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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张某死后留有房屋6间,水牛2头,张某有妻张乙,两个孩子张丙和张丁,对其遗产继承,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房屋6间由张乙分得4间,张丙和张丁各1间 B.房屋6间由张乙、张丙和张丁各2间 C.在遗产没有分割之前,各继承人对遗产的权利为共同共有 D.对水牛的分割应采取变价分割或作价补偿,而不宜采用实物分割的方式

题目
村民张某死后留有房屋6间,水牛2头,张某有妻张乙,两个孩子张丙和张丁,对其遗产继承,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房屋6间由张乙分得4间,张丙和张丁各1间
B.房屋6间由张乙、张丙和张丁各2间
C.在遗产没有分割之前,各继承人对遗产的权利为共同共有
D.对水牛的分割应采取变价分割或作价补偿,而不宜采用实物分割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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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张某生前共有四个儿女甲、乙、丙、丁,在下列情况中,哪些人丧失了继承权( )。

    A.甲过失致张某死亡

    B.乙为争夺遗产而杀害甲

    C.丙遗弃张某

    D.丁虐待张某但情节轻微


    参考答案:BC

  • 第2题:

    张某有三子女甲、乙、丙。2014年3月1日,张某立下一份公证遗嘱,将其个人所有的房屋死后由甲继承;甲与丁结婚,并育有一女戊。甲因病先于张某死亡后,丁接替甲赡养张某。2015年3月2日,张某打印一份自书遗嘱,将其个人所有的汽车死后由乙继承,并签名,注明日期。乙、丙均未婚。2016年3月4日,张某死亡后遗有房屋、汽车。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戊不可以代位继承
    B.戊、丁无权继承汽车
    C.丙无权继承汽车
    D.丙有权继承房屋

    答案:D
    解析:
    《继承法》第11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甲因病先于张某死亡,故甲的女儿戊可以代位继承,A选项错误。《继承法》第12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甲因病先于张某死亡后,丁接替甲赡养张某,故丁作为张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B选项错误。《继承法》第17条第2款:“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打印的遗嘱不符合遗嘱的形式要件,不成立遗嘱。汽车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继承,所以丙有权继承汽车,C选项错误。2014年3月1日,张某立下公证遗嘱,将个人所有的房屋死后由甲继承,但甲在张某死亡前已经因病先死亡。《继承法》第27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根据第(三)项,房屋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所以丙有权继承房屋。D选项正确。

  • 第3题:

    张某有三子女甲、乙、丙。2014年3月1日,张某立下一份公证遗嘱,将其个人所有的房屋死后由甲继承;甲与丁结婚,并育有一女戊。甲因病先于张某死亡后,丁接替甲赡养张某。2015年3月2日,张某打印一份自书遗嘱,将其个人所有的汽车死后由乙继承,并签名,注明日期。乙、丙均未婚。2016年3月4日,张某死亡后遗有房屋、汽车。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戊不可以代位继承
    B、戊、丁无权继承汽车
    C、丙无权继承汽车
    D、丙有权继承房屋

    答案:D
    解析:
    《继承法》第11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甲因病先于张某死亡,故甲的女儿戊可以代位继承,A选项错误。《继承法》第12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甲因病先于张某死亡后,丁接替甲赡养张某,故丁作为张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B选项错误。《继承法》第17条第2款:“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打印的遗嘱不符合遗嘱的形式要件,不成立遗嘱。汽车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继承,所以丙有权继承汽车,C选项错误。2014年3月1日,张某立下公证遗嘱,将个人所有的房屋死后由甲继承,但甲在张某死亡前已经因病先死亡。《继承法》第27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根据第(三)项,房屋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所以丙有权继承房屋。D选项正确。

  • 第4题:

    张某李某系夫妻,生有一子张甲和一女张乙。张甲于2007年意外去世,有一女丙。张某在2010年死亡,生前拥有个人房产一套,遗嘱将该房产处分给李某。关于该房产的继承,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李某可以通过张某的遗嘱继承该房产
    B.丙可以通过代位继承要求对该房产进行遗产分割
    C.继承人自张某死亡时取得该房产所有权
    D.继承人自该房产变更登记后取得所有权
    E.李某不可以通过张某的遗嘱继承该房产

