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gle.com

甲将一辆汽车出卖给乙,合同约定价款40万元,由乙分5期支付完成。甲先将汽车交付给乙,但是明确约定在乙付清全部款项之前,甲保留对该汽车的所有权。此后,甲又将该车以35万元的价格出卖给不知情的丙,并以指示交付的方式完成交付。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乙对汽车的占有为直接占有、他主占有、有权占有 B.因汽车已经交付给乙。乙即取得汽车的所有权 C.丙对甲、乙之间的交易不知情,可以根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汽车所有权 D.丙不能依甲的指示交付取得汽车所有权

题目
甲将一辆汽车出卖给乙,合同约定价款40万元,由乙分5期支付完成。甲先将汽车交付给乙,但是明确约定在乙付清全部款项之前,甲保留对该汽车的所有权。此后,甲又将该车以35万元的价格出卖给不知情的丙,并以指示交付的方式完成交付。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乙对汽车的占有为直接占有、他主占有、有权占有
B.因汽车已经交付给乙。乙即取得汽车的所有权
C.丙对甲、乙之间的交易不知情,可以根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汽车所有权
D.丙不能依甲的指示交付取得汽车所有权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B,C,D
解析:
本题涉及所有权保留的买卖合同问题。甲已将汽车交付给乙,乙直接对该汽车进行事实上的管领和控制。故乙对汽车的占有为直接占有。又因甲与乙约定的汽车买卖合同为所有权保留的买卖,在乙付清全部款项之前,汽车的所有权仍归甲享有。故乙对汽车的占有为他主占有。乙对汽车的占有是基于买卖合同的占有,故乙对汽车的占有是有权占有。因此,选项A正确。因为甲仍保留该汽车的所有权,甲、丙之间的买卖合同为有权处分,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故选项B、选项C错误。依据《物权法》第26条,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故选项D错误。本题正确选项为BCD。
更多“甲将一辆汽车出卖给乙,合同约定价款40万元,由乙分5期支付完成。甲先将汽车交付给乙,但是明确约定在乙付清全部款项之前,甲保留对该汽车的所有权。此后,甲又将该车以35万元的价格出卖给不知情的丙,并以指示交付的方式完成交付。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将自己的一辆宝马汽车以30万元的价格卖给乙,首付10万,剩余借款分四次支付,每月支付5万元,价款付清之前甲保留所有权。在乙支付了首笔10万元之后,甲将汽车交付给乙,但未登记过户。在乙支付了25万元后,乙将该车以28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丙,并将该车交付给丙。甲得知后,向乙索要该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B.曱有权向乙要回该车
    C.丙构成善意取得
    D.乙可以付清剩余款项,获得汽车所有权


    答案:D
    解析:
    考点:分期付款买卖、所有权保留
    讲解:关于乙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因为甲保留所有权,故乙将汽车转卖给丙,属于无权处分。《买卖合同解释》第3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据此,无权处分不再影响合同的效力,故乙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完全有效,A项错误。
    《买卖合同解释》第35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约定所有权保留,在标的物所有权转移前,买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出卖人造成损害,出卖人主张取回标的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未按约定支付价款的;(二)未按约定完成特定条件的;(三)将标的物出卖、出质或者作出其他不当处分的。”本题中,乙擅自将汽车转卖给丙,甲作为保留所有权人,似乎有权行使取回权。但是,《买卖合同解释》第36条第1款规定:“买受人已经支付标的物总价款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出卖人主张取回标的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题中,乙支付价款超过了合同总价款的75%,故甲不能行使取回权。所以,B项错误。
    根据《物权法》第106条规定,善意取得要求买受人善意而不知情,本题中汽车登记在甲的名下,第三人丙明知乙不享有该车的所有权,不属于善意,故而不能构成善意取得,C项错误。
    本题中,因为甲不能行使取回权,故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照常履行。如果乙付清余款,则所有权保留的解除条件成就,乙自动取得该汽车的所有权。之后,乙可以要求甲将汽车过户给自己,然后自己再过户给丙。

  • 第2题:

    6月1日,甲将自有的一辆小汽车卖给乙;合同签订后,乙依约支付购车款5万元。6月2日,甲又以8万元的价格将该车卖给不知情的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丙交付定金2万元。6月5日上午,甲将该车交付给乙;6月5日下午甲将该车过户给丙。有关本案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B.甲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C.乙取得小汽车的所有权
    D.丙取得小汽车的所有权

