪构成(收赃并帮助运输)构成要件:犯罪主体必须是两个或两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在客观上各个犯罪分子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在主观上各个犯罪分子之间必须具有共同犯罪故意。

  • 第2题:

    试述作品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正确答案: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指文字、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著作权法》第3条界定了作品的外延: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
    (5)摄影作品;
    (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7)工程设计图;
    (8)计算机软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作品的构成条件包括:
    作品的独创性;
    作品范围的有限性;
    作品的可感知性;
    作品的可复制性。

  • 第3题:

    ()是刑法分则规定的只能由两人以上共同行为作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

    • A、必要共同犯罪
    • B、任意共同犯罪
    • C、简单共同犯罪
    • D、特殊共同犯罪

    正确答案:A

  • 第4题:

    问答题
    简述有关共同犯罪构成(收赃并帮助运输)构成要件。

    正确答案: 有关共同犯罪构成(收赃并帮助运输)构成要件:犯罪主体必须是两个或两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在客观上各个犯罪分子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在主观上各个犯罪分子之间必须具有共同犯罪故意。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5题:

    问答题
    试述我国刑法中累犯的构成条件。[2012年真题]

    正确答案:
    累犯,指因犯罪而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于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罪犯。我国刑法规定的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两种,其构成条件不同。
    (1)一般累犯的构成条件
    根据我国《刑法》第65条的规定,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其构成条件为:
    ①前罪与后罪必须是故意犯罪。这是成立一般累犯的罪质条件。如果行为人实施的前后罪均为过失犯罪,或者前后罪其中之一是过失犯罪,则不能构成累犯。
    ②犯前罪时必须年满18周岁,这是构成一般累犯的主体条件。如果犯前罪时不满18周岁,即使是故意犯罪,或者犯后罪是故意犯罪且年满18周岁的,也不构成累犯。
    ③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罪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即构成一般累犯的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当判处的刑罚均须为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这是成立一般累犯的刑度条件。如果前罪所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当判处的刑罚均低于有期徒刑,或者其中之一低于有期徒刑,不构成累犯。这里的有期徒刑,均指宣告刑而言。
    ④后罪发生在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5之内。这是构成一般累犯的时间条件。刑罚执行完毕,是指主刑执行完毕,不包括附加刑在内。主刑执行完毕5年内又犯罪,即使附加刑未执行完毕,仍构成累犯。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如果从假释考验期满之日起5年以内又犯新罪,则构成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在缓刑考验期满后5年内又犯罪,不构成累犯。
    (2)特别累犯的构成条件
    根据我国刑法第66条的规定,特别累犯是指因犯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受过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得到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犯罪分子。特别累犯的构成条件为:
    ①前罪和后罪必须都是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其中之一的犯罪。如果前后罪都不是上述任一类罪,或者其中之一不是上述任一类罪,则不能构成特别累犯。但这并不影响可成立一般累犯。
    ②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判处的刑罚的种类及其轻重不受限制。即使前后两罪或者其中之一罪被判处或者应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单处某种附加刑的,也不影响其成立。
    ③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即构成特别累犯,不受前后两罪相距时间长短的限制。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6题:

