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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是就享有选举权的主体范围而言的,是指具有一国国籍,达到一定年龄的公民享有选举权的广泛程度。即是指除国籍、年龄、无精神病以及未经依法剥夺政治权利外,不另设其他资格限制而普遍享有选举权的原则。
(1)理论渊源上,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是人民主权原则的具体运用,既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的一切权力都属于人民,那么人民自然有权挑选行使国家和社会管理权力的人员。
(2)我国《选举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一规定表明,我国公民享有选举权的基本条件有三个:①具有中国国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②年满18周岁;③依法享有政治权利。
由此可见,在我国,一般公民的选举权没有资格限制,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主体非常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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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问答题简述选举权的普遍性。[2007年真题]”相关问题
  • 第1题:

    选举权的普遍性是指享有选举权的广泛程度,具体表现为符合()的公民绝大多数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正确答案:法定年龄

  • 第2题:

    所谓普选原则,即指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普遍性。


    正确答案:正确

  • 第3题:

    问答题
    简述法经的结构。[2018年真题]

    正确答案:
    《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传统成文法典。它是战国时期魏国李悝在总结春秋以来各国公布成文法的经验基础上制定的,在中国传统立法史上具有重要地位。
    (1)《法经》共分为六篇
    ①“盗法”“贼法”是关于惩治危害国家安全、危害他人及侵害财产等犯罪的实体法规定。李悝认为“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所以《法经》将“盗法”和“贼法”列在法典之首。
    ②“囚法”(又称“网法”)、“捕法”是关于追捕、囚禁及审讯罪犯的法律规定,大多属于程序法的范畴。
    ③“杂法”是规定贼盗以外其他犯罪的篇目,主要规定淫禁、狡禁、城禁、嬉禁、徒禁、金禁等“六禁”的内容。
    ④“具法”是关于从重从轻、减免刑罚等定罪量刑通用原则的规定,相当于后世法典中的总则部分。
    (2)《法经》作为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比较完整的成文法典
    《法经》是战国时期立法的典型代表和全面总结,是战国时期政治变革的重要成果。《法经》的体例和内容为后世成文法典的进一步完善奠定了重要的基础。从体例上看,《法经》六篇为秦汉所直接继承,魏晋以后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展,最终形成了以“名例”为统帅,以各篇为分则的完善的法典体例。在内容上,《法经》六篇的主要内容大都为后世封建法典所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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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题:

    问答题
    简述先期违约。[2011年真题]

    正确答案:
    先期违约,又称预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前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明确肯定地表示将不履行合同,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或客观事实表明将不履行合同的行为。
    (1)构成要件
    先期违约的构成要件有以下三个:
    ①须发生在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前。
    ②须当事人明确肯定地表示将不履行合同或以自己的行为或客观事实表明不履行合同。
    ③不履行合同没有合法正当的理由。
    (2)类型
    先期违约的实际表现有两种:
    明示预期违约。具体而言,明示毁约的构成要件为:a.明示毁约方必须明确肯定地向对方提出违约的表示,即违约方只有自愿的,肯定的表示毁约的情况下才构成明示违约。b.明示违约方必须是在合同履行期到来以前,作出履行期到来之后不履行义务的表示。c.毁约方必须表示不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d.明示违约必须没有正当理由。如果毁约方提出毁约有正当的理由,则不能构成明示违约。
    默示预期违约。其构成要件为:a.一方预见另一方在履行期限到来时,将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一方之所以做出这样的预见,是因为另一方在自己的行为产生的,如另一方资金困难,已将部分货物转卖出去,即将破产等。b.一方的预见有确切的证据。c.被要求提供履行保证的一方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充分的保证。
    (3)法律后果
    我国《合同法》第10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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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题:

    问答题
    简述言论自由的范围。[2015年真题]

