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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某交通厅厅长郑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帮助某建筑公司中标机场航站楼建设工程后,指定其情妇收受贿赂。郑某的行为构成特定关系人收受贿赂错误。A.对B.错”相关问题
  • 第1题:

    郑某是一名电脑工程师,他通过计算机终端访问甲公司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获得该公司的生产技术秘密。郑某将该技术秘密出卖给甲公司的竞争对手乙公司,获取了高额利润,郑某的行为给甲公司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郑某的行为构成()

    A.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B.侵犯商业秘密罪

    C.盗窃罪

    D.侵占罪


    参考答案:B

  • 第2题:

    党员郑某为某工商局局长。2007年11月,郑某作为嘉宾参加辖区内某公司的商业庆典,在活动中,该公司向每位嘉宾赠送一部手机,价值人民币4000元,郑某收下后未登记交公。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郑某行为应如何处理( )。

    A.郑某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管理对象所赠礼品,应定性为受贿行为

    B.郑某的行为构成非法占有行为

    C.对于郑某的行为应以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馈赠不登记交公行为处理

    D.郑某的行为具有普遍性,不应给予任何处分


    正确答案:C

  • 第3题:

    郑某系S省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H市分公司职员,担任账务处理(含出纳)工作,具体负责该分公司收取、收发各办事处营业款、保证金,保管各种有价卡、库存现金等工作,任职期间,被告人郑某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人民币566.03万元归个人使用,全部用于赌博活动,尚有人民币549.14万元未能归还,其中,黄某帮助郑某将充值卡转为现金人民币9.85万元。

    郑某为逃避查处,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资金人民币11.7万元非法占为已有,黄某明知郑某挪用公司资金无法归还怕被查处,还与其通谋再挪用公司资金以携带潜逃,并积极为其转移赃款、联系隐藏处所帮助其逃匿。郑某、黄某与杨某(已判刑)合伙做庄,以营利为目的,利用“六合彩”特码设局进行赌博活动,接受2名彩民投注4期计人民币8.65万元。另查明,S省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9年12月9日,属于中国移动(香港)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类型为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


    正确答案:
    郑某、黄某不构成挪用公款罪、贪污罪的主体。理由是:郑某所在的S省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H市移动分公司不属于国有企业,其主体身份不是国家工作人员。s省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系中国移动(香港)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类型为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H移动分公司作为s省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的分支机构,其经济性质自然应与其母公司的经济性质相一致。中国移动(香港)有限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外商投资经营企业,虽然国有资产占有70%的股份,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国有资本控股、参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中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本公司财物,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精神,以及我国《公司法》规定,经济组织的性质应以其法人性质所决定而不能以国有资产所占比重所决定,即便国有资产占的比重很高,在其出资后已成为股份公司的法人财产,即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已经转变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所有权。因此,不能将国有控股企业与国有企业混为一体。本案中二被告人挪用及侵占的财产不属于国有企业财产,郑某也非受国有投资主体委派行使监督、管理职权,不能以国家工作人员论。故本案应以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认定。

  • 第4题:

    郑某与万某原为恋人,后万某提出分手,而与袁某交往。郑某心有不甘。某晚,郑某来到袁某的果园中,持斧头杀死袁某与万某,杀人后郑某又拿走万某的钱包(钱包里有30000余元),逃往外省亲戚家。郑某的行为构成()。

    A.故意杀人罪
    B.盗窃罪
    C.侵占罪
    D.绑架罪

    答案:A,B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本题中郑某先因他故,实施了杀人行为,尔后又临时起意取走被害人财物,因为先前的杀人行为与事后的取财行为关系,无手段与目的的关系,不能认定为抢劫罪,而只能分别认定为构成故意杀人和盗窃罪(窃取财物价值在构成盗窃罪数额较大以上)。
    杀人后又取财的行为,是在先后两种不同犯罪故意支配下实施的两个独立的行为,所侵犯的是两种不同的客体,应分别构成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数罪并罚。故本题选AB。

  • 第5题:

    被告人江某与被害人郑某是同一家电脑公司的工作人员,二人同住一间集体宿舍。某日,郑某将自己的信用卡交江某保管,3天之后索回。一周后,郑某发现自己的信用卡丢失,到银行挂失时,得知卡上1.5万元已被人取走。郑某报案后,司法机关找到了江某。江某承认是其所为,但对作案事实前后供述不一。第一次供述称,在郑某将信用卡交其保管时,利用以前与郑某一起取款时偷记下的郑某信用卡上的密码,私下在取款机上取款;第二次供述称,是仿制了一张信用卡后,用所获取的郑某信用卡上的有关信息取款;第三次供述却称,是拾得郑某的信用卡后,用该卡取款。但被害人郑某怀疑是江某盗窃其信用卡后取走卡上所存的钱款。
    如果江某盗窃信用卡后,用该信用卡在自动取款机上提取了现金,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江某构成盗窃信用卡罪
    B.江某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C.江某既构成盗窃罪又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实行数罪并罚
    D.江某构成盗窃罪


    答案:D
    解析:
    。《刑法》中并无盗窃信用卡罪,A项不应选。根据《刑法》第196条第。3款的规定,盗窃信用卡又以诈骗的手段使用的,不另成立信用卡诈骗罪,只以盗窃罪定罪处罚。所以BC项不应选。

  • 第6题:

    刘某为无业游民。一日刘某以介绍工作为由将进城务工的女子郑某骗至其住处,打算将其卖到山区。在郑某被其关押在其住处期间,刘某多次对其实施奸淫行为,并强迫其接待嫖客多人。最后刘某将其以5000元的价格卖到山区。关于刘某的行为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A.刘某的行为构成拐卖妇女罪
    B.刘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
    C.刘某的行为构成强迫卖淫罪
    D.对刘某应当数罪并罚

    答案:B,C,D
    解析:
    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刑法》第240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1)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2)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3)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4)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5)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6)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7)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8)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本题中,刘某对拐卖的妇女实施奸淫,并强迫其接待嫖客多人的行为,属于《刑法》第240条规定的拐卖妇女罪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不再以强奸罪和强迫卖淫罪定罪处罚。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CD。

  • 第7题:

    陈某利用“呼死你”软件向聂某等人自动拨打电话,要求对方支付300元即停止呼叫,陈某通过此方法获利3万元。另查明,“呼死你”软件系郑某为了好玩开发的软件,在网上免费下载。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陈某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 B、陈某构成敲诈勒索罪
    • C、郑某不构成犯罪
    • D、郑某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正确答案:B,C

  • 第8题:

    党员郑某为某工商局局长。2007年11月,郑某作为嘉宾参加辖区内某公司的商业庆典,在活动中,该公司向每位嘉宾赠送一部手机,价值人民币4000元,郑某收下后未登记交公。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郑某行为应如何处理:()

    • A、郑某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管理对象所赠礼品,应定性为受贿行为
    • B、郑某的行为构成非法占有行为
    • C、对于郑某的行为应以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馈赠不登记交公行为处理
    • D、郑某的行为具有普遍性,不应给予任何处分

    正确答案:C

  • 第9题:

    郑某系某派出所民警,2010年5月期间,郑某受指派办一起强奸案,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对汪某进行传唤后,明知汪某为犯罪嫌疑人,在接受汪某父母宴请及3000元财物后,郑某放弃了对汪某的抓捕,亦未向派出所领导汇报,致使汪某1年多不能归案,郑某的行为构成()。

    • A、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 B、包庇罪
    • C、徇私枉法罪
    • D、玩忽职守罪

    正确答案:C

  • 第10题:

    单选题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张某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同事李某发现其犯罪行为后写信予以揭发,李某的这一行为在法律上被称为()。
    A

    控告

    B

    告诉

    C

    报案

    D

    举报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判断题
    非国有企业员工王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0000元,并帮助他人谋取利益,王某的行为构成受贿罪。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党员郑某为某工商局局长。2007年11月,郑某作为嘉宾参加辖区内某公司的商业庆典,在活动中,该公司向每位嘉宾赠送一部手机,价值人民币4000元,郑某收下后未登记交公。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郑某行为应如何处理:()
    A