    问答题
    试述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及法律效果。

    正确答案:
    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但使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法律规定被代理人应负授权责任的无权代理。
    (1)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
    《民法总则》第172条和《合同法》第49条对表见代理作了完整的规定,肯定了表见代理的制度价值。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有:
    ①须行为人无代理权
    成立表见代理的第一要件是行为人无代理权。无代理权是指实施代理行为时无代理权或者对于所实施的代理行为无代理权。如果代理人拥有代理权,则属于有权代理,不发生表见代理的问题。
    ②须有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者理由
    这是成立表见代理的客观要件。这一要件是以行为人与被代理人之间存在某种事实上或者法律上的联系为基础的。这种联系是否存在或者是否足以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应依一般交易情况而定。通常情况下,行为人持有被代理人发出的证明文件,如被代理人的介绍信、盖有合同专用章或者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有被代理人向相对人所作的授予其代理权的通知或者公告,这些证明文件构成认定表见代理的客观依据。
    ③须相对人为善意
    这是表见代理成立的主观要件,即相对人不知或者不应当知道行为人所为的行为系无权代理行为。如果相对人出于恶意,即明知或应知他人为无权代理,仍与其实施民事行为,就失去了法律保护的必要,故表见代理不能成立。
    ④须行为人与相对人之间的行为具备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
    表见代理发生有权代理的法律效力,因此,表见代理应具备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有效要件,即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者公序良俗等。如果不具备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则不成立表见代理。
    在构成表见代理的情况中,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往往与本人具有过失有关,但表见代理的成立不以本人主观上有过失为必要条件,即使本人没有过失,只要客观上有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依据,即可构成表见代理。
    (2)表见代理的法律效果表现
    表见代理对被代理人产生有权代理的效力,即在相对人与被代理人之间产生民事关系,被代理人应受表见代理人与相对人之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约束,享有该行为设定的权利和履行该行为约定的义务。被代理人不得以无权代理为抗辩,不得以行为人具有故意或者过失为理由而拒绝承受表见代理的后果,也不得以自己没有过失作为抗辩。
    表见代理对相对人来说,既可主张狭义无权代理,也可主张成立表见代理。如果相对人认为向无权代理人追究责任更为有利,则可主张狭义无权代理,向无权代理人追究责任;相对人也可以主张成立表见代理,向被代理人追究责任。需要注意的是。在相对人不主张表见代理的情况下,被代理人或者无权代理人不得主张表见代理,因为表见代理制度是保护善意相对人和交易安全的,而非保护无权代理人的利益。
    表见代理成立后,被代理人因承受表见代理的后果而遭受损害的,有权向表见代理人主张损害赔偿。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7题:

    问答题
    试述要约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正确答案: 要约是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的愿意按一定的条件同对方订立合同,并含有一旦要约被对方承诺时即对提出要约的一方产生约束力的一种意思表示。
    构成要件:
    (1)要约必须表明要约人愿意按照要约中所提出的条件同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旨。
    (2)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肯定,即应该包括拟将签订的合同的主要条件。
    (3)要约必须传达到受要约人才能生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问答题
    试述假冒、仿冒知名商品的名称、包装、装潢的构成要件。

    正确答案: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第(二)项规定“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的行为是不正当竞争行为。该规定确定了该行为构成违法的三个要件:
    1、被假冒、仿冒的商品须为知名商品。所谓知名商品是为广大消费者所知,在市场上较为畅销,有一定知名度的商品。判断商品是否为知名商品,重要的是以该商品在相关的一定市场领域内是否有较高的知名度为标准。
    2、该外观标志须为知名商品所特有。所谓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是指经营者为自己的知名商品所设计的具有创造性和显著特点的外部形象。有别于通用的名称、包装、装潢的。
    3、对他人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擅自作相同的使用或者作相近似的使用,致使与他人知名商品发生混淆。这是构成假冒、仿冒知名商品标志的极为主要的要件。对擅自使用完全相同的名称、包装、装潢即假冒行为较容易认定。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试述占有改定的构成要件。

    正确答案: 占有改定必须符合下列三项要件:第一,让与人与受让人达成移转动产物权的合意,一般通过买卖或者让与担保的设定,使得受让人取得动产所有权。第二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问还需具有某种使得受让人取得动产问接占有的具体法律关系,即本条所规定的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双方约定。德国民法中,这种具体的法律关系也被称为占有媒介关系。所谓占有媒介关系,是为了保护问接占有人和直接占有人的利益而由法律拟制出来的一种法律关系,具体到本条规定来说,出让人可以根据租赁关系、寄托关系以及其他类似关系为占有改定。第三,让与人已经对物进行了直接占有或者间接占有,否则不能发生占有改定的适用。当让与人间接占有标的物时,让与人可以使受让人取得更上一级的间接占有,这样可能存在 多层次的占有关系,举例来说,甲将其寄放在乙处的某物出售给丙,同时又与丙签订借用合同以代替交付,则乙为直接占有人,甲、丙都为间接占有人。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试述教唆犯的构成要件及刑事责任。[2018年真题]

