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题:
问答题
论述我国行政监察与其他监督的关系。
正确答案:
我国的行政监察制度有着悠久的发展历史。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其他国家机关以及广大人民群众都增强了对行政行为进行监督的意识。当前,我国对政府行政行为进行监督的主体十分庞杂。除了人大的权力机关监督外,宪法、法律还赋予其他很多监督主体对政府行政行为进行监督的职能和职责。这主要包括行政监察机构的内部监督,检察院、法院、纪检委、审计局、司法局等其他国家机构的外部监督和大众媒体、社会团体与公民的外部监督等。因而,要改革和完善我国的行政监察制度,更好地发挥行政监察机关的作用,当前最为紧要的是必须区分各种不同监督的性质、职能、职责,正确协调行政监察与其他各类监督的关系。
(1)行政监察与人大监督
行政监察与人大监督是两种不同性质的监督。行政监察是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人大监督是权力机关的法律监督,具有最高权威性。行政监察与人大监督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①监督对象不同。行政监察可以直接对一般行政工作人员进行工作监督;人大监督主要是监督由其选举产生或任命的政府机关、行政领导以及政府组成人员,对一般行政工作人员的直接监督较少。
②监督方式与内容不同。行政监察主要是检查、调查、作出或建议作出行政纪律处分;人大监督主要通过听取工作汇报、质询、罢免等手段进行。行政监察主要是对行政工作人员违纪和轻微的违法行为实施的监督;人大监督的内容是对行政领导的法律责任、政治责任实施监督。
③监察的目标层次不同。行政监察的目的是维护行政法规与行政纪律,提高行政效率,克服官僚主义和腐败行为;人大监督是为了维护国家政治制度与法律制度,防止政府滥用国家行政权力,损害国家利益和公民权益。
(2)行政监察与司法检察
行政监察机关与司法检察机关都有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为进行检查处理的权力。但是,行政监察机关只对行政人员的一般轻微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而司法检察机关则对行政人员违法达到犯罪程度的行为进行侦察起诉。实际上,这两类机关行使的权力性质不同,即行政监察机关是行使行政性的监察权,而司法检察机关是行使司法性的检察权。另外,这两类机关在查处行政违法行为时,手段也不同。司法检察机关能采用传讯证人、拘捕当事人和搜查等侦查手段,而行政监察机关只能采用索要文件资料、调查、询问当事人等手段。
(3)行政监察与党纪检查
在中国,由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大多数是共产党员,而违犯法纪的行为必定违犯党纪,所以,行政监察与党纪检查的交叉重叠在所难免。尽管两者在监督内容上有很大的重叠,但区别还是有的:
①在监督对象上,中共党员与非中共党员就是一个明显区别。党纪检查机关不能对行政机关以及行政机关中非中共党员的工作人员进行检查。
②在监督内容上,行政监察机关只是检查行政人员执行法律、法规、行政纪律和政策的情况;而党纪检查机关则只能以党章与党纪为标准,对国家机关中的中共党员进行检查。
(4)行政监察与大众传媒的舆论监督
行政监察是一种政府机关的正式监督,而大众传媒的舆论监督是一种社会监督。大众传媒的舆论监督主要是通过对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进行跟踪报道、及时曝光,形成一种社会舆论压力,迫使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纠正不当的行政行为,以此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虽然不是正式的监督,但是大众传媒的监督力量也非常大,国外很多高官和公务人员的腐败行为往往都是新闻媒体揭露出来的,有些政府及其高官甚至迫于公众舆论压力而下台。行政监察可以通过大众传媒的舆论监督发现监察目标和线索,同时还可以借助大众传媒的舆论压力提高行政监察的社会影响力和权威性。大众传媒要发挥积极的作用,利用自身的独立性和权威性,通过合法的途径对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也可以配合其他监督机关和监督方式增强监督的效力。
(5)行政监察与政协、社会团体的监督
政协、社会团体都有对行政机关进行监督的权利,但是没有监督的权力。它们可以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乱纪行为进行检举、提出建议和意见,但是不能作出监督处罚,只能通过向国家其他监督、检察机关反映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乱纪行为,提供监督事实和线索,协助国家行政监察等其他国家监督、检察机关进行监督。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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