    郑某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管理对象所赠礼品,应定性为受贿行为

    B

    郑某的行为构成非法占有行为

    C

    对于郑某的行为应以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馈赠不登记交公行为处理

    D

    郑某的行为具有普遍性,不应给予任何处分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被告人江某与被害人郑某是同一家电脑公司的工作人员,二人同住一间集体宿舍。某日,郑某将自己的信用卡交江某保管,3天之后索回。一周后,郑某发现自己的信用卡丢失,到银行挂失时,得知卡上1.5万元已被人取走。郑某报案后,司法机关找到了江某。江承认是其所为,但对作案事实前后供述不一。第一次供述称,在郑某将信用卡交其保管时,利用以前与郑某一起取款时偷记下的郑某信用卡上的密码,私下在取款机上取款;第二次供述称,是仿制了一张信用卡后,用所获取的郑某信用卡上的有关信息取款;第三次供述却称,是拾得郑某的信用卡后,用该卡取款。但被害人郑某怀疑是江某盗窃其信用卡后取走卡上所存的钱款。请回答以下 92~95 题。

    第 92 题 如果郑某将信用卡交江某保管时,江某私下用来取走了现金,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江某构成侵占罪

    B.江某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C.江某构成盗窃罪

    D.江某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B
    【考点】信用卡诈骗罪与侵占罪的想象竞合犯及其处理
    【解析】江某利用保管郑某信用卡的便利条件,假借郑某名义私自取走现金,属于《刑法》第196条第(三)项规定的冒用他人信用卡的信用卡诈骗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同时也构成侵占罪,属于想象竞合,应当择一重罪论处。定信用卡诈骗罪。

  • 第14题:

    郑某为某工商局局长。2007年11月,郑某作为嘉宾参加了辖区内某公司的商业庆典,在活动中,该公司向每位嘉宾赠送了一部手机,价值人民币4000元,郑某收下后未登记交公。请问,对郑某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

    A.郑某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管理对象所赠礼品,应定性为受贿行为

    B.郑某的行为构成非法占有行为

    C.对于郑某的行为应以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馈赠不登记交公行为处理

    D.郑某的行为具有普遍性,不应给予任何处分


    正确答案:C

  • 第15题:

    非国有企业员工王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0000元,并帮助他人谋取利益,王某的行为构成受贿罪。()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正确答案:错误

  • 第16题:

    被告人江某与被害人郑某是同一家电脑公司的工作人员,二人同住一间集体宿舍。某日,郑某将自己的信用卡交江某保管,3天之后索回。一周后,郑某发现自己的信用卡丢失,到银行挂失时,得知卡上1.5万元已被人取走。郑某报案后,司法机关找到了江某。江某承认是其所为,但对作案事实前后供述不一。第一次供述称,在郑某将信用卡交其保管时,利用以前与郑某一起取款时偷记下的郑某信用卡上的密码,私下在取款机上取款;第二次供述称,是仿制了一张信用卡后,用所获取的郑某信用卡上的有关信息取款;第三次供述却称,是拾得郑某的信用卡后,用该卡取款。但被害人郑某怀疑是江某盗窃其信用卡后取走卡上所存的钱款。
    如果郑某将信用卡交江某保管时,江某私下用来取走了现金,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江某构成侵占罪
    B.江某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C.江某构成盗窃罪
    D.江某不构成犯罪


    答案:B
    解析:
    。江某是非持卡人却假借持卡人的名义非法使用持卡人的信用卡,属于《刑法》第196条第3项所规定的“冒用他人信用卡”骗取财物的情况,符合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成立信用卡诈骗罪。

  • 第17题:

    被告人江某与被害人郑某是同一家电脑公司的工作人员,二人同住一间集体宿舍。某日,郑某将自己的信用卡交江某保管,3天之后索回。一周后,郑某发现自己的信用卡丢失,到银行挂失时,得知卡上1.5万元已被人取走。郑某报案后,司法机关找到了江某。江某承认是其所为,但对作案事实前后供述不一。第一次供述称,在郑某将信用卡交其保管时,利用以前与郑某一起取款时偷记下的郑某信用卡上的密码,私下在取款机上取款;第二次供述称,是仿制了一张信用卡后,用所获取的郑某信用卡上的有关信息取款;第三次供述却称,是拾得郑某的信用卡后,用该卡取款。但被害人郑某怀疑是江某盗窃其信用卡后取走卡上所存的钱款。
    如果江某拾得信用卡后,用该信用卡在自动取款机上提取了现金,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江某构成侵占罪
    B.江某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C.江某构成侵占遗失物罪
    D.江某不构成犯罪,其行为属不当得利


    答案:A,C,D
    解析:
    。根据最高检2008年批复,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自动柜员(ATM机)上使用的行为,属于《刑法》第196条第1款第3项规定的“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构成犯罪的,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 第18题:

    郑某1998年3月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2001年3月释放.2005年8月,郑某又因酒后开车,轧死一路人.对此案的认识错误的有(  ).
    A.郑某虽构成犯罪,但因为是酒后驾驶,可以从轻处罚
    B.郑某构成累犯,因后罪在前罪执行完毕后5年内所犯
    C.郑某不构成累犯
    D.郑某的行为应当从重处罚


    答案:A,B,D
    解析:
    解析:酒后开车轧死路人,属于典型的交通肇事罪,而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是不能构成累犯的,所以郑某并不构成累犯,也不必从重处罚.酒后驾车不影响刑事责任的承担.