    答案:C
    解析:
    (1)选项AB:一物多卖不影响合同效力;(2)选项CD:出卖人将标的物(特殊动产)交付给买受人之一,又为其他买受人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已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将标的物所有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第3题:

    甲向乙购买价值25万元的汽车一辆。双方约定:甲先交付10万元,乙即将车交付甲,其余款项由甲分三次付清,乙保留汽车所有权至甲付清全部车款之时。收到甲交付的10万元车款后,乙将车交付甲,但未办理车辆过户登记。在甲付清全部车款前,乙又以30万元的价格将该车卖给不知情的丙,双方办理了车辆过户登记,按约定由丙直接向甲请求返还该汽车。丙向乙付清30万元车款后即向甲请求支付,方知该汽车已被甲出质给不知情的债权人丁,丁因保管不当致车毁损,遂将汽车送戊修理厂维修,因丁无力支付8万元维修费,汽车被戊扣留。丙向戊请求返还汽车遭拒,遂诉讼。
    诉讼发生时,该汽车上存在的有效物权包括( )。


    A.甲对该汽车的所有权
    B.乙对该汽车的所有权
    C.丙对该汽车的所有权
    D.丁对该汽车的质权
    E.戊对该汽车的留置权

    答案:C,D,E
    解析:
    选项ABC:甲未取得汽车的所有权,乙对汽车的所有权由丙继受取得;选项D:丁善意取得质权;选项E:戊善意取得留置权。

  • 第4题:

    甲向乙购买价值25万元的汽车一辆。双方约定:甲先交付10万元,乙即将车交付甲,其余款项由甲分三次付清,乙保留汽车所有权至甲付清全部车款之时。收到甲交付的10万元车款后,乙将车交付甲,但未办理车辆过户登记。在甲付清全部车款前,乙又以30万元的价格将该车卖给不知情的丙,双方办理了车辆过户登记,按约定由丙直接向甲请求返还该汽车。丙向乙付清30万元车款后即向甲请求支付,方知该汽车已被甲出质给不知情的债权人丁,丁因保管不当致车毁损,遂将汽车送戊修理厂维修,因丁无力支付8万元维修费,汽车被戊扣留。丙向戊请求返还汽车遭拒,遂诉讼。

    根据乙与丙的约定,该汽车所有权变动的交付方式属于(  )。

    A.观念交付
    B.拟制交付
    C.简易交付
    D.指示交付
    E.占有改变

    答案:A,D
    解析:
    (1)选项ACDE:简易交付、占有改定和指示交付,通常合称为观念交付;指示交付,是指在设立和转让动产物权时,如果动产由第三人所占有,则出让人可将其对第三人享有的返还请求权转让给受让人,以代替动产的现实交付;(2)选项B:拟制交付是将仓单、提单等物权证券拟制成动产,进而将其交付视为动产的现实交付。

  • 第5题:

    甲向乙购买价值25万元的汽车一辆。双方约定:甲先交付10万元,乙即将车交付甲,其余款项由甲分三次付清,乙保留汽车所有权至甲付清全部车款之时。收到甲交付的10万元车款后,乙将车交付甲,但未办理车辆过户登记。在甲付清全部车款前,乙又以30万元的价格将该车卖给不知情的丙,双方办理了车辆过户登记,按约定由丙直接向甲请求返还该汽车。丙向乙付清30万元车款后即向甲请求支付,方知该汽车已被甲出质给不知情的债权人丁,丁因保管不当致车毁损,遂将汽车送戊修理厂维修,因丁无力支付8万元维修费,汽车被戊扣留。丙向戊请求返还汽车遭拒,遂诉讼。
    下列关于甲、乙之间买卖合同效力及类型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
    B.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分期付款买卖合同
    C.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附条件买卖合同
    D.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附期限买卖合同
    E.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效力待定

    答案:A,B
    解析:
    选项AE:没有特殊情况,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2)选项B: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是指买受人将应付的总价款在一-定期间内“至少分3次”向出卖人支付的买卖合同;选项CD:期限是必然能到来的,条件是可能发生的;甲乙之间的合同非附条件或附期限合同。

  • 第6题:

    (2016年)甲向乙购买价值25万元的汽车一辆。双方约定:甲先交付10万元,乙即将车交付甲,其余款项由甲分三次付清,乙保留汽车所有权至甲付清全部车款之时。收到甲交付的10万元车款后,乙将车交付甲,但未办理车辆过户登记。在甲付清全部车款前,乙又以30万元的价格将该车卖给不知情的丙,双方办理了车辆过户登记,按约定由丙直接向甲请求返还该汽车。丙向乙付清30万元车款后即向甲请求交付,方知该汽车已被甲出质给不知情的债权人丁,丁因保管不当致车毁损,遂将汽车送戊修理厂维修,因丁无力支付8万元维修费,汽车被戊扣留。丙向戊请求返还汽车遭拒,遂提起诉讼。
    下列关于本案物权变动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根据甲、乙约定,乙向甲完成汽车交付,甲即取得该汽车所有权
    B.根据甲、乙约定,甲付清汽车余款前,该汽车所有权仍属于乙
    C.丙善意取得汽车所有权
    D.丁善意取得对汽车质权
    E.丙继受取得汽车所有权

    答案:B,E
    解析:
    (1)选项AB: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原则上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但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所有权保留条款”,即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2)选项CE:乙将该汽车转让给丙属于有权处分,所以丙不适用善意取得(也就不考虑原始取得);丙通过指示交付取得所有权,属于继受取得;(3)选项D:债权人丁若尽到合理的谨慎义务,应知汽车的登记状态是,转让前登记在乙的名下,转让后过户至丙的名下,并非甲所有,故丁非属“善意”,不能善意取得质权。

  • 第7题:

    甲向乙购买价值25万元的汽车一辆。双方约定:甲先交付10万元,乙即将车交付甲,其余款项由甲分三次付清,乙保留汽车所有权至甲付清全部车款之时。收到甲交付的10万元车款后,乙将车交付甲,但未办理车辆过户登记。在甲付清全部车款前,乙又以30万元的价格将该车卖给不知情的丙,双方办理了车辆过户登记,按约定由丙直接向甲请求返还该汽车。丙向乙付清30万元车款后即向甲请求交付,方知该汽车已被甲出质给债权人丁,丁因保管不当致车毁损,遂将汽车送戊修理厂维修,因丁无力支付8万元维修费,汽车被戊扣留。丙向戊请求返还汽车遭拒,遂诉讼。
    根据乙与丙的约定,该汽车所有权变动的交付方式属于(  )。

    A.观念交付
    B.拟制交付
    C.简易交付
    D.指示交付
    E.占有改定

    答案:A,D
    解析:
    (1)选项ACDE:简易交付、占有改定和指示交付,通常合称为观念交付;指示交付,是指在设立和转让动产物权时,如果动产由第三人所占有,则出让人可将其对第三人享有的返还请求权转让给受让人,以代替动产的现实交付;(2)选项B:拟制交付是将仓单、提单等物权证券拟制成动产,进而将其交付视为动产的现实交付。

  • 第8题:

    甲向乙购买价值25万元的汽车一辆。双方约定:甲先交付10万元,乙即将车交付甲,其余款项由甲分三次付清,乙保留汽车所有权至甲付清全部车款之时。收到甲交付的10万元车款后,乙将车交付甲,但未办理车辆过户登记。在甲付清全部车款前,乙又以30万元的价格将该车卖给不知情的丙,双方办理了车辆过户登记,按约定由丙直接向甲请求返还该汽车。丙向乙付清30万元车款后即向甲请求交付,方知该汽车已被甲出质给债权人丁,丁因保管不当致车毁损,遂将汽车送戊修理厂维修,因丁无力支付8万元维修费,汽车被戊扣留。丙向戊请求返还汽车遭拒,遂诉讼。
    下列关于本案中物权变动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乙向甲完成汽车交付,甲即取得该汽车所有权
    B.甲付清汽车余款前,该汽车所有权仍属于乙
    C.丙善意取得汽车所有权
    D.丁善意取得对汽车质权
    E.丙继受取得汽车所有权

    答案:B,E
    解析:
    (1)选项AB: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原则上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但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所有权保留条款”,即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2)选项CE:乙将该汽车转让给丙属于有权处分,所以丙不适用善意取得(也就不考虑原始取得);丙通过指示交付取得所有权,属于继受取得;(3)选项D:债权人丁若尽到合理的谨慎义务,应知汽车的登记状态是,转让前登记在乙的名下,转让后过户至丙的名下,并非甲所有,故丁非属“善意”,不能善意取得质权。