    正确答案:
    教唆犯,是指故意唆使他人犯罪的犯罪分子。教唆犯的特点是:本人不亲自实行犯罪,而故意唆使他人产生犯罪意图并实行犯罪。
    (1)教唆犯的构成要件
    成立教唆犯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客观方面。客观上具有教唆他人犯罪的行为,即用各种方法,唆使他人去实行某一具体犯罪。
    ②主观方面。主观上具有教唆他人犯罪的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教唆行为会引起被教唆者产生犯罪决意,进而实施犯罪,并且希望或放任教唆行为所产生的结果。教唆犯的主观方面,可以是直接故意,也可以是间接故意。
    教唆对象。教唆的对象必须是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2)教唆犯的刑事责任
    ①对于教唆犯,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
    ②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③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④教唆不满14周岁的人或无刑事责任能力者犯罪的,对教唆者应当按单独犯论处。这种情况在刑法理论上称为间接正犯,即间接实行犯。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试述构成欺诈的要件。

    正确答案: 1、须有欺诈行为包括陈述虚构事实或隐瞒真实情况;
    2、须欺诈人有欺诈的故意;
    3、须相对人因欺诈而陷于错误;
    4、须受欺诈人基于错误而与欺诈人订立合同。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是刑法分则规定的只能由两人以上共同行为作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
    A

    必要共同犯罪

    B

    任意共同犯罪

    C

    简单共同犯罪

    D

    特殊共同犯罪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试述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


    正确答案:1、在主体方面,转让人须为无权处分人,受让人为有民事行为能力人。2、在客体方面,从《物权法》第106条的规定可以看出,我国规定善意取得的客体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动产以交付为其公示原则,不动产以登记为其公示原则。3、就主观方面来说,受让人应当的善意的。所谓“善意”,主要指不知情,指行为人在为某种民事行为时不知存在某种足以影响该行为法律效力的因素的一种心理状态。4、在客观方面,善意取得必须依一定的法律行为而存在,这是善意取得的前提。受让人通过交易从转让人处取得财产,而受让人的这种行为是一种“支付合理对价”的法律行为。

  • 第14题:

    试述产品质量责任的构成要件。


    正确答案:(1)产品存在缺陷是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前提。
    包括:
    A.设计缺陷;
    B.生产缺陷;
    C.指示缺陷;
    D.销售缺陷。
    (2)存在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害的事实。
    (3)长品存在缺陷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 第15题:

    问答题
    论述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

    正确答案: 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犯罪主体必须是两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这是共同犯罪的主体要件。如果其中一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或者无刑事责任能力,另一人有刑事责任能力,这二人一起实施某一犯罪,则不能构成共同犯罪。
    (2)有共同的犯罪故意。这是共同犯罪的主观要件。所谓共同犯罪故意,是指各行为人通过犯意联络,明知自己与他人配合共同实施犯罪会造成某种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3)必须有共同实施犯罪的行为。这是共同犯罪的客观要件。所谓共同实施犯罪行为,是指在共同犯罪的过程中,各犯罪人的行为都指向同一犯罪客体,彼此联系,互相配合,成为一个有机的犯罪活动整体。每个人的行为,都是犯罪行为有机体的一部分。行为的分工,不影响共同犯罪的成立。共同实施的犯罪行为不一定是相同的行为,也不一定是同时进行的行为。共同犯罪行为,既可以表现为共同的作为,也可以表现为共同的不作为,还可以表现为作为与不作为的结合。
    (4)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由于行为人之间没有共同实施某种犯罪的共同故意,也没有内在的分工或联系,不符合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故不能以共同犯罪论处。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的,应分别按照他们各自所犯的罪行依法处罚。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6题:

    多选题
    根据犯罪构成的原理,下列要件中,属于犯罪构成必备要件有的(  )。[2013年真题]
    A

    犯罪客体

    B

    犯罪目的

    C

    犯罪地点

    D

    犯罪主体


    正确答案: D,B
    解析:
    我国刑法分则共规定400余种犯罪,它们的具体犯罪构成都不一样,但也不无共性。归纳各种犯罪的构成,每种犯罪都具有四个方面共同的犯罪构成要件: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

  • 第17题:

    问答题
    何谓医疗事故?试述其构成要件。

    正确答案: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所有取得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取得了执业资格证的医护人员都是医疗事故的主体。
    (2)行为具有违法性,包括违反了诊疗护理常规和操作规程,即在主观上存在过失,根据条例的规定,故意行为不属于医疗事故的范畴。
    (3)患者存在人身伤害的后果。
    (4)过失行为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8题:

