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题:
14、在从价征收的应税消费品中,销售额应包括()。
A.价款
B.增值税
C.消费税
D.价外费用
从价计税的应税消费品其销售额应区分情况确定: (1)一般情况下销售额的确定。在一般情况下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其销售额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2)包装物计入销售额的规定。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无论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销售额征收消费税。 如果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酒类产品除外)且单独核算又未过期的此项押金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征税。但是对因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和已收取1年以上的包装物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征收消费税。 对酒类产品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啤酒、黄酒除外)无论押金是否返还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酒类产品的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 (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销售额的确定。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按其使用方向可分为两种情况因而其应税销售额的规定也有两种情况。 1)纳税人将自己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本企业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不征税只就最终应税消费品征税。 2)纳税人将自己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以外的其他方面即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和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以及用于馈赠、赞助、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对这种用于其他方面的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均视同对外销售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价格的以组成计税价格作为计税销售额。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销售额的确定。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以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作为计税销售额;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以组成计税价格为计税销售额。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5)进口应税消费品销售额的确定。进口应税消费品以组成计税价格为计税销售额。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从价计税的应税消费品,其销售额应区分情况确定:(1)一般情况下销售额的确定。在一般情况下,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其销售额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2)包装物计入销售额的规定。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无论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销售额征收消费税。如果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酒类产品除外),且单独核算又未过期的,此项押金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征税。但是,对因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和已收取1年以上的包装物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征收消费税。对酒类产品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啤酒、黄酒除外),无论押金是否返还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酒类产品的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销售额的确定。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按其使用方向可分为两种情况,因而其应税销售额的规定也有两种情况。1)纳税人将自己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本企业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不征税,只就最终应税消费品征税。2)纳税人将自己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以外的其他方面,即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和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以及用于馈赠、赞助、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对这种用于其他方面的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均视同对外销售,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价格的,以组成计税价格作为计税销售额。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销售额的确定。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以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作为计税销售额;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以组成计税价格为计税销售额。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5)进口应税消费品销售额的确定。进口应税消费品,以组成计税价格为计税销售额。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