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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有关人的能力、资格等方面的法律冲突,适用的是:()A、物之所在地法B、法院地法C、国籍所属国法D、住所地法

题目

解决有关人的能力、资格等方面的法律冲突,适用的是:()

A、物之所在地法

B、法院地法

C、国籍所属国法

D、住所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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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作为物之所在地法的例外之一,外国法人的财产清算也不适用物之所在地法,而是适用该法人的国籍国法。()


    参考答案:正确

  • 第2题:

    玛丽具有A国国籍,2000年死亡时住在B国。玛丽的亲属要求继承其遗留在c国的一辆豪华轿车并诉至c国法院。假设c国法院依其本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玛丽的本国法即A国法;但依A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玛丽死亡时住所地法即B国法;而依B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律即c国法律。此时,C国法院适用自己本国法律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一选项?( )

    A.直接反致

    B.间接反致

    C.转致

    D.双重反致


    正确答案:B

    【考点】反致;转致;间接反致
    【解析】反致指针对某一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甲国依本国的冲突规范指引以乙国的法律为准据法,而乙国的冲突规范又规定应适用甲国的法律作为准据法,甲国法院最后适用了本国的法律,这种情况即称为反致。转致指对某一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甲国法院依其本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乙国的法律,而依乙国的冲突规范,又应适用丙国的法律,最后甲国法院适用了丙国法律的情况即为转致。间接反致指对某一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甲国法院依其本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乙国的法律,而依乙国的冲突规范,又应适用丙匡的法律,而依丙国的冲突规范又应适用甲国的法律,最后甲国法院适用了本国的法律的情况即为间接反致。C国法院依其本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玛丽的本国法即A国法,但依A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玛丽死亡时住所地法即B国法。而依B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律即C国法律,最后,C国法院适用自己本国法律的行为就构成间接反致因此选B。

  • 第3题:

    下列关于冲突规范中最常见的系属公式的说法正确的是哪项?( )
    A.属人法主要用来解决人的能力、身份、婚姻和动产继承等方面的法律冲突
    B.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律只能适用于合同糾纷
    C.法院地法主要用来解决识别问题、涉外法律程序问题、公共秩序保留等问题,不能用来解决实体问题
    D.物之所在地法是用于解决物权冲突的最基本的冲突原则,适用于所有的物权关系


    答案:A
    解析:
    考点:系属公式
    讲解:属人法主要是指以当事人的国籍、住所或惯常居所作为连接点的系属,主要用来解决人的能力、身份、婚姻和动产继承等方面的法律冲突。所以A项正确。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律是指以当事人按照合意自主协议选择的法律作为准据法的系属公式,其连接点为当事人意思自治,这种系属公式主要用来解决合同的法律适用,但是并不是只能适用于合同纠纷。所以B项错误。法院地法主要用来解决识别问题、涉外法律程序问题、公共秩序保留等问题,有时也用于来解决实体问题,所以C项错误。物之所在地法曾被用于解决物权冲突的最基本的冲突原则,适用于所有的物权关系。但是现代国际私法中,许多国家仅仅规定不动产物权关系适用物之所在地法,而规定动产关系适用当事人的属人法。所以D项 错误。

  • 第4题:

    通常专门用于解决航空器和船舶运输方面法律冲突的系属公式是()

    A、物之所在地法

    B、行为地法

    C、法院地法

    D、旗国法


    参考答案:D

  • 第5题:

    有一住所在法国的法国人某甲,在荷兰从事蜂房经营。某甲死后,其子女向法院提起继承之诉,依法国冲突法规定动产继承依被继承人本国法,荷兰冲突法规定不动产继承依物之所在地法,两国冲突法规定的内容相同。经法国法院查明、在荷兰,蜂房属于不动产,因而应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即荷兰法;而法国则认为蜂房是动产,应适用被继承人本国法即法国法。最后法院依本国法律决定适用有关继承的法律规定。法院的这种行为属于下列哪项?

    A、外国法的查明
    B、反致
    C、定性
    D、法律规避

    答案:C
    解析:
    本题属于定性问题。本题中当事人并没有故意制造连结点,因此也不属于法律规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