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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公司宣告破产或解散后,由人民法院组织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算。() ”相关问题
  • 第1题:

    保险公司被宣告破产的,由( )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A.保险监督管理机构

    B.人民法院

    C.保险公司

    D.债权人会议


    参考答案:B
    解析:《保险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保险公司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同意,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保险公司被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组织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等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 第2题:

    关于公司清算的说法正确的是()。
    Ⅰ公司清算的,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
    Ⅱ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Ⅲ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的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Ⅳ清算组可以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A.Ⅰ、Ⅱ、Ⅳ
    B.Ⅰ、Ⅲ、Ⅳ
    C.Ⅱ、Ⅲ、Ⅳ
    D.Ⅰ、Ⅱ、Ⅲ、Ⅳ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清算组的职权及组成等。《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五)清理债权、债务;(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 第3题:

    关于公司清算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公司清算的,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
    B.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C.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的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D.清算组可以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E.公司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之后可以支付社会保险费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清算组的职权及组成等。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

  • 第4题:

    公司解散时,应当依法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组由董事会确定其人选;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 )


    正确答案:×
    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 第5题:

    关于公司清算的说法正确的是(  )。
    Ⅰ.公司清算的,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
    Ⅱ.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Ⅲ.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的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Ⅳ.清算组可以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A.Ⅰ.Ⅱ.Ⅳ
    B.Ⅰ.Ⅲ.Ⅳ
    C.Ⅱ.Ⅲ.Ⅳ
    D.Ⅰ.Ⅱ.Ⅲ.Ⅳ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清算组的职权及组成等。《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五)清理债权、债务;(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