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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二级堤防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经监理单位批准后对基础进行了混凝土覆盖。在下一仓浇筑准备时,监理单位对已覆盖的基础质量有疑问,指示施工单位剥离已浇混凝上并重新检验,检测结果表明,基础质量合格,则该返工处理的施工费用应由( )承担,检测费用应由( )承担。A.承包人,承包人B.监理人,监理人C.发包人,监理人D.发包人,发包人

题目

某二级堤防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经监理单位批准后对基础进行了混凝土覆盖。在下一仓浇筑准备时,监理单位对已覆盖的基础质量有疑问,指示施工单位剥离已浇混凝上并重新检验,检测结果表明,基础质量合格,则该返工处理的施工费用应由( )承担,检测费用应由( )承担。

A.承包人,承包人

B.监理人,监理人

C.发包人,监理人

D.发包人,发包人


相似考题

3.某水利工程施工项目,发包人依据《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与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招标文件中的工期为280天,协议书中的工期为240天。施工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1:施工单位在按监理单位签发的设计文件组织施工前,发现某部位钢筋混凝土浇筑要求与相关规范规定不一致,向设计单位提出变更建议并附变更方案。设计单位审核后认为施工单位的建议正确,方案合理,向施工单位发出了设计修改文件。 事件2:在施工过程中,根据监理单位的书面指示,施工单位进行了跨河公路桥基础破碎岩石开挖,但公路桥报价清单中无此项内容。主体工程报价清单中有以下单价: (1)混凝土坝A:砂卵石、岩石地基开挖70元/m3;B:基础处理80元/m3; (2)土石坝C:砂卵石、岩石地基开挖50元/m3;D:基础处理60元/m3。 事件3:施工单位经监理单位批准后对基础进行了混凝土覆盖。在下一仓浇筑准备时,监理单位对已覆盖的基础质量有疑问,指示施工单位剥离已浇混凝土并重新检验,检测结果表明,基础质量不合格。施工单位按要求进行返工处理并承担了相应的施工费用,但提出了检验费用支付申请和因此次检验影响进度的工期索赔。 问题: (1)该工程的合同工期应为多少天 为什么 (2)在事件1设计文件变更过程中,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的做法有无不妥之处 说明理由。 (3)在事件1的变更中若涉及需要调整合同价格时,应遵循什么原则 (4)在事件2中,如果从4个单价中选用的话,你认为哪一项单价最为合理 说明理由。 (5)在事件3中,施工单位的检验费用支付申请和工期索赔是否成立 为什么

4.案例 2某水利工程施工项目 , 项目法人依据 《 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 , 与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 。 招标文件中的工期为 270 天 , 协议书中的工期为 242 天 。 施工中发生了下列事件:事件 1 :施工单位在按监理单位签发的设计文件组织施工前,发现某部位钢筋混凝土浇筑要求与相关规范规定不一致 , 向设计单位提出变更建议并附变更方案 ; 设计单位审核后认为施工单位的建议正确,方案合理,向施工单位发出了设计修改文件。事件 2 :在施工过程中,根据监理单位的书面指示,施工单位进行了跨河公路桥基础破碎岩石开挖,但公路桥报价清单中无此项内容。主体工程报价清单中有以下单价:(1) 混凝土坝 A :砂卵石、岩石地基开挖 80 元/ m 3 ; B :基础处理 90 元/ m 3 。(2) 土石坝 C :砂卵石、岩石地基开挖 60 元/ m 3 ; D :基础处理 70 元/ m 3 。事件 3 :施工单位经监理单位批准后对基础进行了混凝土覆盖。在下一仓浇筑准备时,监理单位对已覆盖的基础质量有疑问 , 指示施工单位剥离已浇混凝土并重新检验 , 检测结果表明,基础质量不合格。施工单位按要求进行返工处理并承担了相应施工费用 , 但提出了检验费用支付申请和因此次检验影响进度的工期索赔。问题1 .该工程的合同工期应为多少天 ? 为什么 ?2 . 在事件 1 设计文件变更过程中 , 施工单位 、 设计单位的做法有无不妥之处 ? 说明理由 。3 .在事件 2 中,如果从 4 个单价中选用的话,你认为哪一项单价最为合理 ? 说明理由 。4 .在事件 3 中,施工单位的检验费用支付申请和工期索赔是否成立 ? 为什么 ?

