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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区别体现在()A、法律渊源不同B、法律结构不同C、法律体系不同D、法官权限E、诉讼程序不同

题目

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区别体现在()

A、法律渊源不同

B、法律结构不同

C、法律体系不同

D、法官权限

E、诉讼程序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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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主要区别为()。
    A.诉讼程序和判决程式 B.法典编纂
    C.法的分类 D.法律渊源


    答案:A,B,C,D
    解析:
    I详解J
    大陆法系是指受到罗马法直接影响的欧洲大陆的国家从19世纪以来所建立的以1804 年《法国民法典》和1900年《德国民法典》为代表的法律制度。英美法系也称为普 通法系或者判例法系,是以英国的普通法为基础而逐渐形成的一种法律制度。大陆法 系与英美法系在形式和内容上都有许多差别,具体表现于:(1)法律的渊源不同。大 陆法系国家正式的法律渊源只是指制定法,法院的判例、法理等没有正式的法律效 力。而英美法系国家认为制定法和判例法都是正式的法的渊源。(2)法律的分类不 同。大陆法系国家法的基本分类是公法和私法;而英美法系国家法的基本分类是普通 法和衡平法。(3)法典编纂形式的不同。大陆法系国家一般采用法典形式,而英美法 系国家的制定法往往是单行法律、法规。(4)诉讼程序和判决程式不同。大陆法系国 家一般采用纠问制审理方式,奉行干涉主义,诉讼中法官居于主导地位;英美法系国 家采用对抗制审理方式,实行当事人主义,法官一般充当消极的、中立的裁判者的角 色。两大法系之间的差别是相对的,进入20世纪后,两大法系逐渐相互靠拢,它们之间的差异已逐渐缩小,融合也在逐渐发生,这就是两大法系的趋同化。

  • 第2题:

    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有诸多区别的原因主要在于( )。
    A.历史渊源不同 B.法的分类不同
    C.法律术语不同 D.法的渊源不同


    答案:A
    解析:
    【详解】
    大陆法系是以罗马法为基础发展起来的,而英美法系则是以英国中世纪以来的普通法为基础发展起来的,历史渊源的差别决定了两大法系在形式和内容上的很多差别。

  • 第3题:

    大陆法系有着不同于英美法系的结构及特点,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在法律结构上,大陆法系将法律分为公法与私法两部分

    B.重视程序法

    C.在法律渊源上,大陆法系以判例法为主

    D.大陆法系的法院组织复杂


    ▲第一,法律渊源不同。大陆法系是成文法系,其法律以成文法即制定法的方式存在,它的法律渊源包括立法机关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行政机关颁布的各种行政法规以及本国参加的国际条约,但不包括司法判例。英美法系的法律渊源既包括各种制定法,也包括判例,而且,判例所构成的判例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第二,法律结构不同。大陆法系承袭古代罗马法的传统,习惯于用法典的形式对某一法律部门所涉及的规范做统一的系统规定,法典构成了法律体系结构的主干。英美法系很少制定法典,习惯用单行法的形式对某一类问题做专门的规定,因而,其法律体系在结构上是以单行法和判例法为主干而发展起来的。  ▲第三,法官的权限不同。大陆法系强调法官只能援用成文法中的规定来审判案件,法官对成文法的解释也需受成文法本身的严格限制,故法官只能适用法律而不能创造法律。英美法系的法官既可以援用成文法也可以援用已有的判例来审判案件,而且,也可以在一定的条件下运用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的技术创造新的判例,从而,法官不仅适用法律,也在一定的范围内创造法律。  ▲第四,诉讼程序不同。大陆法系的诉讼程序以法官为重心,突出法官职能,具有纠问程序的特点,而且,多由法官和陪审员共同组成法庭来审判案件。英美法系的诉讼程序以原告、被告及其辩护人和代理人为重心,法官只是双方争论的“仲裁人”而不能参与争论,与这种对抗式(也称抗辩式)程序同时存在的是陪审团制度,陪审团主要负责做出事实上的结论和法律上的基本结论(如有罪或无罪),法官负责做出法律上的具体结论,即判决。

  • 第4题:

    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区别在于()。
    A.大陆法系只有制定法才是正式法律渊源,而英美法系则只有判例法才是正式的法律渊源
    B.大陆法系国家法的基本分类是公法和私法,而英美法系无此分类
    C.在诉讼程序上,大陆法系国家一般采用纠问制,而英美法系则一般采用抗辩制
    D.大陆法系在法律职业教育方面突出法学理论,而英美法系的法律职业教育注重处理案件的实际能力


    答案:B,C,D
    解析:
    【详解】本题考查对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区别的了解。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1)法律渊源传统上,大陆法系以制定法为主要渊源,而英美法系以判例法为其正式法律渊源。(2)法典编纂传统上,大陆法系的基本法一般采取系统的法典形式,而英美法系的制 定法大多是单行的法律和法规。(3)法律结构传统上,大陆法系法律的基本结构是在公法和私法的分类基础上建立的,英美法系的基本结构是在普通法和衡平法的基础上建立的。(4)法律适用传统上,大陆法系重法律解释,英美法系重法律判例。(5)诉讼程序传统上,大陆法系倾向于职权主义,英美法系倾向于当事人主义。(6)职业传统教育上,大陆法系突出法学理论,而英美法系注重处理案件的实际能力。对照以上几点可以看出:本题的正确答案应是BCD,而选项A则犯了绝对化的错误,大陆法系主要以制定法为法律渊源,但不是只以制定法为法律渊源,同理,英美法系主要以判例法为法律渊源,但不是只以判例法为法律渊源,故选项A不正确。

  • 第5题:

    以下关于两大法系差异说法错误的是()

    A.主要法律渊源不同,英美法系都是判例法,大陆法系皆是成文法

    B.继受罗马法的程度不同

    C.法官的作用不同

    D.对程序法重视不同


    主要法律渊源不同,英美法系都是判例法,大陆法系皆是成文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