    答案:A,C
    解析:
    AE两项,《继承法》第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被继承人张某已经通过遗嘱将房产处分给李某,因此,李某可以通过张某遗嘱继承该房产。
    B项,《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仅适用于法定继承,因此,丙只能通过代位继承对张某遗嘱处分之外的遗产主张权利。
    CD两项,《物权法》第29条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继承法》第2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可见,在张某死亡时继承人已经取得该房产所有权。

  • 第5题:

    张某死后,遗产包括1张100元的存折,1台电视机和一些旧家具。张甲、张乙、张丙是张某的三个儿子。因无遗嘱,故三人经协商后,张甲继承了存折,张乙继承了电视,张丙继承了旧家具,一段时间后,王某向张乙出示了自己将电视借给张某的借条,张乙将电视还给王某。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分遗产时张乙自愿要电视机,故无权要求张甲、张丙进行补偿
    B.张甲、张丙构成不当得利
    C.张甲、张丙应承担权利的瑕疵担保责任
    D.张甲、张丙应按其所得遗产比例向张乙进行补偿


    答案:C,D
    解析:
    【详解】
    依《继承法》第33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民法通则》第87条规定,债务人一方人数为2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债权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负有连带债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债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

  • 第6题:

    张某在遗嘱中指明将与妻共有的房屋和存款交由长子继承,张某去世后,其长子依遗嘱要求继承房屋和存款,其母和妹不同意,因此()。

    • A、张的长子可依遗嘱继承财产
    • B、遗嘱无效
    • C、遗嘱部分无效
    • D、张某的遗产应由其妻、子、女共同继承

    正确答案:C

  • 第7题:

    张甲有两子张乙和张丙,因张乙和张丙在国外工作,无暇顾及张甲。张甲便与刘某签订一份遗赠扶养协议,将自己的房屋在死后赠与刘某,刘某尽生养死葬的义务。张甲在病危期间,张乙回到国内,张甲在临终前立下口头遗嘱,将其房屋由张乙继承(遗嘱符合形式要件)。张甲死亡后,王某拿出一份张甲的自书遗嘱,其房屋赠与王某。现就张甲的房屋,王某、刘某、张乙、张丙发生纠纷,下列表述错误的有:()

    • A、应以遗赠抚养协议为准,由刘某取得房屋
    • B、应以遗赠为准,由王某取得房屋
    • C、应以遗嘱为准,由张乙取得房屋
    • D、应以法定继承,由张乙和张丙取得房屋

    正确答案:B,C,D

  • 第8题:

    在某事故中,张某不幸身亡,申请宣告张某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正确顺序是()。

    • A、张某妻乙、张某债权人丙、张某父丁、张某子戊
    • B、张某妻乙、张某父丁、张某子戊、张某债权人戊
    • C、张某父丁、张某子戊、张某妻乙、张某债权人戊
    • D、张某父丁、张某妻乙、张某债权人丙、张某子戊

    正确答案:B

  • 第9题:

    问答题
    (1)张乙和王某同时死亡,张丙较张乙和王某后死亡。根据《继承法意见》第2条的规定:“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分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分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所以,张乙有继承人张甲夫妇,张甲夫妇作为张丙的祖父母是张丙的第二顺序继承人,王丁作为王某的弟弟是王某的第二顺序继承人,所以三人均有继承人,此时长辈先死亡,即张乙和王某同时死亡,张丙后死亡。  (2)无。根据《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王丁作为王某的弟弟,是法律上规定的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没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时他才享有继承权。本隶中,由于王某先于张丙死亡,也就是说王某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张丙,所以王丁没有继承权。  (3)张乙死亡后其遗产由其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张甲夫妇和张丙继承。王某的遗产由其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张丙继承。张丙从父母遗产中集成的份额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在本案中即其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张甲夫妇继承。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张某因酒精中毒死亡,留有遗产若干,张某有祖父母、父母、兄弟、子女、孙子女,张某生前未市遗嘱,有权继承其遗产的有
    A