更多“某二级堤防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经监理单位批准后对基础进行了混凝土覆盖。在下一仓浇 ”相关问题
  • 第1题:

    某水利工程施工项目,发包人依据《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 年版),与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招标文件中的工期为280 天,协议书中的工期为240 天。施工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1:施工单位在按监理单位签发的设计文件组织施工前,发现某部位钢筋混凝土浇筑要求与相关规范规定不一致,向设计单位提出变更建议并附变更方案。设计单位审核后认为施工单位的建议正确,方案合理,向施工单位发出了设计修改文件。
    事件2:在施工过程中,根据监理单位的书面指示,施工单位进行了跨河公路桥基础破碎岩石开挖,但公路桥报价清单中无此项内容。主体工程报价清单中有以下单价:
    (1)混凝土坝A:砂卵石、岩石地基开挖70 元/m3;B:基础处理80 元/m3。
    (2)土石坝C:砂卵石、岩石地基开挖50 元/m3;D:基础处理60 元/m3。
    事件3:施工单位经监理单位批准后对基础进行了混凝土覆盖。在下一仓浇筑准备时,监理单位对已覆盖的基础质量有疑问,指示施工单位剥离已浇混凝土并重新检验,检测结果表明,基础质量不合格。施工单位按要求进行返工处理并承担了相应的施工费用,但提出了检验费用支付申请和因此次检验影响进度的工期索赔。
    问题:
    (1)该工程的合同工期应为多少天?为什么?
    (2)在事件1 设计文件变更过程中,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的做法有无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3)在事件1 的变更中若涉及需要调整合同价格时,应遵循什么原则?
    (4)在事件2 中,如果从4 个单价中选用的话,你认为哪一项单价最为合理?说明理由。
    (5)在事件3 中,施工单位的检验费用支付申请和工期索赔是否成立?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该工程的合同工期为240 天。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 年版),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解释合同的优先顺序中,协议书优先于招标文件,因此,合同工期应按协议书中的工期为准。
    (2)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的做法不妥。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 年版)的有关内容,工程变更可以由发包人、监理机构提出,也可以由设计单位或承建单位提出变更要求和建议,报经发包人或由发包人授权监理机构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审查和批准。工程变更指令由发包人或发包人授权监理机构审查、批准后发出。因此,施工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变更建议不符合规定,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发出设计修改文件也不符合规定。
    (3)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 年版),变更需要调整合同价格时,按以下原则确定其单价或合价:
    ① 本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项目时,应采用该项目的单价;
    ② 本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项目时,则可在合理的范围内参考类似项目的单价或合价作为变更估价的基础,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协商确定变更后的单价或合价;
    ③ 本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无类似项目的单价或合价可供参考,则应由监理人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确定新的单价或合价。
    (4)A 最合理。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GF—2000—0208 有关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项目时,则可在合理的范围内参考类似项目的单价或合价作为变更估价的基础。A 与“跨河公路桥基础破碎岩石开挖”最为类似,因此认为A 单价最为合理。
    (5)检验费用支付申请和工期索赔不成立。
    由于此事件是承包方施工质量不合格引起的。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 年版),由于承包方原因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完成预定工作,承包方应采取赶工措施赶上进度。若采取赶工措施后仍未能按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完工,承包方除自行承担采取赶工措施所增加的费用外,还应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检验结果证明该材料或工程设备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则应由承包方承担抽样检验的费用;检验结果证明该材料或工程设备质量符合合同要求,则应由发包方承担抽样检验的费用。

  • 第2题:

    某水利工程施工项目,项目法人依据《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与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招标文件中的工期为280天,协议书中的工期为240天。
    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一:为加强工程质量管理,落实质量责任,依据《关于贯彻质量发展纲要、提升水利工程质量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参建单位落实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为先等“五个坚持”。
    事件二:施工单位在按监理单位签发的设计文件组织施工前,发现某部位钢筋混凝土浇筑要求与相关规范规定不一致,向设计单位提出变更建议并附变更方案;设计单位审核后认为施工单位的建议正确,方案合理,向施工单位发出了设计修改文件。
    事件三:在施工过程中,根据监理单位的书面指示,施工单位进行了跨河公路桥基础破碎岩石开挖,但公路桥报价清单中无此项内容。主体工程报价清单中有以下单价:
    (1)A:混凝土坝砂卵石、岩石地基开挖70元/m3?B:基础处理80元/m3
    (2)C:土石坝砂卵石、岩石地基开挖50元/m3?D:基础处理60元/m3
    事件四:施工单位经监理单位批准后对基础进行了混凝土覆盖。在下一仓浇筑准备时,监理单位对已覆盖的基础质量有疑问,指示施工单位剥离已浇混凝土并重新检验,检测结果表明,基础质量不合格。施工单位按要求进行返工处理并承担了相应的施工费用,但提出了检验费用支付申请和因此次检验影响进度的工期索赔。
    问题:
    ?1.事件一中的“五个坚持”,除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为先外,还包括哪些内容?
    ?2.该工程的合同工期应为多少天?为什么?
    ?3.在事件二设计文件变更过程中,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的做法有无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4.在事件三中,如果从4个单价中选用的话,你认为哪一项单价最为合理?说明理由。
    ?5.在事件四中,施工单位的检验费用支付申请和工期索赔是否成立?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除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为先外,“五个坚持”还包括坚持诚信守法、坚持夯实基础、坚持创新驱动。?2.(1)该工程的合同工期应为240天。
    (2)理由: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合同文件指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包括: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经合同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上述次序也是解释合同的优先顺序。协议书优先于招标文件,因此,合同工期应以协议书中的工期为准。
    ?3.(1)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的做法不妥。
    (2)理由:根据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工程变更可以由业主、监理机构提出,也可以由设计单位或承建单位提出变更要求和建议,报经业主或由业主授权监理机构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审查和批准。工程变更指令由业主或业主授权监理机构审查、批准后发出。因此,施工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变更建议不符合规定,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发出设计修改文件也不符合规定。
    ?4.(1)A最合理。
    (2)理由: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项目时,则可在合理的范围内参考类似项目的单价或合价作为变更估价的基础。A与“跨河公路桥基础破碎岩石开挖”最为类似,因此认为A单价最为合理。
    ?5.(1)检验费用支付申请和工期索赔不成立。
    (2)理由:承包人覆盖工程隐蔽部位后,监理人对质量有疑问的,可要求承包人对已覆盖的部位进行钻孔探测或揭开重新检验,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恢复原状。经检验证明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经检验证明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 第3题:

    某堤防工程包括新建堤防及堤顶道路约33km,新建水闸2 座,改建交通涵闸27 处,改建水闸
    及泵站9 处,新建上堤辅助道路35 条,土方填筑约860 万m3。工程规划总投资约22 亿元,其主
    要工程量为土方工程和混凝土工程。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A 签订了施工合同,与监理单位B 签订
    了监理合同。
    【事件】
    施工过程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混凝土浇筑完成后,施工单位按照规范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为合格?同时,监理单
    位进行了平行检测,检测结果为不合格。为此,监理单位提出将该部分混凝土拆除。
    事件2: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使用了不合格的水泥,并且该批水泥已经使用
    在了浇筑完成的混凝土工程中。监理单位发现后立即指示施工单位将其拆除。
    事件3:由于工期较紧张,施工单位在所有混凝土浇筑开仓前未提交监理审批,待高峰期过后,
    进行事后确认。
    事件4:土方填筑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经验确定了碾压参数,并未经监理审批,直
    接采用了该碾压参数进行施工。
    事件5:建设单位要求监理单位对土方工程、混凝土工程全部施工过程进行旁站。
    【问题】
    1.请指出事件1?事件5 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2.事件1 中监理平行检测不合格后,应采取何种措施?
    3.针对事件5,请列出土方工程和混凝土工程需要旁站的部位。


