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郭某的损失应当由谁承担?为什么?
(2)、简述帮工人致害的归责原则及构成要件。
答案:(1)、郭某的损失应当由李某和张某承担连带责任。《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十三条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案中李某与张某之间形成了无偿的帮工关系。作为被帮工人、受益人李某,在帮工过程中有义务对对张某的帮工活动进行选任、安全指导、审查。由于李某选任不当、疏于指导,让酒后的张某驾车存在过错,李某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帮工人张某明知自己喝酒的情况下,不但没有拒绝李某的委托却欣然接受,因其酒后违反交通规则没有尽到驾驶员应尽的义务,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张某主观上有重大过失,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帮工人致害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必须是帮工人。帮工人必须从事帮工活动。被侵权人存在损害后果。帮工活动与损害后果之间须有因果关系。
第1题:
张某在路上发现有小偷正在对行人李某行窃,便立刻上前阻止,结果被该小偷用刀刺伤。张某共花费医疗费用5万元。针对该情况,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张某可以选择向李某或者小偷要求承担该医疗费用
B.如果该小偷逃逸,则应由李某承担全部医疗费用
C.如果该小偷逃逸,李某从道义上应支付部分医疗费用,但这并非李某的法律义务
D.如果该小偷逃逸,张某向李某提出补偿请求,李某有义务予以适当补偿
第2题:
第3题:
唐某与其妻张某在某餐馆就餐时,张某因琐事与餐馆老板李某发生冲突,在争执过程中张某用火锅把李某烫成重伤,李某则用凳子把张某打至轻微伤。后张某因故意伤害罪被起诉,李某不构成犯罪没有立案。以下关于本案附带民事诉讼的说法中,正确的有哪些?
A.李某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张某赔偿其医疗费
B.李某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张某赔偿其误工费
C.张某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李某赔偿其医疗费
D.张某赔偿当天用餐费用
第4题:
第5题:
李某、王某拐卖妇女儿童案
事实一:201 3年10月,被告人李某、王某合谋以介绍高薪工作为诱饵,将同村周某带至江苏某县宾馆,并对其许诺:你先好好休息,明天我们来接你去厂里。当晚,李某、王某二人以1万元的价格将周某卖于当地村民刘某后乘车逃走。
事实二:201 3年1 1月,李某、王某二人以一万三千元的价格,将同村郭某卖给江苏某地村民卢某做小妾,卢某将郭某带回家后遭到其妻的强烈反对。郭某既怕回家无法交代,又担心留在卢家被其妻殴打,故要求卢某将其再转卖他人。卢某遂将以一万五千元的价格将郭某转卖给同村张某。
事实三:为了防止郭某逃跑,张某强迫郭某与其办理了结婚登记,并将郭某反锁在屋中,多次强行与郭某发生性关系。
事实四:经查明,郭某已经于201 2年底在四川老家登记结婚。
事实五:郭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后,公安人员来到张某住处控制了张某,欲带郭某离开。张甲见状,迅速召集同村不明真相的群众一起将警车团团围住,张乙、张丙趁场面混乱将警察打倒在地,三人将郭某抢回后藏匿。
【问题】
1.事实一中,李某、王某二人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说明理由。
2.事实一中,如果李某、王某二人以1万元价格将周某卖于刘某后,随即回宾馆带周某一起乘车逃走,二人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3.事实二中,卢某经郭某同意将其转卖的行为如何认定?
4.事实三中,张某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5.事实四中,郭某的行为是否构成重婚罪?
6.事实五中,张甲、张乙、张丙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1.李某、王某二人的行为构成拐卖妇女罪。
2.李某。王某二人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3.妇女的同意被拐卖并不影响拐卖妇女罪的成立,卢某构成拐卖妇女罪。
4.张某的行为构成了收买被拐卖妇女罪、强奸罪、非法拘禁罪,三罪应当并罚。
5.郭某的行为不构成重婚罪。
6.张甲的行为构成聚众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张乙、张丙的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
本案中应当注意总结以下几点:(1)被拐卖妇女的同意不能阻却拐卖妇女罪的成立;(2)收买被拐卖妇女又实施强奸、非法拘禁等行为的,应数罪并罚;(3)聚众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的,仅对首要分子成立聚众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积极参与者构成妨害公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