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考点】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主要险别【详解】平安险:单独海损不赔,以赔付全损为主,有部分损失和单独海损。赔自然灾害(如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造成的全损或推定全损(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不赔,加投水渍险),意外事故(运输工具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整件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施救费,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运输工具在发生上述意外事件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等自然灾害造成部分损失。平安险承保海上风险造成的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但单纯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货物单独海损(即共同海损以外的部分损失)不属于平安险的承保范围。所以A项错误。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基本险别平安险、水渍险、一切险在国际上通常都按“仓至仓”条款办理。根据国际上通行的做法,“仓至仓”保险的责任期限是被保险货物远离保险单所载明的启运地仓库或储存处开始运输时起,至该货物到达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收货人的最后仓库或储存处,被保险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运输的其他储存处所为止。所以B项错误。水渍险。除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所以C项正确。附加险别是投保人在投保主要险别时,为补偿因主要险别范围以外可能发生的某些危险造成的损失所附加的保险。(1)一般附加险。一般附加险承保各种外来原因造成的货物全损或部分损失。外来原因指不必与海水的因素或运输工具联系起来的原因。附加险别不能单独承保,它必须附于主要险项下。一般附加险有11种:偷窃、提货不着险;短量险;混杂、玷污险;渗漏险;碰损、破碎险;串味异味险;受潮受热险;钩损险;包装破裂险;锈损险。(2)特别附加险。指必须附属于主要险别项下,对因特殊风险造成的保险标的的损失负赔偿责任的附加险。特别附加险与一般附加险的区别在于:一般附加险属于一切险的范围,保了一切险,就不必再附加任何一般附加险,而特别附加险所承保的责任已超出了一切险的范围。特别附加险有6种:交货不着险;进口关税险;舱面险;拒收险;黄曲霉毒素险;出口货物到香港或澳门存仓火险。(3)特殊附加险。包括战争险和货物运输罢工险。所以D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