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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何种反致,其产生的前提条件都是依法院地的冲突规范应当适用外国法。()

题目

无论何种反致,其产生的前提条件都是依法院地的冲突规范应当适用外国法。()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参考答案:正确
更多“无论何种反致,其产生的前提条件都是依法院地的冲突规范应当适用外国法。() ”相关问题
  • 第1题:

    迈克具有甲国国籍,住所在乙国,于2003年去世。其亲属要求继承其遗留在丙国的不动产并诉至丙国法院。丙国法院认为依其本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迈克的本国法,即甲国法;但依甲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迈克的住所地法即乙国法;而依乙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即丙国法律。此时,丙国法院适用本国法律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一选项?

    A.直接反致

    B.间接反致

    C.转致

    D.双重反致


    正确答案:B
    [考点]反致;转致
    [答案及解析]B。(1)反致:甲一乙,乙一甲,甲一甲。
    (2)转致:甲一乙,乙一丙,甲一丙。
    (3)间接反致:甲一乙,乙一丙,丙一甲,甲一甲。
    (4)包含直接反致的转致:甲一乙,乙一丙,丙一乙,甲一乙。
    (5)双重反致:英国的一种做法,指英国法官在处理某一案件时,如果依英国法应适用某外国法,则应假定将其置身于该外国法律体系,向外国法院的法官判案一样,再依该外国对反致的态度决定最后的准据法。
    解题的关键是确定法院地。最后适用了法院地法的,那就是反致,反之则是转致。如果有中间环节,则分别是间接反致或包含直接反致的转致。至于双重反致,则只是英国法上的一个概念,都是作为干扰项出现的。

  • 第2题:

    玛丽具有A国国籍,1998年死亡时住在B国。玛丽的亲属要求继承其遗留在C国的一辆豪华轿车并诉至C国法院。假设C国法院依其本;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玛丽的本国法即A国法;但依A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玛丽死亡时住所地法即B国法;而依B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律即C国法律。此时,C国法院适用自己本国法律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一选项?()

    A、直接反致
    B、间接反致
    C、转致
    D、双重反致

    答案:B
    解析:
    【考点】反致、转致和间接反致。详解:反致,是指针对某一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甲国依本国的冲突规范指引以乙国的法律为准据法,而乙国的冲突规范又规定应适用甲国的法律作为准据法,甲国法院最后适用了本国的法律,这种情况即称为反致。转致,是指对某一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甲国法院依其本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乙国的法律,而依乙国的冲突规范,又应适用丙国的法律,最后甲国法院适用了丙国法律的情况即为转致。间接反致,是指对某一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甲国法院依其本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乙国的法律,而依乙国的冲突规范,又应适用丙国的法律,而依丙国的冲突规范又应适用甲国的法律,最后甲国法院适用了本国的法律的情况即为间接反致。C国法院依其本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玛丽的本国法即A国法,但依A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玛丽死亡时住所地法即B国法,而依B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律即C国法律,最后,C国法院适用自己本国法律的行为就构成间接反致,因此选B项。

  • 第3题:

    梅尔具有甲国国籍,经常居所地在乙国,于2012年死亡。梅尔的亲属要求继承其遗留在丙国的不动产并诉至丙国法院。丙国法院按照本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梅尔的本国法即甲国法;但依甲国冲突规范规定又应适用梅尔的经常居所地法即乙国法;而乙国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即丙国法律。此时,丙国法院最终适用丙国法律,这在国际私法上被称为()。

    A.直接反致

    B.转致

    C.间接反致

    D.包含直接反致的转致


    A 解析:《民法通则》第149条规定,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本题中的遗产是投资股权和银行存款,属于动产,因此对该遗产的继承应该适用李某死亡时的住所地法也就是乙国法。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

  • 第4题:

    玛丽具有A国国籍,2000年死亡时住在B国。玛丽的亲属要求继承其遗留在c国的一辆豪华轿车并诉至c国法院。假设c国法院依其本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玛丽的本国法即A国法;但依A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玛丽死亡时住所地法即B国法;而依B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律即c国法律。此时,C国法院适用自己本国法律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一选项?( )

    A.直接反致

    B.间接反致

    C.转致

    D.双重反致


    正确答案:B

    【考点】反致;转致;间接反致
    【解析】反致指针对某一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甲国依本国的冲突规范指引以乙国的法律为准据法,而乙国的冲突规范又规定应适用甲国的法律作为准据法,甲国法院最后适用了本国的法律,这种情况即称为反致。转致指对某一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甲国法院依其本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乙国的法律,而依乙国的冲突规范,又应适用丙国的法律,最后甲国法院适用了丙国法律的情况即为转致。间接反致指对某一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甲国法院依其本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乙国的法律,而依乙国的冲突规范,又应适用丙匡的法律,而依丙国的冲突规范又应适用甲国的法律,最后甲国法院适用了本国的法律的情况即为间接反致。C国法院依其本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玛丽的本国法即A国法,但依A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玛丽死亡时住所地法即B国法。而依B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律即C国法律,最后,C国法院适用自己本国法律的行为就构成间接反致因此选B。

  • 第5题:

    塞纳具有甲国国籍,住所在乙国,于1988年死亡。塞纳的亲属要求继承其遗留在丙国的不动产并诉至丙国法院。丙国法院按照本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塞纳的本国法即甲国法;但依甲国冲突规范规定又应适用塞纳的住所地法即乙国法;而乙国冲突规规定应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即丙国法律。此时,丙国法院适用自己本国法律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一选项?
    A.直接反致
    B.间接反致
    C.转致
    D.双重反致


    答案:B
    解析:
    。双重反致是英国冲突法中的一种独特做法。 它是指英国法院的法官在处理某一案件时,如果依英国法而应适用某外国法时,应假定将自己置身于该外国法律体系,像该外国法官依据自己的法律来裁断案件一样,再依该外国对反致所抱定的态度,决定最后应适用的法律,一般不会让考生判断,只作干扰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