    张某的祖父母、父母

    B

    张某的子女、孙子女

    C

    张某的父母、子女

    D

    张某的父母、兄弟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不定项题
    张某在遗嘱中指明将与妻共有的房屋和存款交由长子继承,张某去世后,其长子依遗嘱要求继承房屋和存款,其母和妹不同意,因此()。
    A

    张的长子可依遗嘱继承财产

    B

    遗嘱无效

    C

    遗嘱部分无效

    D

    张某的遗产应由其妻、子、女共同继承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张某做生意赔了本待在家中,期间经常有债主前来讨债,张某又气又急一病不起。张某感觉自己身体每况愈下,遂立下遗嘱,将其所剩的存款赠与侄子乙,将房子留给儿子丙。张某死后,乙与丙考虑到张某生前欠债不少,怕替其背债,直到遗产分割时都没有作出接受遗产的意思表示。2年后,张的遗产处理完毕不久,果然有张的债权人丁前来讨还张欠下的货款40万元,且已经超过了房子和存款的价值。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乙视为拒绝接受遗赠

    B

    丙视为拒绝继承遗产

    C

    由于乙、丙都拒绝继承遗产,因此两人都没有义务偿还债务

    D

    丙虽然未表示接受遗产,但仍然要偿还丁的欠款40万元及利息


    正确答案: A
    解析:
    AB两项,《继承法》第2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本案中,乙是张某侄子,不属于法定继承人,因此该遗嘱性质为遗赠,乙在两个月内未做表示,视为放弃受遗赠。丙为张某之子,属于法定继承人,在继承完成前未做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CD两项,《继承法》第33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丙的行为视为接受继承,有义务偿还债务,应当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向丁清偿债务,但超出部分丙没有义务偿还。

  • 第13题:

    张某有两个儿子,张甲和张乙,二人均已成家,并各育有一子,张甲在2002年发生意外身亡,张某在2003年也过世,未留遗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遗产归张乙所有

    B.张甲的妻子可以代张甲继承张某的遗产

    C.张甲的儿子可以继承张某的遗产

    D.张甲的儿子继承张某的遗产是转继承


    参考答案:C

  • 第14题:

    张甲有两子张乙和张丙,因张乙和张丙在国外工作,无暇顾及张甲。张甲便与刘某签订一份遗赠扶养协议,将自己的房屋在死后赠与刘某,刘某尽生养 死葬的义务。张甲在病危期间,张乙回到国内,张甲在 临终前立下口头遗嘱,将其房屋由张乙继承(遗嘱符 合形式要件)。张甲死亡后,王某拿出1份张甲的自书 遗嘱,其房屋赠与王某。现就张甲的房屋,王某、刘某、 张乙、张丙发生纠纷,下列表述错误的有:( )

    A.应以遗赠抚养协议为准,由刘某取得房屋
    B.应以遗赠为准,由王某取得房屋
    C.应以遗嘱为准,由张乙取得房屋
    D.应以法定继承,由张乙和张丙取得房屋

    答案:B,C,D
    解析:
    。本题涉及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遗赠的 冲突问题。本题中,张甲与刘某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 是有效的,张甲所立口头遗嘱也是有效的,张甲所立自 书遗嘱进行遗赠也是有效的。依照《继承法》的规定, 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于遗嘱、遗赠和法定继承的 效力。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BCD。

  • 第15题:

    张甲有两子张乙和张丙,因张乙和张丙在国外工作,无暇顾及张甲。张甲便与刘某签订一份遗赠扶养协议,将自己的房屋在死后赠与刘某,刘某尽生养死葬的义务。张甲在病危期间,张乙回到国内,张甲在临终前立下口头遗嘱,将其房屋由张乙继承(遗嘱符合形式要件)。张甲死亡后,王某拿出一份张甲的自书遗嘱,其房屋赠与王某。现就张甲的房屋,王某、刘某、张乙、张丙发生纠纷,下列表述错误的有(  )。

