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考点:施工合同索赔的依据和证据。常见的索赔证据主要有:(1)各种合同文件,包括施工合同协议书及其附件、中标通知书、投标书、标准和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或者预算书、有关技术资料和要求、施工过程中的补充协议等;(2)经过发包人或者工程师(监理人)批准的承包人的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现场实施情况记录;(3)施工日记和现场记录,包括有关设计交底、设计变更、施工变更指令,工程材料和机械设备的采购、验收与使用等方面的凭证及材料供应清单、合格证书,工程现场水、电、道路等开通、封闭的记录,停水、停电等各种干扰事件的时间和影响记录等;(4)工程有关照片和录像等;(5)备忘录,对工程师(监理人)或业主的口头指示和电话应随时用书面记录,并请给予书面确认;(6)发包人或者工程师(监理人)签认的签证;(7) 工程各种往来函件、通知、答复等;(8)工程各项会议纪要;(9)发包人或者工程师(监理人)发布的各种书面指令和确认书,以及承包人的要求、请求、通知书等;(10)气象报告和资料,如有关温度、风力、雨雪的资料;(11)投标前发包人提供的参考资料和现场资料;(12)各种验收报告和技术鉴定等;(13)工程核算资料、财务报告、财务凭证等;(14)其他,如官方发布的物价指数、汇率、规定等。参见教材P2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