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行建筑工程质量评定?
第1题:
第2题:
建筑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是如何规定的?
单位(子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验收合格后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申请报告。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申请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应按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该表为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的汇总表与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表和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配合使用。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有施工单位填写,验收结论由监理(建设)单位进行填写。综合验收结论由参加验收各方共同商定,建设单位填写。综合验收结论应对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及总体质量水平做出评价。
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按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记录表评定。
略
第3题:
建筑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是如何规定的?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并按分项工程质量验表记录。
略
第4题:
第5题:
建筑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是如何规定的?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由总(副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测、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相关分部工程验收,并按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表记录。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