    A.应以遗赠抚养协议为准,由刘某取得房屋
    B.应以遗赠为准,由王某取得房屋
    C.应以遗嘱为准,由张乙取得房屋
    D.应以法定继承,由张乙和张丙取得房屋
    E.应以法定继承,由张丙取得房屋

    答案:B,C,D
    解析:
    本题中,张甲与刘某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是有效的,张甲所立口头遗嘱也是有效的,张甲所立自书遗嘱进行遗赠也是有效的依照《继承法》的规定,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于遗嘱、遗赠和法定继承的效力。

  • 第16题:

    张三有两个儿子张甲、张乙,一个女儿张丙,妻子早亡,张三死后留有存款40万元,立有遗嘱一份,表示死后把10万元作为嫁妆留给女儿丙。下列就遗产分配说法正确的是( )。


    A.应当先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分配

    B.张甲应当分得10万元

    C.张丙应当分得10万元

    D.张甲、张乙、张丙应当平均分配40万元

    答案:B
    解析: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因此,如果留有遗嘱,首先应按遗嘱继承方式分割被继承人的财产。题中应当先按照遗嘱来继承,10万分配给张丙,其余30万元再平均分配,张甲、张乙各得10万元,张丙得20万元。

  • 第17题:

    张某生前共有四个儿女甲、乙、丙、丁,在下列情况中,()享有继承权。

    A:甲过失致张某死亡
    B:乙为争夺遗产而杀害甲
    C:丙遗弃张某情节严重
    D:丁篡改遗嘱情节严重

    答案:A
    解析: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七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 第18题:

    张某生有一子张飞龙,一女张玉凤,二人都已成家另过。张飞龙有一女儿,张玉凤有两个儿子。张某一直单独生活。2008年张玉凤因车祸去世,张某十分悲痛,不久也去世,死后留下大笔遗产。这些遗产该如何继承?()

    • A、张飞龙是唯一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 B、张飞龙、张玉凤均有权继承,但因张玉凤已死,其份额由配偶张玉凤之夫继承
    • C、张玉凤先于张某死亡,其两个儿子应代位继承其应继承的份额
    • D、张某生前十分疼爱张玉凤,其遗产应代位继承其应继承的份额

    正确答案:C

  • 第19题:

    村民张某死后留有房屋6间,水牛2头,张某有妻张乙,两个孩子张丙和张丁,对其遗产继承,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房屋6间由张乙、张丙和张丁各2间
    • B、房屋6间由张乙分得4间,张丙和张丁各1间
    • C、在遗产没有分割之前,各继承人对遗产的权利为共同共有
    • D、对水牛的分割应采取变价分割或作价补偿,而不宜采用实物分割的方式

    正确答案:B,C,D

  • 第20题:

    多选题
    张某中年丧偶一直未再娶,共有二子一女,分别为张甲、张乙、张丙。张甲为人敦厚,张乙则八面玲珑。张某一直溺爱次子张乙。张某生前立下自书遗嘱:“张某个人所有的两套房屋及一辆宝马轿车均由张乙继承。”后张甲成家后单独立户,张丙远嫁美国,而张乙一直未婚而与张某一起生活。由于张某年老生活无法自理,张乙视其为累赘,将张某锁在一间小屋里,且每日只能吃一餐。张某悲痛难忍,悬梁自尽。经查,张某遗有房屋两套、轿车一辆、存款200万元。关于张某遗产的继承,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