    正确答案:
    言论自由是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有效形式。
    (1)言论自由的概念
    言论自由是指公民有权通过各种语言形式宣传自己的思想和观点的自由。从广义上说,新闻、出版、著作等也可包含在言论自由的范畴之内,形成综合性的权利体系。从狭义上说,出版自由不包括在言论自由范畴之内。
    (2)我国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具有特定的范围与表现形式
    一般说来,言论自由的范围包括:
    ①公民作为基本权利主体,都有以言论方式表现思想和见解的权利,其内容十分广泛。
    ②通过言论自由表达的内容受法律保护,不受非法干涉,既包括政治、经济方面的内容,又包括对社会、文化等方面的看法和见解。
    ③言论自由表现形式是多样化的,既可采取口头的,又可采取书面的,必要时依照法律规定,可利用广播、新闻、电报等传播媒介。
    ④言论自由作为一项法律规定的权利,在法定范围内,其权利的享受者不应由于某种言论而带来不利后果,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⑤言论自由存在着法定界限,受宪法和法律的合理限制。
    在我国,确定言论自由合理界限的基本依据是《宪法》第51条的规定,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利。具体地说,言论自由的界限表现在两个方面:a.外在限制,指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存在确定的效力范围,在其效力范围内的言论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b.内在限制,指言论自由的行使程序由宪法和法律规定,在其规定的程序之内言论自由才是合理的,否则构成言论自由的滥用,甚至成为危害社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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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题:

    问答题
    简述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特征。

    正确答案: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特征主要有:
    第一,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必须具备的法定资格,即国家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资格。
    第二,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行使对象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选举或被选举为代议机关代表;二是,选举或被选举为特定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即法律规定的由选举产生的公职人员,包括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和特定范围内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第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行使方式是法定的,具体由选举法规定,通常采取投票或者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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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7题:

    多选题
    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的选举特点包括()
    A

    选举权的普遍性

    B

    选举权的间接性

    C

    选举权的不完全平等性

    D

    选举权的不公平性


    正确答案: 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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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8题:

    问答题
    简述中国公民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获得的资格要件。

    正确答案: (1)必须具有中国公民身份。公民身份确认的惟一条件是取得国籍。中国采取出生地主义和血统主义相结合的原则来确定国籍。
    (2)必须年满18周岁。
    (3)必须享有法律所规定的政治权利。那些虽然受到法律惩罚但没有被法律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依然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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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9题:

    问答题
    简述穿时普遍性原理。

    正确答案: 由于搬运介质沿水平方向的位移作用,使得沉积物发生横向堆积,随着环境的变迁,所形成的岩石地层必然是穿时的,也就是说多数岩石地层单位和年代地层单位的界线总是不一致的,或岩石地层单位与年代地层单位的界线是斜交的,这种穿时性在岩石地层单位是普遍存在的,生物带也具有穿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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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0题:

    判断题
    所谓普选原则,即指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普遍性。
    A

    B


    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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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1题:

    单选题
    未被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  )。[2010年真题]
    A

    没有选举权

    B

    停止行使选举权

    C

    有选举权

    D

    经有关机关批准后可以行使选举权


    正确答案: A
    解析: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分子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被剥夺的政治权利包括: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②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③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④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宪法》第3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因此,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仍然享有选举权。

  • 第12题:

    问答题
    简述体育信息的普遍性。

    正确答案: 信息是事物的运动状态和方式,只要有事物存在,只要有事物运动,就会有其运动状态和方式,就存在信息。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的选举特点包括()

    • A、选举权的普遍性
    • B、选举权的间接性
    • C、选举权的不完全平等性
    • D、选举权的不公平性

    正确答案:A,B,C

  • 第14题:

    问答题
    简述城市社区人口的普遍性特征。

    正确答案: 要点:
    一是人口的数量多而且密度大;
    二是人口的质量普遍高于农村和集镇的人口;
    三是人口的流动性极大;
    四是人口增长以机械增多为主;
    五是人口的异质性强且差别性大。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5题:

    填空题
    选举权的普遍性是指享有选举权的广泛程度,具体表现为符合()的公民绝大多数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正确答案: 法定年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6题:

    问答题
    (08年真题)简述认证的基本过程。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7题:

    问答题
    简述CIPP评价模式。[2013年真题]

