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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法院在审理张某自诉伤害案中,发现被告人还实施过抢劫。对此,下列哪种做法是正确的?( )A.继续审理伤害案,将抢劫案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 B.鉴于伤害案属于可以公诉的案件,将伤害案与抢劫案一并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 C.继续审理伤害案,建议检察院对抢劫案予以起诉 D.对伤害案延期审理,待检察院对抢劫案起诉后一并予以审理

题目
某法院在审理张某自诉伤害案中,发现被告人还实施过抢劫。对此,下列哪种做法是正确的?( )

A.继续审理伤害案,将抢劫案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
B.鉴于伤害案属于可以公诉的案件,将伤害案与抢劫案一并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
C.继续审理伤害案,建议检察院对抢劫案予以起诉
D.对伤害案延期审理,待检察院对抢劫案起诉后一并予以审理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立案的问题。抢劫案属于需要立案侦查才能查明的公诉案件,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因此,人民法院应当将抢劫案移送公安机关侦查。
更多“某法院在审理张某自诉伤害案中,发现被告人还实施过抢劫。对此,下列哪种做法是正确的?( )”相关问题
  • 第1题:

    下列哪些自诉案件既可以调解又可以进行反诉?( )

    A.被害人胡某起诉被告人吴某侵占案

    B.被害人李某起诉被告人乔某侵犯其通信自由案

    C.‘被告人王某抢劫一案,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由被害人周某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并开庭审判的

    D.被告人钱某重婚案,钱某的妻子向法院提起诉讼的


    正确答案:ABD
    76.答案:A、B、D 考点:自诉案件讲解:《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97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告诉才处理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可以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进行调解。根据该解释第206条的规定,告诉才处理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该解释第203条规定:对于《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 (3)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即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不适用调解。选项C属于《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3)项规定的案件,因此不适用调解和反诉。依题意,本题正确答案为A、B、D项。

  • 第2题:

    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某、于某、陈某故意杀人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后,李某提出上诉,于某、陈某未上诉。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李某因病死亡。对此,二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A.对被告人李某宣布终止审理

    B.对被告人李某宣告无罪

    C.对被告人于某、陈某作出判决或裁定

    D.对此案裁定终止审理


    正确答案:ACD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9条的规定,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一审人民法院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审理后的处理方式有三种:驳回上诉或抗诉,维持原判;改判;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CD。

  • 第3题:

    在刘某(15岁,涉嫌抢劫)一案的审理过程中,应当贯彻不公开审理的原则,下列做法不符合这一原则的是:( )

    A.法院不准新闻记者采访报道

    B.法院宣布对于刘某涉嫌抢劫的审理过程不公开

    C.法院审理结束后,为了刘某的健康成长,决定不公开宣告判决

    D.法院允许刘某的父母到场


    正确答案:C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3条第l款的规定,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故而在我国,无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宣告判决都必须公开。

  • 第4题:

    某法院决定开庭审理张某贪污案,被告人张某在开庭前突发心脏病死亡。该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裁定撤销案件

    B.宣告被告人张某无罪

    C.裁定终止审理

    D.退回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处理


    正确答案:C

  • 第5题:

    黄某故意伤害张某案一审判决生效后,被告人黄某的父亲对判决不服,想向法院提出申诉,以下哪些理由能够导致法院重新审判案件?()

    A:找到另一个目击证人可以证明当时不是黄某致张某受伤,而是另一路过之人致张某受伤
    B:证明黄某故意伤害主要证据,也就是两位证人的证言之间存在着矛盾,一位说是黄某打伤张某,而另一位说是张某自己跌倒的,而法院采信了对黄某不利的证据
    C:黄某伤害张某是事实,但黄某当时的主观心态是过失,而不是故意,法院在审理此案时适用的法律错误
    D:审判该案的审判人员李某在不久被发现在另一起故意杀人案的审理中接受被告人的贿赂而被双规

    答案:A,B,C
    解析:
    【考点】再审的理由。详解:《刑事诉讼法》第242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2)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4)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5)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A、B、C项分别符合第1~3项的规定,D项不符合第5项的规定,故本题选A、B、C项。

  • 第6题:

    下列哪些选项属于法院应当终止审理的情形?