    张乙存在严重的虐待、遗弃张某行为,依法丧失继承权,张某所立遗嘱无效

    B

    因张乙在被继承人生前与其共同生活,分配遗产时可以适当多分

    C

    张某两套房屋和一辆汽车的所有权自其死亡时归张乙所有

    D

    就张某遗留的200万元存款,由张甲和张丙继承


    正确答案: B,C
    解析:
    A项,《继承法》第7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①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②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③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④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本题中,张乙存在严重的虐待、遗弃张某行为,丧失法定继承权。《继承法意见》第12条规定,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或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而被继承人以遗嘱将遗产指定由该继承人继承的,可确认遗嘱无效。由此可见,只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或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这两种情形,继承人既丧失法定继承权,也丧失遗嘱继承权。本题中,张乙存在严重的虐待、遗弃张某行为,依法丧失法定继承权,但其依据遗嘱继承的权利并未受影响。
    B项,《继承法意见》第34条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虽然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但对需要扶养的被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C项,《物权法》第29条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本题中,由于张乙并未丧失依据遗嘱继承的权利,故遗嘱仍然有效,张某的两套房屋和一辆汽车的所有权自其死亡时归张乙所有。
    D项,因张乙丧失法定继承资格,故200万元存款,由张甲和张丙继承。

  • 第21题:

    问答题
    张某早年丧妻,有三子:张甲、张乙、张丙。在张某的精心抚育下,三子先后成年离家工作。张某一直随次子张乙生活,但也经常到张甲、张丙处小住。1986年5月20日,张某亲笔立下遗嘱,谓在其死后,老家的祖传房屋由张丙继承,并经公证机关公证。1989年初,经查体发现张某身患癌症,住到长子张甲处治疗。因张甲伺候周到,张某便亲笔立下遗嘱,由张甲继承其祖传房屋,并有签名,注明时间是1990年1月15日。1991年9月,张某病情加重,由张乙护送回老家,路上张乙对张某照顾细致,体贴入微。张某让张乙将他抬到老家乡政府,口述遗嘱,由乡秘书作记录,并在其上签名,注明年、月、日。遗嘱内容是祖传房屋由张乙继承。事隔不久,张某不治身亡。兄弟三人处理完后事后,各拿出遗嘱要求继承祖传房屋。 张某的祖传房屋应由谁继承?为什么?

    正确答案: 本案适用遗嘱继承。应由张丙继承,因其所持遗嘱属于公证遗嘱,其效力可以高于任何遗嘱。张甲的遗嘱是有效的书面遗嘱,但因前有公证遗嘱其主张继承无效。张乙的代书遗嘱因没有法律规定的必须有2个见证人在场的见证,故根本无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多选题
    张某李某系夫妻,生有一子张甲和一女张乙。张甲于2007年意外去世,有一女丙。张某在2010年死亡,生前拥有个人房产一套,遗嘱将该房产处分给李某。关于该房产的继承,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2011年真题]
    A

    李某可以通过张某的遗嘱继承该房产

    B

    丙可以通过代位继承要求对该房产进行遗产分割

    C

    继承人自张某死亡时取得该房产所有权

    D

    继承人自该房产变更登记后取得所有权


    正确答案: C,B
    解析:
    A项,《继承法》第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被继承人张某已经通过遗嘱将房产处分给李某,因此,李某可以通过张某遗嘱继承该房产。
    B项,《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仅适用于法定继承,因此,丙只能通过代位继承对张某遗嘱处分之外的遗产主张权利。
    CD两项,《物权法》第29条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继承法》第2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可见,在张某死亡时继承人已经取得该房产所有权。

  • 第23题:

    单选题
    张某生有一子张飞龙,一女张玉凤,二人都已成家另过。张飞龙有一女儿,张玉凤有两个儿子。张某一直单独生活。2008年张玉凤因车祸去世,张某十分悲痛,不久也去世,死后留下大笔遗产。这些遗产该如何继承?()
    A

    张飞龙是唯一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B

    张飞龙、张玉凤均有权继承,但因张玉凤已死,其份额由配偶张玉凤之夫继承

    C

    张玉凤先于张某死亡,其两个儿子应代位继承其应继承的份额

    D

    张某生前十分疼爱张玉凤,其遗产应代位继承其应继承的份额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遗产的继承问题。这类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分析继承的方式属于哪种方式,即: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法定继承、代位继承、转继承。
    (2)分析继承人有没有继承的权利。
    (3)分析可供继承的财产。
    (4)遗产分配,要注意法律的特殊规定。
    《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因此,张玉凤的两个儿子应代位继承母亲应继承的份额,选项C为正确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