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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与乙银行订立一份借款合同,甲公司到期未还本付息。乙银行于还本付息期限届满后1年零6个月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对甲公司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偿还本金、支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乙银行的行为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

题目

甲公司与乙银行订立一份借款合同,甲公司到期未还本付息。乙银行于还本付息期限届满后1年零6个月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对甲公司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偿还本金、支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乙银行的行为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


相似考题

2.2000年2月15日,甲银行与乙公司、丙公司、丁公司之间签订了“保证借款合同”一份,约定由2000年2月15日,甲银行与乙公司、丙公司、丁公司之间签订了保证借款合同”一份,约定由甲银行贷给乙公司流动资金100万元,月利率为1.206%,期限为2000年3月1日至8月31日止,丙公司和丁公司对甲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两公司确认:保证期间自2000年3月1日起至同年8月31日止,在保证期限届满前,经贷款方甲银行催收,保证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继续承担连带责任。”在合同签订同时,丙公司另向甲银行出具担保书”一份,确定:保证期间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至借款本金、利息及实现上述债权的费用全部清偿完毕为止,被保证人乙公司其他违反借款合同的责任亦由本单位负连带责任。”在保证期间,丁公司又自行与甲银行修改担保期限,将原担保期延长至2000年10月31日。甲银行在签订合同当日,依约将100万元款项划入乙公司帐户。2000年8月31日借款期届满,乙公司未向甲银行还本付息。同年9月28日,甲银行向乙、丙、丁三公司发出贷款催收通知书,但三公司拒绝承担还本付息责任。同年12月15日,甲银行诉至法院,要求三公司共同承担还本付息责任。请根据案情回答以下问题:1、在保证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保证责任期间与主债务的履行时间完全相同的情况下,应如何认定保证责任期间?2、丙公司、丁公司之间是否构成共同保证关系?如构成,是按份共同保证还是连带共同保证?3、丙公司向甲银行出具担保书,并且担保书中约定的保证期间与保证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保证期间不一致,应如何确定丙公司的保证期间?4、丁公司与甲银行自行修改担保期限对保证责任有何影响?5、如何确定主合同与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6、本案应当如何处理?

更多“甲公司与乙银行订立一份借款合同,甲公司到期未还本付息。乙银行于还本付息期限届满后1年 ”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银行与乙公司签订一份借款合同,合同签订后,甲银行依约发放了部分贷款,乙公司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甲银行因此可以行使的权利有( )。

    A.停止发放后续贷款

    B.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

    C.解除借款合同

    D.对乙公司罚款


    正确答案:ABC
    根据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 第2题:

    甲公司与乙银行订立一份借款合同,甲公司到期未还本付息。乙银行于还本付息期届满后1年零6个月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偿还本金、支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乙银行的行为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正确答案:√
    本题考核诉讼时效中断。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有:权利人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向义务人提出请求履行义务的要求;当事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本题中乙银行的行为属于权利人提起诉讼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 第3题:

    甲服装公司与乙银行订立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300万元,用于购买进口面料。同时,双方订立抵押合同,约定甲公司以其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产品为前述借款设立抵押。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订立后,乙银行向甲公司发放了贷款,但未办理抵押登记。之后,根据乙银行要求,丙为此项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丁以一台大型挖掘机作质押并交付。
    如甲公司违反合同约定将借款用于购买办公用房,则乙银行享有的权利有:

      

    A.提前收回借款

    B.解除借款合同

    C.请求甲公司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D.对甲公司所购办公用房享有优先受偿权

    答案:A,B,C
    解析:
    选项 A、 B 正确,选项 D 错误。《合同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选项 C 正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据此可知,如果合同约定了违约金,乙银行可以请求甲公司支付违约金。

  • 第4题:

    2005年12月3日,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甲公司为购买工业原材料向乙银行借款2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05年12月10日至2006年6月10日,月利率为6.045‰;由丙公司提供保证,乙银行应当于12月10日之前将款项交付甲公司。双方并且约定了违约责任。12月4日,乙银行与丙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12月10日,乙银行将200万元款项打入甲公司账户,12月20日,又以特种转账凭证分两次从甲公司账户将200万元款项转出用于偿还甲公司原欠乙银行的贷款。借款到期后,甲公司没有偿还借款,乙银行催告无果后,诉至法院。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经查,丙公司对甲公司借款偿还原欠款一事并不知情。问:
    (1)甲公司与乙银行之间的借款合同何时生效?为什么?
    (2)丙公司是否应承担保证责任?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甲公司与乙银行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即自2005年12月3日生效。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商业借款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为实践合同,本案属于商业借款合同,故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丙公司对甲公司与乙银行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不承担保证责任。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主合同当事人双方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的,除了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外,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本案中,甲公司与乙银行以购买原材料为名签订借款合同,实质上是借新贷偿还旧贷,保证人丙公司系对新贷承担保证责任,且没有证据表明其知晓甲公司与乙银行之问以新贷偿还旧贷的实情,因此,让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不符合法律规定,故丙公司对甲公司与乙银行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不承担保证责任。
    【精解】本案例适用的法条主要有:《合同法》第196条(借款合同及其性质)、第210条(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担保法解释》第39条(以新贷偿还旧贷时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本案例较为简单。

