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1题:
贸易结算用电能计量装置的互感器、电能表及其二次回路压降超差或其他非人为因素造成计量不准时,供电企业按何规定退补相应电量的电费?
(1)互感器或电能表误差超过允许值时,以“0”误差为基准,按检定后的误差值计算退补电量。退补时间应从上次检定换装投运之日起至误差超差被发现之日止的1/2时间计算。
(2)二次回路电压降超差时,以允许的电压降为基准,按检验的实际值与基准值之差计算追补电量。
(3)其他非人为原因致使电能计量不准时,应以用户正常月份的用电量为基准,追补电量。
(4)退补期间,用户先按抄见电量如期交纳电费,误差确定后再行退补。
略
第2题:
能计量或计算出现差错,退补电量未正式确定前,用户()。
A可暂不交费
B应先按常月用电交付电费
C可与供电企业协商费电金额
D按电表记录电量交费
第3题:
客户电能计量装置发生故障的,选择使用()流程。
第4题:
因计量装置故障、错位表等原因需退补电量电费时,依据()的相关规定,确定退补电量电费的电量和金额。
第5题:
用户计量装置发生计量错误时,用户可等退补电量算清楚后再交纳电费。
第6题:
《供电营业规则》规定,如果计费电能计量装置计量不准,应按规定退补电费,在退补期间,客户先按抄表电量如期交纳电费,误差确定后,再行退补。
第7题:
《供电营业规则》规定,对不具备安装用电计量装置的临时用电客户,可按其()计收电费。
第8题:
《供电营业规则》规定,临时用电的客户应安装用电计量装置。对不具备安装条件的,可按其用电容量、使用时间、规定的电价计收电费。
第9题:
《供电营业规则》第八十一条规定:计算电量的倍率或铭牌倍率与实际不符的,以()为基准,按()退补电量,退补时间以()为准确定。退补电量未正式确定前,用户应先按()交付电费。
第10题:
用电计量装置接线错误、保险熔断、倍率不符等原因,使电能计量或计算出现差错时,供电企业应按什么规定退补相应电量的电费?
第11题:
《供电营业规则》第七十一条规定:在客户受电点内难以按电价类别分别装设用电计量装置时,可装设总的用电计量装置,然后按其不同电价类别的用电设备容量的比例或实际可能的用电量,确定不同的电价类别用电量的比例或定量进行计算,分别计价,供电企业每年至少对上述比例或定量核定()。
第12题:
对未安装用电计量装置的临时用电客户,供电企业应如何计收电量电费?
第13题:
用户计量装置发生计量错误时,用户可等退补电量算清楚后再交纳电费。
A对
B错
第14题:
如果客户有多个计量装置,在退补电量电费时,一定要正确选择要退补的户号。
A对
B错
第15题:
《供电营业规则》第八十六条规定:对月用电量较大的用户,供电企业可按用户月电费确定()收费,并于()结清当月电费。收费次数与供电企业与用户协商确定,一般每月()。
第16题:
《供电营业规则》规定,对月用电量较大的客户,供电企业可按客户月电费确定每月份若干次收费,并于抄表后结清当月电费。
第17题:
《供电营业规则》规定,用电计量装置接线错误、保险熔断、倍率不符等原因,使电能计量或计算出现差错时,供电企业应按规定退补相应电量的电费,退补电量未正式确定前,用户应()。
第18题:
用电计量装置接线错误、熔断器熔断、倍率不符等原因,使电能计量或计算出现差错时,供电企业应如何退补电费?
第19题:
《供电营业规则》规定:在用户受电点内难以按电价类别分别装设用电计量装置时,应如何确定其电量?
第20题:
《供电营业规则》第八十条规定:其他非人为原因致使计量记录不准时,以()为基准,退补电量,退补时间按()确定。退补期间,用户先按()如期交纳电费,误差确定后,再行退补。
第21题:
《供电营业规则》第八十一条规定:电压互感器保险熔断的,按()补收相应电量的电费;无法计算的,以()为基准,按()补收相应电量的电费,补收时间按()或按()记录确定。
第22题:
《供电营业规则》第八十一条规定:计费计量装置接线错误的,以其()为基数,按()退补电量,退补时间从()起至()止。
第23题:
《供电营业规则》规定,临时用电用户未装用电计量装置的,如何收取电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