    答案:
    解析:
    问题1:
    不妥之处如下。
    事件1:监理单位平行检测不合格提出混凝土拆除。理由:当平行检测试验结果与承包人的自检试验结果不一致时,监理单位不能直接提出拆除,应分析后再做处理,不同情况处理方式不同。
    事件2:监理人发现施工单位使用了不合格的水泥,指示拆除混凝土工程。理由:对已经使用了不合格原材料、中间产品的工程实体,监理机构应提请发包人组织相关参建单位及有关专家进行论证,提出处理意见。
    事件3:混凝土开仓未经监理人审批。理由:施工单位混凝土开仓应向监理机构报送混凝土浇筑开仓报审表进行审批。符合开仓条件后,方可开仓建筑。
    事件4:土方填筑施工碾压参数未进行工艺试验,未经监理人审批。理由:根据技术条款及监理规范要求,施工单位应进行碾压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完成后,承包人应将工艺试验成果提交给监理机构确认。
    事件5:建设单位要求全过程旁站。理由:监理机构应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和监理工作需要,在施工现场对工程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实行旁站。
    问题2:
    根据《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由于受随机因素的影响,平行检测结果与承包人的自检结果存在偏差是必然的。“平行检测试验结果与承包人的自检试验结果不一致”,应区分正常误差和系统偏差。只有发现系统偏差,才需要分析原因并采取措施。
    若原材料平行检测试验结果不合格,承包人应双倍取样,如仍不合格,则该批次原材料定为不合格,不得使用;若不合格原材料已用于工程实体,监理机构应要求承包人进行工程实体检测,必要时可提请发包人组织设代机构等有关单位和人员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鉴定。
    问题3:
    根据《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需要旁站的部位:土石方填筑工程的土料、砂砾料、堆石料、反滤料和垫层料压实工序;普通混凝土工程的混凝土浇筑工序。

  • 第4题:

    【背景资料】


    某水利工程施工项目,项目法人依据《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GF-2000-0208,与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招标文件中的工期为280d,协议书中的工期为240d。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事件一:施工单位在按监理单位签发的设计文件组织施工前,发现某部位钢筋混凝土浇筑要求与相关规范规定不一致,向设计单位提出变更建议并附变更方案;设计单位审核后认为施工单位的建议正确、方案合理,向施工单位发出了设计修改文件。事件二:在施工过程中,根据监理单位的书面指示,施工单位进行了跨河公路桥基础破碎岩石开挖,但公路桥报价清单中无此项内容。主体工程报价清单中有以下单价:(1)混凝土坝A:砂卵石、岩石地基开挖70元/m3;B:基础处理80元/m3;(2)土石坝C:砂卵石、岩石地基开挖50元/m3;D:基础处理60元/m3;事件三:施工单位经监理单位批准后,对基础进行了混凝土覆盖。在下一仓浇筑准备时,监理单位对已覆盖的基础质量有疑问,指示施工单位剥离已浇混凝土并重新检验。检测结果表明,基础质量不合格。施工单位按要求进行返工处理并承担了相应的施工费用,但提出了检验费用支付申请和因此次检验影响进度的工期索赔。


    【问题】


    1.该工程的合同工期应为多少天?为什么?


    2.在事件一设计文件变更过程中,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的做法有无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3.在事件二中,如果从4个单价中选用,你认为哪一项单价最为合理?说明理由。


    4.在事件三中,施工单位的检验费用支付申请和工期索赔是否成立?为什么?