  • 第5题:

    某甲无乙公司的授权而以乙公司名义与银行订立借款合同一份,乙公司后对某甲的行为认可,依照法律规定,()。

    • A、合同无效,甲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 B、合同成立,甲公司应当履行
    • C、合同有效,但应由某甲承担后果
    • D、合同无效,但甲公司应当赔偿

    正确答案:B

  • 第6题:

    问答题
    甲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资金支持。乙公司恰好有一笔富余资金。乙公司于是委托A银行向甲公司提供贷款。乙公司与A银行签订了委托协议.A银行与甲公司签订了借款协议。借款协议到期后,甲公司未能按期归还贷款。  问:(1)乙公司能否要求A银行归还贷款?  (2)己公司是否有权要求甲公司偿还借款?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7题:

    问答题
    2001年10月9日,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贷款合同一份,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50万元,借款期限为6个月。在甲公司的要求下,丙公司于10月14日与乙银行签订抵押合同一份,约定丙公司以15间厂房为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50万元提供担保。10月15日,乙银行向甲公司发放了50万元贷款后,丙公司与乙银行一同办理抵押登记。贷款到期后甲公司未能偿还贷款本息,为此,乙银行以甲公司及丙公司为被告向法院起诉。若在乙银行向甲公司发放贷款后,丙公司拒绝办理抵押登记,丙公司是否要承担责任?法律依据是什么?

    正确答案: 根据《担保法》第41条、42条的规定,丙公司以厂房设定抵押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倘若丙公司拒绝办理登记,那么乙银行与丙公司所订立的抵押合同虽然成立但不生效。但抵押合同不生效不等于抵押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根据担保法法理,抵押权的设定必须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本案中,丙公司与乙银行订立抵押合同后,乙银行正是基于对丙公司的信赖,才将款项贷给甲公司的,而丙公司拒不履行办理抵押登记的积极义务,显然违背了诚实信用这一原则。《担保法解释》第56条第2款明文规定:“法律规定登记生效的抵押合同签订后,抵押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拒绝办理抵押登记致使债权人受到损失的,抵押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如果本案中丙公司拒绝办理抵押登记,则应由甲公司向乙银行偿还50万元贷款及利息,而由丙公司在15间厂房价值范围内对甲公司不能偿还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多选题
    甲服装公司与乙银行订立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300万元,用于购买进口面料。同时,双方订立抵押合同,约定甲公司以其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产品为前述借款设立抵押。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订立后,乙银行向甲公司发放了贷款,但未办理抵押登记。有关甲公司的抵押,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

    该抵押合同为最高额抵押合同

    B

    乙银行自抵押合同生效时取得抵押权

    C

    乙银行自抵押登记完成时取得抵押权

    D

    乙银行的抵押权不得对抗在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正确答案: D,A
    解析:
    A项,该抵押合同属于浮动抵押合同;BC两项,浮动抵押之抵押权自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D项,在动产浮动抵押的抵押财产确定之前,即使浮动抵押办理了登记,该抵押权也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 第9题:

    问答题
    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一份借款合同,贷款到期后,甲公司拒不还款,并且经营不佳瀕临破产,却将一辆价值100万元的轿车送给甲的上级部门。乙银行可采取何种措施?