    正确答案:
    (1)CIPP评价模式的定义
    CIPP评价模式又称决策导向或改良导向评价模式,是美国教育评价家斯塔弗尔比姆倡导提出的课程评价模式。该模式认为评价就是为管理者做决策提供信息服务的过程。
    (2)CIPP评价模式的构成
    CIPP评价模式包括背景评价、输入评价、过程评价、成果评价四个环节的评价。
    ①背景评价就是在特定的环境下评定其需要、问题、资源和机会。旨在根据对象的需要对目标本身进行判断,指导目标的选择和优先权的分配,为计划决策服务。
    ②输入评价是在背景评价的基础上,对达到目标所需的条件、资源以及各备选方案的相对优点所做的评价,其实质是对方案的可行性和效用性进行评价。该评价是对各种备选教育方案合理性、可行性的评价,为构建决策服务。
    ③过程评价是对方案实施过程中作连续不断地监督、检查和反馈。即是对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价,提供监控、改进的反馈信息,为实施决策服务。
    ④成果评价是对目标达到程度所做的评价,包括:测量、判断、解释方案的成就,确证人们的需要满足的程度等。即对成果进行描述、判断和解释,为再循环决策服务。
    (3)CIPP评价模式的优缺点
    ①优点:摆脱了传统局限于目标的评价模式,更好地反映了社会对评价提出的新要求,比较系统地反映了评价对象的全貌。回答了泰勒模式中部分疑难问题,突出了评价的发展性功能,整合了诊断性评价、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提高了人们对评价活动的认可程度。
    ②局限性:由于评价系统过于庞杂,要求高,且需要大量的资源,实际运用范围受到限制;评价人员的作用被降低到只是为决策者提供信息;只注重满足决策者的需要,而忽视其他有关人员的需求。缺乏价值判断,可能为决策者政治上的便利提供虚假伪证。
    (4)CIPP评价模式之理论进展
    在很长的时间内,CIPP模式主要包括了四种评价即四个步骤。不过,从本世纪初开始,斯塔佛尔比姆重新反思自己的评价实践,感到四个步骤的CIPP模式还不足以描述和评价长期的、真正成功的改革方案。为此,他对其作出了补充和完善,把成果评价分解为影响成效、可持续性和可应用性评价4个阶段,由此构成了7个步骤的评价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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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8题:

    问答题
    简述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条件。

    正确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即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是否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只受到两个条件的限制,
    (1)年龄条件的限制,必须年满18周岁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政治条件的限制,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9题:

    问答题
    简述安全的普遍性。

    正确答案: (1)安全的系统性;
    (2)安全地相对性;
    (3)安全的依附性;
    (4)安全的间接效益性;
    (5)安全的长期性;
    (6)安全的艰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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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0题:

    问答题
    简述我国对选举权利保障措施。

    正确答案: (1)选举的物质保障是指选举经费全部由国库开支。我国《选举法》第8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经费,由国库开支。”
    (2)选举的法律保障。一是指选举法规定了选举的原则、程序、选举权的救济措施等内容,有效的保障了选举的顺利进行,二是选举法及刑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了对破坏选举的行为的制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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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1题:

    多选题
    选举权的普遍性是就享有选举权的主体范围而言的,是指一国公民中能够享有选举权的广泛程度。以下对我国选举权普遍性原则的理解,哪些是正确的?()
    A

    根据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我国的一切公民均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B

    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犯罪分子,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C

    正在被劳动教养的人员,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D

    精神病患者享有选举权


    正确答案: 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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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2题:

    名词解释题
    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

    正确答案: 是就享有选举权的主体范围而言的,是指凡具有一国国籍,达到一定年龄的公民,除因受刑事处分而被剥夺选举权之外,都取得该国的选举资格,都有选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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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3题:

    问答题
    论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

    正确答案: 是指在一个国家内享有选举权的公民的广泛程度。
    (1)我国宪法和选举法都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面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除外。”即在我国,对公民选举权的规定,除依法剥夺政治权利者外,无任何资格上的限制,真正实现了普选权。法律对少数民族、归侨和华侨以及军人等的选举都作了专门规定,以切实保障这部分人的选举权。这样,在我国拥有选举权的人占了18周岁以上人口中的绝大多数,最大限度地扩大了拥有选举权的公民的范围,并保证了人民代表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充分显示了社会主义民主的优越性。
    (2)被依法剥夺了政治权利的人在18周岁以上人口中只占极少数。在一定时期内依法剥夺这部分人的选举权,正是为了更好地保障绝大多数人的民主权利。至于精神病患者,则是由于他们没有辩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而不能行使选举权利们完全不同于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此外,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对于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没有决定停止其行使选举权利睥人;对正在取保候审或者被监视居住的人;对正在被劳动教养的人;正在受拘留的人,均准予其行使选举权利。这就从另一个方面说明了选举权的普遍性。
    (3)选举权普遍性原则是我们国家本质的体现。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广大人民理所当然地享有管理国家的这项基本权利。资产阶级以普遍的选举权相标榜,但是资历产阶级国家的本质决定了,在资历本主义条件下不可能真正实现普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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