    答案:
    解析:

    【答案要点】


    1.该工程的合同工期为240d。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解释合同的优先顺序中,协议书优先于招标文件,因此,合同工期应按协议书中的工期为准。


    2.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的做法不妥。理由:工程变更可以由业主、监理机构提出,也可以由设计单位或承建单位提出变更要求和建议,报经业主或由业主授权监理机构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审查和批准。工程变更指令由业主或业主授权监理机构审查、批准后发出。因此,施工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变更建议不符合规定,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发出设计修改文件也不符合规定。


    3.A最合理。理由: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有关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项目时,则可在合理的范围内参考类似项目的单价或合价作为变更估价的基础。A与“跨河公路桥基础破碎岩石开挖”最为类似,因此认为A单价最为合理。


    4.检验费用支付申请和工期索赔不成立。理由:此事件是承包方施工质量不合格引起的。按照有关规定,由于承包方原因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完成预定工作,承包方应采取赶工措施赶上进度。若采取赶工措施后仍未能按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完工,承包方除自行承担采取赶工措施所增加的费用外,还应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检验结果证明该材料或工程设备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则应由承包方承担抽样检验的费用;检验结果证明该材料或工程设备质量符合合同要求,则应由发包方承担抽样检验的费用。



  • 第5题:

    某水利工程施工项目,发包人依据《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与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招标文件中的工期为280天,协议书中的工期为240天。
    施工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1:施工单位在按监理单位签发的设计文件组织施工前,发现某部位钢筋混凝土浇筑要求与相关规范规定不一致,向设计单位提出变更建议并附变更方案。设计单位审核后认为施工单位的建议正确,方案合理,向施工单位发出了设计修改文件。
    事件2:在施工过程中,根据监理单值的书面指示,施工单位进行了跨河公路桥基础破碎岩石开挖,但公路桥报价清单中无此项内容。主体工程报价清单中有以下单价:
    (1)混凝土坝A:砂卵石、岩石地基开挖70元/m3;B:基础处理80元/m3。
    (2)土石坝C:砂卵石、岩石地基开挖50元/m3;D:基础处理60元/m3。
    事件3:施工单位经监理单位批准后对基础进行了混凝土覆盖。在下一仓浇筑准备时,监理单位对已覆盖的基础质量有疑问,指示施工单位剥离已浇混凝土并重新检验,检测结果表明,基础质量不合格。施工单位按要求进行返工处理并承担了相应的施工费用,但提出了检验费用支付申请和因此次检验影响进度的工期索赔。
    【问题】:
    1.该工程的合同工期应为多少天?为什么?
    2.在事件1设计文件变更过程中,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的做法有无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3.在事件1的变更中若涉及需要调整合同价格时,应遵循什么原则?
    4.在事件2中,如果从4个单价中选用的话,你认为哪一项单价最为合理?说明理由。
    5.在事件3中,施工单位的检验费用支付申请和工期索赔是否成立?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该工程的合同工期为240天。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解释合同的优先顺序中,协议书优先于招标文件,因此,合同工期应按协议书中的工期为准。
    2.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的做法不妥。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的有关内容,工程变更可以由发包人、监理机构提出,也可以由设计单位或承建单位提出变更要求和建议,报经发包人或由发包人授权监理机构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审查和批准。工程变更指令由发包人或发包人授权监理机构审查、批准后发出。因此,施工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变更建议不符合规定,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发出设计修改文件也不符合规定。
    (3)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变更需要调整合同价格时,按以下原则确定其单价或合价:
    ①本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项目时,应采用该项目的单价;
    ②本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项目时,则可在合理的范围内参考类似项目的单价或合价作为变更估价的基础,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协商确定变更后的单价或合价;
    ③本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无类似项目的单价或合价可供参考,则应由监理人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确定新的单价或合价。
    (4)A最合理。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GF-2000-0208有关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项目时,则可在合理的范围内参考类似项目的单价或合价作为变更估价的基础。A与“跨河公路桥基础破碎岩石开挖”最为类似,因此认为A单价最为合理。
    (5)检验费用支付申请和工期索赔不成立。
    由于此事件是承包方施工质量不合格引起的。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由于承包方原因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完成预定工作,承包方应采取赶工措施赶上进度。若采取赶工措施后仍未能按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完工,承包方除自行承担采取赶工措施所增加的费用外,还应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
    检验结果证明该材料或工程设备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则应由承包方承担抽样检验的费用;检验结果证明该材料或工程设备质量符合合同要求,则应由发包方承担抽样检验的费用。