    正确答案: 乙银行可行使撤销权,撤销甲公司无偿转让汽车的行为。根据《合同法》第74条的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甲公司不按期偿还乙银行的借款,却向其上级部门无偿转让财产,对乙银行自然造成损害,乙银行可行使撤销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2000年2月15日,甲银行与乙公司、丙公司、丁公司之间签订了“保证借款合同”一份,约定由甲银行贷给乙公司流动资金100万元,月利率为1.206%,期限为2000年3月1日至8月31日止,丙公司和丁公司对甲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两公司确认:“保证期间自2000年3月1日起至同年8月31日止,在保证期限届满前,经贷款方甲银行催收,保证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继续承担连带责任。”在合同签订同时,丙公司另向甲银行出具“担保书”一份,确定:“保证期间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至借款本金、利息及实现上述债权的费用全部清偿完毕为止,被保证人乙公司其他违反借款合同的责任亦由本单位负连带责任。”在保证期间,丁公司又自行与甲银行修改担保期限,将原担保期延长至2000年10月31日。甲银行在签订合同当日,依约将100万元款项划入乙公司帐户。2000年8月31日借款期届满,乙公司未向甲银行还本付息。 同年9月28日,甲银行向乙、丙、丁三公司发出贷款催收通知书,但三公司拒绝承担还本付息责任。同年12月15日,甲银行诉至法院,要求三公司共同承担还本付息责任。请根据案情回答以下问题: 1、在保证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保证责任期间与主债务的履行时间完全相同的情况下,应如何认定保证责任期间? 2、丙公司、丁公司之间是否构成共同保证关系?如构成,是按份共同保证还是连带共同保证? 3、丙公司向甲银行出具担保书,并且担保书中约定的保证期间与保证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保证期间不一致,应如何确定丙公司的保证期间? 4、丁公司与甲银行自行修改担保期限对保证责任有何影响? 5、如何确定主合同与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6、本案应当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1、法律推定的6个月;
    2、构成连带共同保证;(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书修改了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保证期间,丙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的2年;
    4、丁对原保证期间的变更,应视为当事人双方对原保证合同的内容进行了修改,丁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2000年9月1日至同年10月31日。
    5、主合同的诉讼时效为2000年9月1日至2002年8月31日,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为2000年9月29日至2002年9月28日。甲银行的起诉均未超过诉讼时效。
    6、乙、丙、丁均应承担责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甲公司与乙银行订立一份借款合同,甲公司到期未还本付息。乙银行于还本付息期届满后1年零6个月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偿还本金、支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乙银行的行为引起诉讼时效期间( )。
    A

    中止

    B

    中断

    C

    延长

    D

    暂停计算


    正确答案: D
    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50万元人民币,经商量,乙银行与丙公司就甲公司债务的履行订立了保证合同,丙公司保证甲公司按期还本付息。乙银行和丙公司的保证合同,合同法理论称之为( )
    A

    主合同

    B

    从合同

    C

    主要合同

    D

    次要合同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甲公司与乙银行订立一份借款合同,甲公司到期未还本付息。乙银行于还本付息期届满后1年零6个月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偿还本金、支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乙银行的行为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诉讼时效的中断。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有:权利人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向义务人提出请求履行义务的要求;当事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本题中乙银行的行为属于权利人提起诉讼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 第14题:

    甲公司用自己市价1000万元的办公楼作为抵押向银行借款800万元,银行审查后,认为该市的房地产市场前景不明朗,房产可能会贬值,要求甲公司再提供一项担保,甲公司找到乙公司,乙公司用自己价值500万元的设备作为抵押为甲公司担保,银行与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了抵押合同,并进行了抵押登记,但是未对抵押财产担保的债权份额和顺序进行约定。借款合同到期后,甲公司无力还本付息,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银行可以要求只对乙公司的设备行使抵押权
    B:银行可以要求对甲公司的房产和乙公司的设备同时行使抵押权
    C:甲公司的房产被行使抵押权后,甲公司有权向乙公司追偿
    D:如果银行提前放弃对甲公司房产的抵押权,乙公司有权要求减免自己的担保责任

    答案:A,B,D
    解析:
    《担保法解释》第75条规定:“同一债权有两个以上抵押人的,债权人放弃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担保的,其他抵押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减轻或者免除其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同一债权有两个以上抵押人的,当事人对其提供的抵押财产所担保的债权份额或者顺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抵押权人可以就其中任一或者各个财产行使抵押权。抵押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抵押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本题中甲公司和乙公司未与银行约定担保份额和顺序,银行可以就其中任一或者各个财产行使抵押权,所以AB选项正确。甲公司是主债务人,为自己的债务担保,甲公司的抵押物被行使抵押权后,当然不能向其他的抵押人行使追偿权,所以C选项不正确。银行可以选择乙公司的设备行使抵押权,而不选择甲公司的房产行使抵押权,到时银行如果提前放弃对甲公司房产的抵押权,乙公司就有权要求减免自己的担保责任,所以D选项正确。

  • 第15题:

    甲服装公司与乙银行订立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300万元,用于购买进口面料。同时,双方订立抵押合同,约定甲公司以其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产品为前述借款设立抵押。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订立后,乙银行向甲公司发放了贷款,但未办理抵押登记。之后,根据乙银行要求,丙为此项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丁以一台大型挖掘机作质押并交付。
    如甲公司未按期还款,乙银行欲行使担保权利,当事人未约定行使担保权利顺序,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乙银行应先就甲公司的抵押实现债权