  • 第9题:

    甲将自己的一辆汽车卖给乙并交付,双方约定价款分五期交付,在未付清价款前车辆仍归甲所有,双方未办理车辆过户手续。次日,知情的丙出更高的价格向甲买车,甲又将该车卖给丙,并将车辆过户给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已经将车交付给乙,乙取得车辆的所有权
    • B、丙明知乙已经将车买下,故其与甲订立的买卖合同无效
    • C、丙已经办理车辆过户登记,取得该车的所有权
    • D、乙有权请求将该车登记到自己名下

    正确答案:D

  • 第10题:

    6月1日,甲将自有的一辆小汽车卖给乙;合同签订后,乙依约支付购车款5万元。6月2日,甲又以8万元的价格将该车卖给不知情的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丙交付定金2万元。6月5日上午,甲将该车交付给乙;6月5日下午甲将该车过户给丙。有关本案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乙、丙均不能取得汽车的所有权
    • B、乙、丙应当抽签决定该小汽车的归属
    • C、乙取得小汽车的所有权
    • D、丙取得小汽车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C

  • 第11题:

    多选题
    甲、乙约定,甲将一辆汽车以30万元的价格出卖给乙,乙分期支付价款,在乙支付全部价款之前,甲保留汽车所有权。甲将汽车交付给了乙,但双方未办理所有权保留登记手续。对于甲实施的下列行为,表述正确的有()。
    A

    因汽车质量问题,乙将汽车交给甲修理期间,甲将该车以25万元的价格出卖给不知情的丙,并完成现实交付,自甲对丙完成现实交付时,丙取得汽车所有权

    B

    因汽车质量问题,乙将汽车交给甲修理期间,甲将该车质押给不知情的丙,并完成现实交付,在甲对丙完成现实交付时,丙取得汽车质权

    C

    因汽车质量问题,乙将汽车交给甲修理期间,甲将汽车交给不知情的丙修理,若甲不对丙支付到期修理费用,丙对该汽车可行使留置权

    D

    假设在乙直接占有汽车期间,甲将该车出卖给不知情的丙(甲对丙谎称汽车系出租给乙的),并对丙完成指示交付,则甲对丙完成指示交付时,丙取得该汽车所有权


    正确答案: A,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甲将其1辆汽车出卖给乙,约定价款30万元。乙先付了20万元,余款在6个月内分期支付。在分期付款期间,甲先将汽车交付给乙,但明确约定付清全款后甲才将汽车的所有权移转给乙。之后,甲又将该汽车以20万元的价格卖给不知情的丙,并以指示交付的方式完成交付。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有(  )。
    A

    在乙分期付款期间,汽车已经交付给乙,乙即取得汽车的所有权

    B

    在乙分期付款期间,汽车虽然已经交付给乙,但甲保留了汽车的所有权,故乙不能取得汽车的所有权

    C

    丙对甲、乙之间的交易不知情,可以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汽车所有权

    D

    丙不能依甲的指示交付取得汽车所有权


    正确答案: B,A
    解析:
    AB两项,动产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在本题中,双方在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所有权保留条款,因此,乙在分期付款期间,不能取得汽车的所有权;C项,甲作为所有权人将汽车卖给丙,并非无权处分,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D项,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因此,丙可以依甲的指示交付取得汽车的所有权。

  • 第13题:

    甲将自己的一辆宝马汽车以30万元的价格卖给乙,首付10万,剩余借款分四次支付,每月支付5万元,价款付清之前甲保留所有权。在乙支付了首笔10万元之后,甲将汽车交付给乙,但未登记过户。在乙支付了 25万元后,乙将该车以28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丙,并将该车交付给丙。甲得知后,向乙索要该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B.甲有权向乙要回该车
    C.丙构成善意取得 D.乙可以付清剩余款项,获得汽车所有权


