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 )
1.建筑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 )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A.5:1B.3:1C.2:1D.1:1
2.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其中,不得扣除利息支出为()。A、不得扣除利息支出=年度实际支付的全部关联方利息×(标准比例/关联债资比例-1)B、不得扣除利息支出=年度实际支付的全部关联方利息×(1-标准比例/关联债资比例)C、不得扣除利息支出=年度实际支付的全部关联方利息×(1-关联债资比例/标准比例)D、不得扣除利息支出=年度实际支付的全部关联方利息×(关联债资比例/标准债资比例-1)
3.建筑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 )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A.5:1B.3:1C.2:1D.1:1
4.建筑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 )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A.5:1B.3:1C.2:1D.1:1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