    B.乙银行应先就丁的质押实现债权

    C.乙银行可选择就甲公司的抵押或丙的保证实现债权

    D.乙银行可选择就甲公司的抵押或丁的质押实现债权

    答案:A
    解析:
    《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55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本题中,甲公司提供了动产浮动抵押,因此债权人应当先就甲公司的抵押实现债权。

  • 第16题:

    甲银行与乙公司签订一份借款合同,合同签订后,甲银行依约发放了部分贷款,乙公司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甲银行可以行使的权利有()。

    • A、停止发放后续贷款
    • B、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
    • C、解除借款合同
    • D、对乙公司罚款

    正确答案:A,B,C

  • 第17题:

    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一份借款合同,贷款到期后,甲公司拒不还款,并且经营不佳瀕临破产,却将一辆价值100万元的轿车送给甲的上级部门。乙银行可采取何种措施?


    正确答案: 乙银行可行使撤销权,撤销甲公司无偿转让汽车的行为。根据《合同法》第74条的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甲公司不按期偿还乙银行的借款,却向其上级部门无偿转让财产,对乙银行自然造成损害,乙银行可行使撤销权。

  • 第18题:

    单选题
    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丙公司作为甲公司的保证人,同时甲公司将自己所有的办公楼作为抵押,丁公司也以自己所有的厂房作为抵押担保乙银行对甲公司的债权。甲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未与乙银行约定甲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之间的担保顺序和比例。甲公司到期无力还本付息。下列选项中,乙银行实现自己的债权正确的是()
    A

    乙银行应当先就甲公司提供的办公楼行使抵押权

    B

    仍有未实现的债权的,乙银行只能先就丁公司提供的厂房行使抵押权,不能追究丙公司责任

    C

    乙银行在未找甲公司和丁公司之前,可以直接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D

    乙银行不能同时就丁公司的厂房行使抵押权和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来实现自己的债权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9题:

    问答题
    2001年10月9日,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贷款合同一份,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50万元,借款期限为6个月。在甲公司的要求下,丙公司于10月14日与乙银行签订抵押合同一份,约定丙公司以15间厂房为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50万元提供担保。10月15日,乙银行向甲公司发放了50万元贷款后,丙公司与乙银行一同办理抵押登记。贷款到期后甲公司未能偿还贷款本息,为此,乙银行以甲公司及丙公司为被告向法院起诉。若丙公司是一家乡镇企业,其以厂房作抵押时有何特殊性?

    正确答案: 本案涉及到设定抵押时房屋与土地使用权之间的关系问题。根据《担保法》第36条的规定,已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当将抵押时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同时抵押。此规定与我国奉行的“房随地走、地随房走”的政策是一致的。应当指出的是,“地随房走”仅适用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以及集体所有土地上的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而且随同抵押的土地使用权仅限于所抵押的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不得随意扩大范围。当然,因甲公司未能偿还贷款本息,所以乙银行可以行使其抵押权以实现其债权。但须注意的是,根据《担保法》第55条的规定,乙银行在实现其抵押权后,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和土地用途。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判断题
    甲公司与乙银行订立一份借款合同,甲公司到期未还本付息。还本付息期限届满后1年零10个月时,该地发生地震,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于2个月后才恢复,该事件引起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21题:

    单选题
    某甲无乙公司的授权而以乙公司名义与银行订立借款合同一份,乙公司后对某甲的行为认可,依照法律规定,()。
    A

    合同无效,甲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B

    合同成立,甲公司应当履行

    C

    合同有效,但应由某甲承担后果

    D

    合同无效,但甲公司应当赔偿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甲公司与乙银行订立一份借款合同,甲公司到期未还本付息。乙银行于还本付息期届满后1年零6个月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偿还本金、支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乙银行的行为引起诉讼时效( )
    A

    中止

    B

    中断

    C

    延长

    D

    暂停计算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核诉讼时效中断。本题中首先乙银行起诉是在2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如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就谈不上中断了),其次权利人提起诉讼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 第23题:

    判断题
    甲公司与乙银行订立-份借款合同,甲公司到期未还本付息。乙银行于还本付息期届满后1年零6个月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偿还本金、支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乙银行的行为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本题考核诉讼时效的中断。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有:权利人提起诉讼;当事人-方向义务人提出请求履行义务的要求;当事人-方同意履行义务。本题中乙银行的行为属于权利人提起诉讼引起诉讼时效中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