    答案:D
    解析:
    考点:分期付款买卖、所有权保留
    讲解:关于乙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因为甲保留所有权,故乙将汽车转卖给丙,属于无权处分。《买卖合同解释》第3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据此,无权处分不再影响合同的效力,故乙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完全有效,A项错误。
    《买卖合同解释》第35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约定所有权保留,在标的物所有权转移前,买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出卖人造成损害,出卖人主张取回标的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未按约定支付价款的;(二)未按约定完成特定条件的;(三)将标的物出卖、出质或者作出其他不当处分的。”本题中,乙擅自将汽车转卖给丙,甲作为保留所有权人,似乎有权行使取回权。但是,《买卖合同解释》第36条第1款规定:“买受人已经支付标的物总价款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出卖人主张取回标的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题中,乙支付价款超过了合同总价款的75%,故甲不能行使取回权。所以,B项错误。
    根据《物权法》第106条规定,善意取得要求买受人善意而不知情,本题中汽车登记在甲的名下,第三人丙明知乙不享有该车的所有权,不属于善意,故而不能构成善意取得,C项错误。
    本题中,因为甲不能行使取回权,故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照常履行。如果乙付清余款,则所有权保留的解除条件成就,乙自动取得该汽车的所有权。之后,乙可以要求甲将汽车过户给自己,然后自己再过户给丙。

  • 第14题:

    6 月 1 日,甲将自有的一辆小汽车卖给乙;合同签订后,乙依约支付购车款 5 万元。 6 月 2 日,甲又以 8 万元的价格将该车卖给不知情的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丙交付定金 2 万元。 6 月 5 日上午,甲将该车交付给乙; 6 月 5 日下午甲将该车过户给丙。有关本案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B.甲、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C.乙取得小汽车的所有权
    D.丙取得小汽车的所有权

    答案:C
    解析:
    ( 1 )选项 AB :一物多卖不影响合同效力;( 2 )选项 CD :对车而言,交付更“牛”,已受领交付的买受人乙有权请求将标的物所有权登记在自己名下。

  • 第15题:

    甲向乙购买价值25万元的汽车一辆。双方约定:甲先交付10万元,乙即将车交付甲,其余款项由甲分三次付清,乙保留汽车所有权至甲付清全部车款之时。收到甲交付的10万元车款后,乙将车交付甲,但未办理车辆过户登记。在甲付清全部车款前,乙又以30万元的价格将该车卖给不知情的丙,双方办理了车辆过户登记,按约定由丙直接向甲请求返还该汽车。丙向乙付清30万元车款后即向甲请求交付,方知该汽车已被甲出质给债权人丁,丁因保管不当致车毁损,遂将汽车送戊修理厂维修,因丁无力支付8万元维修费,汽车被戊扣留。丙向戊请求返还汽车遭拒,遂诉讼。
    诉讼发生时,该汽车上存在的有效物权包括(  )。

    A.甲对该汽车的所有权
    B.乙对该汽车的所有权
    C.丙对该汽车的所有权
    D.丁对该汽车的质权
    E.戊对该汽车的留置权

    答案:C,E
    解析:
    (1)选项ABC:甲未取得汽车的所有权,乙对汽车的所有权由丙继受取得;(2)选项D:丁不能善意取得质权;(3)选项E:戊善意取得留置权。

  • 第16题:

    甲向乙购买价值25万元的汽车一辆。双方约定:甲先交付10万元,乙即将车交付甲,其余款项由甲分三次付清,乙保留汽车所有权至甲付清全部车款之时。收到甲交付的10万元车款后,乙将车交付甲,但未办理车辆过户登记。在甲付清全部车款前,乙又以30万元的价格将该车卖给不知情的丙,双方办理了车辆过户登记,按约定由丙直接向甲请求返还该汽车。丙向乙付清30万元车款后即向甲请求交付,方知该汽车已被甲出质给债权人丁,丁因保管不当致车毁损,遂将汽车送戊修理厂维修,因丁无力支付8万元维修费,汽车被戊扣留。丙向戊请求返还汽车遭拒,遂诉讼。
    下列关于甲、乙之间买卖合同效力及类型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
    B.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分期付款买卖合同
    C.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附条件买卖合同
    D.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附期限买卖合同
    E.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效力待定

    答案:A,B
    解析:
    (1)选项AE:通常情况下,买卖合同自成立时生效;(2)选项B: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是指买受人将应付的总价款在一定期间内“至少分3次”向出卖人支付的买卖合同(2019年教材已删除);(3)选项CD:期限是必然能到来的,条件是可能发生的;甲、乙之间的合同非附条件或附期限合同。

