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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副县长高某的儿子高中毕业后自费到加拿大读大学,高某的妻子辞去工作到加拿大照顾儿子,因属个人隐私,高某可以不向党组织汇报(判断题)。

题目

   某县副县长高某的儿子高中毕业后自费到加拿大读大学,高某的妻子辞去工作到加拿大照顾儿子,因属个人隐私,高某可以不向党组织汇报(判断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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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张某是企业职工,收入不高;其妻身体不好,无工作;其母年事已高,多年来一直与其共同居住;其子,24周岁,在读研究生;其女,19周岁,大学一年级在校生。张某拟申请低保,根据《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应当认定为与张某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张某的( )。

    A.妻子、儿子、女儿、母亲
    B.妻子、儿子、母亲
    C.妻子、女儿、母亲
    D.妻子、儿子、女儿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低保对象的申请资格。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1)配偶;(2)父母和未成年子女;(3)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4)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其子24周岁,是一名在读研究生,不符合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要求。故选C项。(考点:低保对象的申请资格)

  • 第2题:

    高某因涉嫌偷税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拘留期间,下列哪些人员有权为高某申请取保候审? ( )
    A.高某 B.高某的妻子
    C.高某的叔叔 D.高某聘请的律师


    答案:A,B,D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95条,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其中,近亲厲包括夫、妻、父、母、子、 女、同胞兄弟姐妹。所以,答案为A、B、D。

  • 第3题:

    田某欲将自己的智能手机赠与高某,并在与高某签订赠与合同时将智能手机交付于高某。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田某不可以撤销对高某的赠与并请求高某返还财产的情形是( )。

    A.高某故意伤害田某,致田某残疾
    B.高某在与田某的儿子发生纠纷时,将田某的儿子打成重伤
    C.田某.高某关系恶化
    D.高某对田某有扶养义务,高某未履行该义务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赠与合同。《合同法》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

  • 第4题:

    中国人王某移民并定居加拿大,后与加拿大一男子结婚并取得加拿大国籍,根据《国籍法》的规定, 王某的国籍状况会出现下列哪种情况?( )


    A.因王某并没有声明放弃中国国籍,可以继续保留中国国籍

    B.王某并不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C.因王某已取得了加拿大国籍,则不能再加入中国国籍

    D.如果王某申请恢复中国国籍并被批准,不得再保留加拿大国籍

    答案:D
    解析:
    。根据我国《国籍法》,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如自愿取得外国国籍,则中国国籍自动丧失;曾具有中国国籍的外国人申请恢复中国国籍并被批准的,则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因此,正确的答案是D。

  • 第5题:

    高某因涉嫌偷税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拘留期间,下列哪些人有权为高某申请取保候审?
    A.高某本人 B.高某的妻子
    C.高某的叔叔D.高某聘请的律师


    答案:A,B,D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52、82条,《高检规则》第39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