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之规定,在哪些情形下,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1题:
A、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
B、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C、在试用期内随时通知用人单位
D、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答案:ABD
解析: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1、预告解除。劳动者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方可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无需说明任何法定事由,只需提前预先告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超过30日,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办理。同时为防止劳动者滥用这一权利而损害用人单位的利益,劳动法规定劳动者违反劳动法规定的条件或者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劳动合同中应当遵守的保密义务,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劳动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无须预告的解除。即劳动者不需提前预先告知用人单位,只要具备法律规定的正当理由,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还应对因用人单位的违约行为和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要求用人单位予以赔偿,并有权提请有关机关追究用人单位的行政责任、刑事责任。适用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一、提前通知
(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随时通知
(1)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
(2)未及时足额支付报酬;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4)单位的规章制度违法,损害劳动者权益;
(5)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劳动者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
(6)单位自己免责、排除劳动者权利;
(7)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
三、不需事先告知(立即解除)
(1)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自由等强制劳动的;
(2)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人身安全的。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之一是( )。
A .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B .提前7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C .提前1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D .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