  • 第17题:

    (2016年)甲向乙购买价值25万元的汽车一辆。双方约定:甲先交付10万元,乙即将车交付甲,其余款项由甲分三次付清,乙保留汽车所有权至甲付清全部车款之时。收到甲交付的10万元车款后,乙将车交付甲,但未办理车辆过户登记。在甲付清全部车款前,乙又以30万元的价格将该车卖给不知情的丙,双方办理了车辆过户登记,按约定由丙直接向甲请求返还该汽车。丙向乙付清30万元车款后即向甲请求交付,方知该汽车已被甲出质给不知情的债权人丁,丁因保管不当致车毁损,遂将汽车送戊修理厂维修,因丁无力支付8万元维修费,汽车被戊扣留。丙向戊请求返还汽车遭拒,遂提起诉讼。
    诉讼发生时,该汽车上存在的有效物权包括( )。

    A.甲对该汽车的所有权
    B.乙对该汽车的所有权
    C.丙对该汽车的所有权
    D.丁对该汽车的质权
    E.戊对该汽车的留置权

    答案:C,E
    解析:
    (1)选项ABC:甲未取得汽车的所有权,乙对汽车的所有权由丙继受取得;(2)选项D:丁不能善意取得质权;(3)选项E:根据题意推知戊不知汽车不归丁所有,可善意取得留置权。

  • 第18题:

    甲向乙购买价值25万元的汽车一辆。双方约定:甲先交付10万元,乙即将车交付甲,其余款项由甲分三次付清,乙保留汽车所有权至甲付清全部车款之时。收到甲交付的10万元车款后,乙将车交付甲,但未办理车辆过户登记。在甲付清全部车款前,乙又以30万元的价格将该车卖给不知情的丙,双方办理了车辆过户登记,按约定由丙直接向甲请求返还该汽车。丙向乙付清30万元车款后即向甲请求支付,方知该汽车已被甲出质给不知情的债权人丁,丁因保管不当致车毁损,遂将汽车送戊修理厂维修,因丁无力支付8万元维修费,汽车被戊扣留。丙向戊请求返还汽车遭拒,遂诉讼。
    下列关于本案物权变动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乙向甲完成汽车交付,甲即取得该汽车所有权
    B.甲付清汽车余款前,该汽车所有权仍属于乙
    C.丙善意取得汽车所有权
    D.丁善意取得对汽车质权
    E.丙继受取得汽车所有权

    答案:B,D,E
    解析:
    选项 AB: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所 有权原则上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 但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所有权保留条款”,如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选项CE:乙将该汽车转让给丙属于有权处分,所以丙不适用善意取得;丙通过指示交付取得所有权,属于继受取得;
    选项D:甲将不享有所有权的汽车出质给不知情的丁,丁可善意取得质权。

  • 第19题:

    (2016年)甲向乙购买价值25万元的汽车一辆。双方约定:甲先交付10万元,乙即将车交付甲,其余款项由甲分三次付清,乙保留汽车所有权至甲付清全部车款之时。收到甲交付的10万元车款后,乙将车交付甲,但未办理车辆过户登记。在甲付清全部车款前,乙又以30万元的价格将该车卖给不知情的丙,双方办理了车辆过户登记,按约定由丙直接向甲请求返还该汽车。丙向乙付清30万元车款后即向甲请求交付,方知该汽车已被甲出质给不知情的债权人丁,丁因保管不当致车毁损,遂将汽车送戊修理厂维修,因丁无力支付8万元维修费,汽车被戊扣留。丙向戊请求返还汽车遭拒,遂提起诉讼。
    根据乙与丙的约定,该汽车所有权变动的交付方式属于( )。

    A.观念交付
    B.拟制交付
    C.简易交付
    D.指示交付
    E.占有改定

    答案:A,D
    解析:
    (1)选项ACDE:简易交付、占有改定和指示交付,通常合称为观念交付;指示交付,是指在设立和转让动产物权时,如果动产由第三人所占有,则出让人可将其对第三人享有的返还请求权转让给受让人,以代替动产的现实交付;(2)选项B:拟制交付是将仓单、提单等物权证券拟制成动产,进而将其交付视为动产的现实交付。

  • 第20题:

