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礼让”说所主张的著名“三原则”的内容为:()
A、任何主权者的法律只是在其境内行使并对其臣民有约束力而在其境外无效;
B、凡居住在其境内的人,无论是常住还是临时居住,都有可视为主权者的臣民;
C、每一国的法律已在其境内实施的,根据礼让,主权者可以让其在自己的境内保持其效力;
D、不动产,即使属于外国人所有,仍适用物之所在地法
第1题:
国际“礼让”说实际上是主张国际私法的:()
A、国内法主义
B、国际法主义
C、平衡主义
D、绝对主义
第2题:
A、法则区别说
B、国际礼让说
C、法律关系本座说
D、本地法说
第3题:
里斯在国际礼让说中提出,主权国家对于另一国家已在本国有效实施的法律,出于礼让;应保持其在境内的效力,只要这样做不损害自己国家及臣民的权益。里斯这—观点提出了主权国家在一定条件下应考虑适用外国法这一国际私法原则。
第4题:
物之所在地法原则最早产生于()。
A、法则区别说
B、胡伯三原则
C、国际礼让说
D、既得权说
第5题:
23、里斯在国际礼让说中提出,主权国家对于另一国家已在本国有效实施的法律,出于礼让;应保持其在境内的效力,只要这样做不损害自己国家及臣民的权益。里斯这—观点提出了主权国家在一定条件下应考虑适用外国法这一国际私法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