    A:张某涉嫌销售赃物一案,经审理认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
    B:赵某涉嫌抢劫一案,赵某在第一审开庭审理前发病猝死的
    C:李某以遭受遗弃为由提起自诉,法院审查后不予立案的
    D:王某以遭受虐待为由提起自诉,后又撤回自诉的

    答案:B,D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本题A项,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5条第1项的情形,应当宣告其无罪;B项,犯罪嫌疑人在开庭前死亡,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5条第5项的情形,且没有《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41条第1款第3项规定的情形,因此应当终止审理。选项C,《刑事诉讼法》第205条第1款第2项规定,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法院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选项D,王某提出自诉的案由是虐待,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条第1款第1项的规定,属于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中告诉才处理的范围,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第4项的规定,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应当终止审理。综上,本题答案为BD。

  • 第7题:

    某县人民法院在审判林某抢夺案的过程中,发现林某在抢夺时还曾经使用凶器,县人民法院的做法哪种是正确的?

    A:应当裁定终止审理
    B: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C:应当建议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
    D: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或者变更起诉

    答案:D
    解析:
    《刑诉解释》第243条规定,审判期间,人民法院发现新的事实,可能影响定罪的,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或者变更起诉。

  • 第8题:

    在刘某(15岁,涉嫌抢劫)一案的审理过程中,应当贯彻不公开审理的原则,下列做法不符合这一原则的是:()

    • A、法院不准新闻记者采访报道
    • B、法院宣布对于刘某涉嫌抢劫的审理过程不公开
    • C、法院审理结束后,为了刘某的健康成长,决定不公开宣告判决
    • D、法院允许刘某的父母到场

    正确答案:C

  • 第9题:

    王某(15岁,涉嫌抢劫)一案的审理过程应当不公开,下列做法不合法的有( )

    • A、法院宣布对于王某涉嫌抢劫的审理过程不公开
    • B、在判决作出以前,法院不向新闻记者透露任何可能推断出犯罪嫌疑人是王某的资料
    • C、法院允许王某的父母到场旁听审理过程
    • D、法院审理结束后,为了王某的健康成长,决定不公开宣告判决

    正确答案:D

  • 第10题:

    某法院决定开庭审理张某贪污案,被告人张某在开庭前突发心脏病死亡。该法院应当()。

    • A、裁定撤销案件
    • B、宣告被告人张某无罪
    • C、裁定终止审理
    • D、退回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处理

    正确答案:C

  • 第11题:

    单选题
    在刘某(15岁,涉嫌抢劫)一案的审理过程中,应当贯彻不公开审理的原则,下列做法不符合这一原则的是:()
    A

    法院不准新闻记者采访报道

    B

    法院宣布对于刘某涉嫌抢劫的审理过程不公开

    C

    法院审理结束后,为了刘某的健康成长,决定不公开宣告判决

    D

    法院允许刘某的父母到场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审判公开原则。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6条第1款的规定,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故而在我国,无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宣告判决都必须公开。

  • 第12题:

    单选题
    某法院决定开庭审理张某贪污案,被告人张某在开庭前突发心脏病死亡。该法院应当()。
    A

    裁定撤销案件

    B

    宣告被告人张某无罪

    C

    裁定终止审理

    D

    退回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处理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核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原则。被告人张某在法院开庭审判前死亡,因法院还没有正式开庭审理,不存在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材料,能够确认被告人无罪的情况,因此,法院应当裁定终止审理。

  • 第13题:

    下列哪些选项属于法院应当终止审理的情形?( )。

    A.张某涉嫌销售赃物一案,经审理认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

    B.赵某涉嫌抢劫一案,赵某在第一审开庭审理前发病猝死的

    C.李某以遭受遗弃为由提起自诉,法院审查后不予立案的

    D.王某以遭受虐待为由提起自诉,后又撤回自诉的


    正确答案:BD
    《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高法解释》第176条第(三)项规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第(九)项规定,被告人死亡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对于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材料,能够确认被告人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本题A项,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5条第(一)项规定,应当宣告其无罪。B项,犯罪嫌疑人在开庭前死亡,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5条第(五)项的规定,且没有《高法解释》第176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因此应当终止审理。选项C,《刑事诉讼法》第171条第1款第(二)项规定,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法院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选项D,王某提出自诉的案由是虐待,根据《高法解释》第1条第1款第(一)项的规定,属于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中告诉才处理的范围,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第(四)项的规定,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应当终止审理。综上,本题答案为BD。

  • 第14题:

    关于自诉案件的审理,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2008年试卷二第72题)

    A.甲、乙系一起伤害案件的自诉人,案件审理中甲撤回起诉,法院继续案件审理

    B.某伤害案,因捡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被害入提起自诉,审理中自诉入与被告人和解而撤回自诉,法院经审查准许

    C.某遗弃案,被告人在第二审程序中提出反诉,法院予以受理并与原自诉合并审理

    D.某侵犯知识产权案,第二审中当事人和解,法院裁定准许撤回自诉并撤销一审判决


    正确答案:ABD

  • 第15题:

    某市中级法院在审理自诉案件原告人李某提出上诉的案件时,该自诉案件的一审被告人张某对李某提出反诉。市中级法院对该反诉的处理是()。

    A.将本案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

    B.将张某的反诉与李某的上诉合并审理

    C.将张某的反诉与原自诉案件合并审理

    D.告知张某,应当另行起诉


    正确答案:D

  • 第16题:

    法院对于诉讼中有关情况的处理,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

    A.李某与王某商标权纠纷一案,法院审理过程中发现需要重新进行鉴定,法院裁定延期审理
    B.张某与钱某相邻权纠纷一案,钱某在去往法院开庭的路上突遇车祸,法院遂决定中止诉讼
    C.周某诉李某抵押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审理中发现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案又尚未审结,遂裁定诉讼中止
    D.甲公司诉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审理过程中甲公司与其他公司合并,法院裁定诉讼终结

    答案:C
    解析:
    此题考查裁定和决定的不同适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6条的规定,A项情形下应该延期审理,但法院应该“决定”延期审理,而不是“裁定”延期审理,故A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4条的规定。诉讼中止应该是适用“裁定”,而不是“决定”,故B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0条第1款第5项的规定,C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63条的规定,企业法人合并的,因合并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合并后的企业为当事人,法院不应裁定诉讼终结,因此D项错误。

  • 第17题:

    法院审理郑某涉嫌滥用职权犯罪案件,在宣告判决前,检察院发现郑某和张某接受秦某巨款,涉嫌贿赂犯罪。对于新发现犯罪嫌疑人和遗漏罪行的处理,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A:法院可以主动将张某、秦某追加为被告人一并审理
    B:检察院可以补充起诉郑某、张某和秦某的贿赂犯罪
    C:检察院可以将张某、秦某追加为被告人,要求法院一并审理
    D:检察院应当撤回起诉,将三名犯罪嫌疑人以两个罪名重新起诉

    答案:B,C
    解析:
    【考点】延期审理【详解】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458条规定,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发现被告人的真实身份或者犯罪事实与起诉书中叙述的身份或者指控犯罪事实不符的,或者事实、证据没有变化,但罪名、适用法律与起诉书不一致的,可以变更起诉;发现遗漏的同案犯罪嫌疑人或者罪行可以一并起诉和审理的,可以追加、补充起诉。据此,判决宣告前检察院发现张某和郑某涉嫌贿赂犯罪,对这一新的犯罪事实及同案犯罪嫌疑人,在申请延期审理的情况下,进行补充侦查;对于无需补充侦查的,则是由检察院补充、追加或者变更起诉。本题选择BC。

  • 第18题:

    某法院在审理张某自诉伤害案中,发现被告人还实施过抢劫。对此,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A:继续审理伤害案,将抢劫案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
    B:鉴于伤害案属于可以公诉的案件,将伤害案与抢劫案一并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
    C:继续审理伤害案,建议检察院对抢劫案予以起诉
    D:对伤害案延期审理,待检察院对抢劫案起诉后一并予以审理

    答案:A
    解析:
    【考点】自诉案件的第一审程序;立案管辖【详解】抢劫案件由公安机关立案管辖,法院没有侦查权,因此,法院在审理自诉案件时发现有的不属于法院直接受理的犯罪事实的,应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故选项C不正确。伤害案是自诉案件,由法院直接受理,不能随同抢劫案一并移送公安机关,故选项B不正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67条规定:“被告人实施两个以上犯罪行为,分别属于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对自诉部分的审理,适用本章的规定。”但这一规定并非强制性要求已经提起自诉的案件必须延期审理。为了避免诉讼的过分拖延,法院应继续审理伤害案,抢劫案可以待公安机关侦查并移送起诉后再另案处理。故本题正确答案是A。

  • 第19题:

    某法院决定开庭审理张某贪污案,被告人张某在开庭前突发心脏病死亡。该法院的正确处理方式是( )。

    A.裁定撤销案件
    B.宣告被告人张某无罪
    C.裁定终止审理
    D.退回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处理

    答案:C
    解析: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法院应当对此类案件终止审理。题目中被告人张某在开庭前突发心脏病死亡,因此该法院应当裁定终止审理,C项符合题意。

  • 第20题:

    在赵某故意伤害案审理过程中,被告人赵某以伤情鉴定人法医孙某系被害人表哥为由提出回避申请,对此应当由下列哪个主体审查决定?( )

    • A、合议庭
    • B、审判长
    • C、法院院长
    • D、审委会

    正确答案:C

  • 第21题:

    某市中级法院在审理某自诉案件中自诉人李某提出上诉的案件时,该自诉案件的一审被告人张某对李某提出反诉。市中级法院对该反诉应当按照下列哪种方式处理?( )

    • A、告知李某,案件已进行到二审无权提起反诉
    • B、告知李某,应当另行起诉
    • C、将李某的反诉与原自诉案件合并审理
    • D、将本案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

    正确答案:C

  • 第22题:

    单选题
    某市中级法院在审理某自诉案件中自诉人李某提出上诉的案件时,该自诉案件的一审被告人张某对李某提出反诉。市中级法院对该反诉应当按照下列哪种方式处理?( )
    A

    告知李某,案件已进行到二审无权提起反诉

    B

    告知李某,应当另行起诉

    C

    将李某的反诉与原自诉案件合并审理

    D

    将本案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


    正确答案: B
    解析: 只要稍具常识,即当知晓,在刑事诉讼中,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只可能在同级之间发生业务关系,不可能在不同级别之间发生业务关系。因此,上级人民检察院不可能向下级人民法院抗诉,下级人民检察院亦不可能向上级人民法院抗诉。只有同级人民检察院才可能向同级人民法院抗诉。我们可以将刑事诉讼中的这一现象称为“平行原则”。因此,首先可以排除B、D两项。
    另外,《刑事诉讼法》第205条第3款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据此,除了基层人民检察院没有再审案件的抗诉权以外,各级人民检察院均有再审案件抗诉权。根据平行原则,上级检察院发现下级法院生效裁判确有错误,只能向作出错误生效裁判的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提起抗诉。因此,C为正确答案。

  • 第23题:

    多选题
    下列哪些选项属于法院应当终止审理的情形?(  )[2006年真题]
    A

    张某涉嫌销售赃物一案,经审理认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

    B

    赵某涉嫌抢劫一案,赵某在第一审开庭审理前发病猝死的

    C

    李某以遭受遗弃为由提起自诉,法院审查后不予立案的

    D

    王某以遭受虐待为由提起自诉,后又撤回自诉的


    正确答案: D,B
    解析:
    ABD三项,《刑事诉讼法》第1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①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②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③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④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⑥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C项,《刑事诉讼法》第211条第1款第2项规定,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