    甲向乙购买价值25万元的汽车一辆。双方约定:甲先交付10万元,乙即将车交付甲,其余款项由甲分三次付清,乙保留汽车所有权至甲付清全部车款之时。收到甲交付的10万元车款后,乙将车交付甲,但未办理车辆过户登记。在甲付清全部车款前,乙又以30万元的价格将该车卖给不知情的丙,双方办理了车辆过户登记,按约定由丙直接向甲请求返还该汽车。丙向乙付清30万元车款后即向甲请求支付,方知该汽车已被甲出质给不知情的债权人丁,丁因保管不当致车毁损,遂将汽车送戊修理厂维修,因丁无力支付8万元维修费,汽车被戊扣留。丙向戊请求返还汽车遭拒,遂诉讼。

    (该题考查的知识点2018年教材已经删除)71.下列关于甲、乙之间买卖合同效力及类型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
    B.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分期付款买卖合同
    C.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附条件买卖合同
    D.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附期限买卖合同
    E.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效力待定

    答案:A,B
    解析:
    (1)选项AE:没有特殊情况,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2)选项B: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是指买受人将应付的总价款在一定期间内“至少分3次”向出卖人支付的买卖合同(2018年教材删除)。(3)选项CD:期限是必然能到来的,条件是可能发生的;甲乙之间的合同非附条件或附期限合同。

  • 第21题:

    甲将其1辆汽车出卖给乙,约定价款30万元。乙先付了20万元,余款在6个月内分期支付。在分期付款期间,甲先将汽车交付给乙,但明确约定付清全款后甲才将汽车的所有权移转给乙。嗣后,甲又将该汽车以20万元的价格卖给不知情的丙,并以指示交付的方式完成交付。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在乙分期付款期间,汽车已经交付给乙,乙即取得汽车的所有权
    • B、在乙分期付款期间,汽车虽然已经交付给乙,但甲保留了汽车的所有权,故乙不能取得汽车的所有权
    • C、丙对甲、乙之间的交易不知情,可以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汽车所有权
    • D、丙不能依甲的指示交付取得汽车所有权

    正确答案:B

  • 第22题:

    单选题
    6月1日,甲将自有的一辆小汽车卖给乙;合同签订后,乙依约支付购车款5万元。6月2日,甲又以8万元的价格将该车卖给不知情的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丙交付定金2万元。6月5日上午,甲将该车交付给乙;6月5日下午甲将该车过户给丙。有关本案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

    乙、丙均不能取得汽车的所有权

    B

    乙、丙应当抽签决定该小汽车的归属

    C

    乙取得小汽车的所有权

    D

    丙取得小汽车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 A
    解析: 出卖人将标的物(特殊动产)交付给买受人之一,又为其他买受人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已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将标的物所有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第23题:

    多选题
    下列买卖合同中,应由乙承担风险的是(  )。
    A

    甲将一批大米交给丙运输,甲听说丙起运后不久部分大米被海水浸泡,在丙运至目的地之前,甲于3月1日与乙订立买卖合同,将全部大米出卖给乙,合同订立前,甲告知乙部分大米被浸泡的事实,乙同意购买

    B

    甲、乙约定甲将一头牛交给乙试用,价款5000元,试用期1个月,乙试用半个月后,乙将该牛出租给丙,约定租期6个月,丙使用期间,该牛因雷击死亡

    C

    甲将汽车出卖给乙,约定乙分5年支付价款,在乙支付全部价款之前,甲保留汽车所有权。甲将汽车交付给乙后不久,该汽车在地震中毁损灭失

    D

    甲将房屋出卖给乙,约定自买卖合同成立之日起,风险由乙承担,甲将房屋建好后,尚未向乙交付房屋,房屋因泥石流毁损灭失


    正确答案: C,B
    解析:
    A项,《合同法》第144条规定,在途货物买卖,若当事人未约定风险负担的规则,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风险由买受人承担。《买卖合同解释》第13条规定,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在合同成立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标的物已经毁损、灭失却未告知买受人,买受人主张出卖人负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B项,《买卖合同解释》第41条第2款规定,在试用期内,买受人对标的物实施了出卖、出租、设定担保物权等非试用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买受人同意购买。乙的出租行为应视为乙认可试用买卖,买卖合同已经生效,并且甲已经相当交付买卖标的物,风险应由乙承担。
    CD两项,《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