    问答题
    试述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

    正确答案: (1)主体要件。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二人以上,具体来讲,可以分为下列三种情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构成的共同犯罪。这种自然人共同犯罪,要求各犯罪人都必须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两个以上的单位构成的共同犯罪,即刑法理论中所谓的单位共同犯罪;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与单位构成的共同犯罪,这在刑法理论中通常谓之自然人与单位共同犯罪。
    (2)客观要件。共同犯罪的客观要件,是指各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所谓共同犯罪行为,是指各犯罪人为追求同一危害社会结果,完成同一犯罪而实施的相互关系、彼此配合的犯罪行为。在发生危害结果时,其行为均与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这种共同行为就其表现形式而言,可以分为三种情形:共同作为、共同不作为、作为与不作为的结合。共同作为,即各共同犯罪人均实施了法律所禁止的行为而构成共同犯罪,共同不作为,即各共同犯罪人均未履行应当履行的义务而构成的共同犯罪,作为与不作为的结合,即共同犯罪人中有人系作为行为,有人系不作为行为,在这种场合中,共同犯罪人没有分工,均直接实施犯罪的实行行为;存在分工的共同犯罪行为。具体表现为有组织行为、教唆行为、实行行为和帮助行为。在这种场合中,各人的行为形成有机的整体。
    (3)主观要件。共同犯罪的主观要件,是指各共同犯罪人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所谓共同的犯罪故意,是指各共同犯罪人通过意思联络,认识到他们的共同犯罪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决意参加共同犯罪,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其特征是:共同的认识因素,包括三个方面的要素:一是认识到不是自己一个人单独实施犯罪,而是与他人互相配合共同实施犯罪,二是不仅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产生某种危害结果,而且也认识到其他共同犯罪人的行为也会引起某种危害结果;三是各共同犯罪人都预见到共同犯罪行为与共同犯罪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共同的意志因素。其中,共同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是共同直接故意;共同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是共同间接故意,在个别情况下也可能表现为有的基于希望,有的则是放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9题:

    问答题
    试述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构成要件。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20题:

    多选题
    本案中,属于共同犯罪的是(  )。[2005年真题]
    A

    甲与乙构成盗窃罪的共同犯罪

    B

    甲与丙构成敲诈勒索罪的共同犯罪

    C

    甲与丙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同犯罪

    D

    甲与丁构成抢劫罪的共同犯罪


    正确答案: D,C
    解析: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包括单位犯罪主体)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题中甲与丙敲诈他人财物5000余元后又将之杀害的行为,在杀人范围内存在故意且共同实施了杀人行为,符合其他犯罪构成要件,故可以构成共同犯罪。甲丙是共同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 第21题:

    问答题
    试述行政诉讼的构成要件。

    正确答案: (1)原告是认为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被告是行使国家行政管理权的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3)原告提起行政诉讼必须是在法律、法规规定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内的行政争议,以及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4)原告提起行政诉讼必须是在法定期限之内;
    (5)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过行政复议的,已经经过行政复议;自行选择行政复议的,复议机关已作出复议决定或者逾期未作出复议决定。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多选题
    关于构成要件要素的分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08年真题]
    A

    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中的“贩卖”是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淫秽物品”是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

    B

    贩卖毒品罪中的“贩卖”是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毒品”是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

    C

    强制猥亵妇女罪中的“妇女”是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猥亵”是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

    D

    抢劫罪的客观构成要件要素是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非法占有目的”是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


    正确答案: C,D
    解析:
    犯罪构成要件是犯罪构成的组成要素,即要件的总和形成犯罪构成。各个要件也是由不同要素所组成,组成要件的要素,就是犯罪构成要件要素。对构成要件要素可以进行不同分类: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属于事实性的内容,对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的认定具有事实判断的性质。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属于规范性的内容,对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的认定具有价值判断的性质。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是指刑法明文规定的构成要件要素,绝大多数构成要件要素都是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是指刑法条文表面上没有明文规定,但根据刑法条文之间的相互关系、刑法条文对相关要素的描述所确定的,成立犯罪所必须具备的要素。
    ABC三项,本题中,“贩卖”“妇女”“毒品”都属于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对这些要素的判断仅需要根据生活常识进行事实判断即可。“淫秽物品”“猥亵”属于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对这些要素的判断则需要价值判断,不同主体、不同时代观点也会不一致。
    D项,抢劫罪的客观要件要素有明文记载,但对于非法占有目的没有规定

  • 第23题:

    问答题
    (12、11年真题)什么是法律规避? 其构成要件有哪些?

    正确答案: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