  • 第19题:

    员工郑某为某县支行行长。郑某在一次作为嘉宾参加辖区内某信贷公司的商业庆典活动中,该公司向每位嘉宾赠送一部手机,价值人民币5000元,郑某收下后未登记交公。根据《中国建设银行员工违规处理办法》,对郑某行为应()处理。

    • A、郑某的行为具有普遍性,不应给予任何处分
    • B、郑某把收下的手机登记交公后可以不要处理
    • C、郑某把收下的手机登记交公后批评教育就可以
    • D、郑某收下手机后未登记交公,违反了廉洁从业规定,应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正确答案:D

  • 第20题:

    郑某系S省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H市分公司职员,担任账务处理(含出纳)工作,具体负责该分公司收取、收发各办事处营业款、保证金,保管各种有价卡、库存现金等工作,任职期间,被告人郑某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人民币566.03万元归个人使用,全部用于赌博活动,尚有人民币549.14万元未能归还,其中,黄某帮助郑某将充值卡转为现金人民币9.85万元。 郑某为逃避查处,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资金人民币11.7万元非法占为己有,黄某明知郑某挪用公司资金无法归还怕被查处,还与其通谋再挪用公司资金以携带潜逃,并积极为其转移赃款、联系隐藏处所帮助其逃匿。 郑某、黄某与杨某(已判刑)合伙做庄,以营利为目的,利用"六合彩特码"设局进行赌博活动,接受2名彩民投注4期计人民币8.65万元。另查明,S省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9年12月9日,属于中国移动(香港)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类型为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 请分析郑某和黄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正确答案: 郑某、黄某不构成挪用公款罪、贪污罪的主体。理由是:郑某所在的S省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H市移动分公司不属于国有企业,其主体身份不是国家工作人员。S省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系中国移动(香港)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类型为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H移动分公司作为S省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的分支机构,其经济性质自然应与其母公司的经济性质相一致。
    中国移动(香港)有限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外商投资经营企业,虽然国有资产占有70%的股份,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国有资本控股、参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中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本公司财物,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精神,以及我国《公司法》规定,经济组织的性质应以其法人性质所决定而不能以国有资产所占比重所决定,即便国有资产占的比重很高,在其出资后已成为股份公司的法人财产,即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已经转变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所有权。因此,不能将国有控股企业与国有企业混为一体。
    本案中二被告人挪用及侵占的财产不属于国有企业财产,郑某也非受国有投资主体委派行使监督、管理职权,不能以国家工作人员论。故本案应以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认定。

  • 第21题:

    江某与郑某是同一家电脑公司的工作人员,二人同住一间集体宿舍。某日,郑某将自己的信用卡交江某保管,3天后索回。1周后,郑某发现自己的信用卡丢失,到银行挂失时得知卡上的15万元已被人取走,郑某报案后,侦查人员找到江某,江某承认郑某将信用卡交其保管时私下取走现金。江某的行为构成()。

    • A、侵占罪
    • B、信用卡诈骗罪
    • C、盗窃罪
    • D、诈骗罪

    正确答案:B

  • 第22题:

    判断题
    在我国受贿罪的构成要件中,受贿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收受贿赂的行为。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员工郑某为某县支行行长。郑某在一次作为嘉宾参加辖区内某信贷公司的商业庆典活动中,该公司向每位嘉宾赠送一部手机,价值人民币5000元,郑某收下后未登记交公。根据《中国建设银行员工违规处理办法》,对郑某行为应()处理。
    A

    郑某的行为具有普遍性,不应给予任何处分

    B

    郑某把收下的手机登记交公后可以不要处理

    C

    郑某把收下的手机登记交公后批评教育就可以

    D

    郑某收下手机后未登记交公,违反了廉洁从业规定,应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