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部门
会计结算部门
审计部门
保卫部门
第1题:
报废的结算印章应由()进行集中销毁,销毁前应填制结算印章销毁清单。
第2题:
销毁临柜业务印章须经分管行长、运营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销毁时由()共同派人参加,核对无误后销毁。
第3题:
柜面业务印章销毁时,应由一级分行()等部门人员共同组成监销小组,对销毁全过程进行监督并在销毁清单上签章确认。
第4题:
哪一项不属于广东农村信用社印章停用和销毁的后续处理?()
第5题:
支行
二级分行
总行
分行或经授权的二级分行
第6题:
《会计业务专用印章销毁清单》
印章系统中停用/销毁印章明细
《会计业务专用印章销毁报告》
“销毁清单”上加盖印模应按照印章代码及编号由小到大的顺序加盖
第7题:
运营管理部门
内控合规部门(或内控合规派驻机构)
安全保卫部门
监察部门
第8题:
停用的印、押(密押代码表),应及时封存、上缴、入库保管
销毁印章前应检查印章封包是否完整,封包人印章是否清晰,封包人是否属于有关管理人
销毁时封包人和销毁人应到场,共同启封、清点,核对待销毁的印章是否与销毁清单一致
销毁时稽核、保卫等部门人员未等印、押彻底销毁后便离开
第9题:
办公室
稽核
保卫
信贷
第10题:
7
10
20
30
第11题:
机构裁撤时,应将业务印章全部清理编造清册移交管辖行
对使用年久字迹不清的印章应申请更换,更换停用的印章上缴管辖行
停用的印章,要交管辖行统一销毁,并在《业务印章、联行机具、库房及保险柜钥匙登记簿》上注明上交或销毁日期
各种业务印章在未启用或停用上交销毁期间,必须加封,由行长(主任)或指定专人入库或入保险柜妥善保管
销毁时,应填制销毁清单,并由保卫、财会、审计等有关部门派员共同监督销毁,监督人员应在销毁清单上签章,销毁清单按会计档案的有关规定保管
第12题:
运营管理部
纪检监察部
合规部
群工保卫部
第13题:
销毁结算印章时由()共同派人参加,逐枚核对无误后销毁,并在“结算印章销毁清单”上签章。
第14题:
除汇票专用章、本票专用章、结算专用章外的其他印章由()、()、()共同组织销毁.
第15题:
会计核算印章刻制由总行规定负责安排刻制和发放,会计核算印章的销毁由总行审批、销毁。
第16题:
会计业务印章销毁后由()在销毁清册上签章确认。
第17题:
运营管理部门
内控合规部门(或内控合规派驻机构)
安全保卫部门
个人金融部
第18题:
分管行长
运营管理部门负责人
运营主管
监管员
第19题:
仅由销毁人员
仅由监销人员
销毁人员、监销人员共同
原使用人
第20题:
运营管理部门
内控合规部门
安全保卫部门
监察部门
第21题:
该功能操作用户为总分行印章管理员、支行主管
印章完成销毁交易后不可恢复
对于运营人员调离运营条线或离开我*行的,运营主管应在印章系统中分别进行停用—销毁的操作,销毁后实物应上缴分行
分行每年应至少组织一次实物印章清理销毁工作,总行审批刻制的印章授权分行组织销毁,分行审批刻制的印章由分行组织销毁,人行等部门刻制的印章授权分行组织销毁
第22题:
公安机关备案制发类印章销毁时,应造具会计业务印章销毁清单,报经农合机构有权部门和有权人员批准后,按公安机关要求处理
非公安机关备案类印章销毁时,应造具会计业务印章销毁清单,报经农合机构有权部门和有权人员批准后,由会计部监销,销毁时应破坏原型
人民银行或省联社核发的会计业务印章需销毁的,按照人民银行或省联社有关规定执行
会计业务印章销毁清单应妥善保管
第23题:
印章销毁时,填写“印章制发、收缴、销毁登记簿““业务印章销毁明细表“
印章销毁时,在“业务印章销毁汇总表“上详细登记销毁日期、销毁地点、销毁印章名称、销毁人、审批人、监销人等
“业务印章销毁明细表“、“业务印章销毁汇总表“应由管理部门、稽核部(派驻稽核组)分别留存
操作“[029167]重要空白凭证外部作废“交易中打印的业务处理单应作当天传票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