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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国际经济关系的产生和发展,是涉外民事关系产生的前提,也是国际私法赖以存在的基础。() ”相关问题
  • 第1题:

    下列关于国际私法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

    A.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是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不包括涉外商事法律关系

    B.1947年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和1980年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均属于国际私法的范围

    C.国际私法的中心内容是统一实体规范,同时也包括冲突规范

    D.国际私法的范围包括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及国际民事诉讼和仲裁程序规范


    正确答案:BD

    【考点】国际私法的概念
    【解析】涉外民事法律关系是广义的民事法律关系,包括涉外商事法律关系。国际私法是以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为调整对象,以解决法律冲突为中心任务,以冲突规范为最基本的规范,同时包括统一实体规范、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及国际民事诉讼和仲裁程序规范等在内的独立的法律部门。故选BD。

  • 第2题:

    10、国际民事法律冲突产生原因 ()

    A.各国民事法律制度互不相同,即存在差异,这一的民事法律制度包扩商事法律制度。

    B.各国之间存在正常的交往关系结成大量的民事关系。

    C.各国承认外国人在内国的民事法律地位。国际私法的产生与发展是与外国人在内国的民事法律地位的变迁和提高有密切相关的,这是冲突规范产生的前提条件。

    D.各国在一定的在一定条件下承认外国民事法律在内国的域外效力


    各国民事法律制度互不相同,即存在差异,这一的民事法律制度包扩商事法律制度。;各国之间存在正常的交往关系结成大量的民事关系。;各国承认外国人在内国的民事法律地位 。国际私法的产生与发展是与外国人在内国的民事法律地位的变迁和提高有密切相关的,这是冲突规范产生的前提条件。;各国在一定的在一定条件下承认外国民事法律在内国的域外效力

  • 第3题:

    5、下列关于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之间的关系,表述正确的有:

    A.国际私法与“跨国法”之所以重合,是因为适用国际私法的案件都带有涉外因素。#B.国际私法与国际经济法之间泾渭分明,完全不存在相似之处。#C.国家间经济关系所及范围大于涉外民商关系;涉外因素并不都是经济型因素。#D.我国现有的国际私法研究对象还包括国际统一实体规范,即通过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规定的调整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的规范,这样的划分就导致研究内容的重合。
    ①两者的主体不同:国际私法的主体通常限于不同国籍的国民以及各种民间国际组织。国际经济法的主体则包括发生国际经济关系的“私法”上的主体,又包括发生经济关系的国际公法上的主体。 ②两者的调整对象不同: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包括超越一国国界的私人国际关系和人身关系;而国际经济法则只调整其中的私人关系,但同时又调整国家、各国政府间组织,不同国籍的国民相互之间大量的经济交往关系。

  • 第4题:

    下列关于我国国际私法单行法典的表述,错误的是

    A.2010年颁布的《涉外民事关系法》

    B.2009年颁布的《法律适用通则法》

    C.2007年《民事诉讼法与国际私法》

    D.2010年《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2010 年颁布的《涉外民事关系法》;2009 年颁布的《法律适用通则法》;2007 年《民事诉讼法与国际私法》

  • 第5题:

    13、下列关于我国国际私法单行法典的表述,错误的是

    A.2010年颁布的《涉外民事关系法》

    B.2009年颁布的《法律适用通则法》

    C.2007年《民事诉讼法与国际私法》

    D.2010年《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2010 年颁布的《涉外民事关系法》;2009 年颁布的《法律适用通则法》;2007 年《民事诉讼法与国际私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